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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5744|评论: 5

如果不逃路费正常营运不是要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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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路费逃了368万,拉沙挣了20多万 被判无期
核心提示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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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农民都可以逃路费这么多,可想而知哟。

发表于 2011-1-14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出蹊跷事

发表于 2011-2-19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就不知道了

发表于 2011-2-20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有结果啊

发表于 2011-2-28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错,加油--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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