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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中喊“让领导先走”的,已荣升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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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火中喊“让领导先走”的,已荣升市长

來源:http://tieba.baidu.com/f?kz=994126023


相信大家还记得十年前克拉马依市的那场大火,796名学生全部陷入火海,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丽、可爱的中、小学生。在场的40多名教师,有36位遇难,绝大部份为掩护学生而殉职。而在那场大火之前观看孩子们演出的克拉玛依市副处级以上官员有20几个,当时他们的位置离火源最近,离逃生门最远,全部以闪电般的速度逃出火场,竟“奇迹般”地无一人伤亡,而且走出剧场门口时还个个衣冠楚楚!那个在生命攸关的生死关头临危不乱、振臂高呼“大家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的败类竟然升任克拉马依市市长!呜呼,天理何在?

事实很清楚,是克拉玛依市教委的主持官员葬送了学生逃生的时间与机会!造成了本来可以避免或减少的学生大批死亡的惨剧!作为大人,明知火灾的危险,却把孩子留置于死地而不顾,无异于故意杀害孩子!

更为令人匪夷所思的还是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D委副S记 况丽,在熊熊的大火吞噬着数百名儿童生命的时候,没有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生。她凭藉着对友谊馆地形的熟悉钻进了厕所,又凭着成 年人的力气,把原本可塞三十人以上的厕所反锁顶上,任凭孩子们哭喊也绝不开门;事后她指着厕所门外地上一百多具学生尸体,恬不知耻的、骄傲地向记者炫耀自 己的逃生知识有多丰富。

此情此景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这位劫后余生的“英雄”女士,都会显得语言的贫乏。此时此刻我想起三十年代上海滩上那句曾令中国人恼羞成怒,至今还耿耿于怀的“狗与华人不得入内”,想起洋人们辱骂中国人是“大陆猪”,想起riben的商店门前赫然树立起的“华人不得入内”的牌匾,想起在世界著名的旅游景点用中文张贴的各种警示标志,想起洋人们即使是在境内旅游时的公共汽车上,当看到年长的老人都没有像大陆人那样的无动于衷的熟视无睹,而是彬彬有礼的起身为年长的人让坐。

与其说洋人曾经污辱中国人为狗和猪,不如说我们那些理应为人师表的领导们自取其辱!如果将此女士比喻成为狗和猪,实在是对狗和猪的污辱!

大家知道90多年前世界最豪华和庞大的“泰坦尼克号”即将在黑夜中沉没时,由于船上人多而救生艇不足,许多资产阶级富翁和贵族人士不是利用各种优势“先走 ”,而是纷纷主动让出逃生机会,坚持让妇女儿童先上救生艇,一位富翁为此留下遗言:“我决不会让一个妇女儿童先我而死,我要死得像一个男子汉!”

半个多世纪以前的1948年4月8日清晨,卡斯特尔,耶路撒冷公路旁一座建立在罗马古堡废墟上的村庄,几千名全部武装的阿拉伯士兵从三个方向向山头发起了猛烈攻击。下午1点30分,临时拼凑起来的犹太民兵的防御崩溃了,战斗的指挥所也被占领。“帕尔马赫”突击队(以色列国防军前身)第四营的一名连长率领一个排赶来增援,并留在最后掩护撤退。

在那次战斗中,掩护撤退的30名“帕尔马赫”突击队战士阵亡了24人,除一名受伤的班长外,部队指挥员全部战死。当“帕尔马赫”部队完成掩护任务准备撤退时,阿拉伯人的包围圈已经几乎合拢了。带队的连长和副连长对望一眼,发出了最后一道命令:“士兵全体撤退,军官留下掩护!”

这道悲壮的命令从此被载入以色列国防军的史册。五十多年以来的数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国防军一代又一代年轻的军官们也像他们的先辈一样,高喊着同样的命令抵抗住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再把失败转化为令全世界为之瞠目的辉煌胜利。

一个民族之所以伟大,是这个民族当中无数的人民用青春、鲜血和生命,世世代代为了真理和正义事业努力的奋斗和不懈的拚搏。

“ 士兵全体撤退,军官留下掩护!”以及“我决不会让一个妇女儿童先我而死,我要死得像一个男子汉!” 和“大家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以及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D委副S记况丽,恬不知耻的向记者炫耀自己的逃生知识有多丰富。这鲜明的对比和如此强大的反差,这泾渭分明的道德观念和截然不同的结果,是否能够真实的反映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制度下的人民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和做人的不同理念。

七十年代在大陆风行一时的《闪闪的红星》,电影当中的主人翁潘冬子看到亲爱的妈妈为掩护乡亲们撤退,在熊熊的烈火中从容就义,激动地说:“妈妈是D的人,绝不能让群众吃亏,这是我妈妈说的!”

D的人、D的领导岂止是在电影当中,在所有的媒体和所有的文字记载当中,几乎都能够做到绝不让群众吃亏的人,也都能够在生死面前誓死如归,勇敢的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他人的生命。然而D的人甚至还是D的领导们在残酷的现实当中,却上演了一幕让数百名学生用生命“掩护”自己逃生的贪生怕死的可耻丑剧!

难怪一位到克拉玛依市出差的记者,在和出租汽车司机不经意的聊天中得知,十年前那位高喊着“让领导先走”的千古罪人,竟然荣升为克拉玛依市的市长和石油管理局的局长后,发出了“这还是人组成的世界吗?这还是人生活的世界吗”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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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盛世中国随处可以见到拉着警笛屁民靠边,“让领导先走的”的和谐景象!每遇此情此景,我只当路遇瘟神!躲躲也好。。。

发表于 2011-2-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 日 他婆娘,人渣,用那么多命换几个领导的命值得吗?
JGH

发表于 2011-2-9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03年的事情了,
JGH

发表于 2011-2-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93年

整错了

发表于 2011-2-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1977,
难忘伊犁61团场那场死伤800余人的火灾 
                     



   2007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一;1977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一。
2007年2月18日,人们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中;1977年2月18日……
 那年,那月,那日,23时许,燃烧了一个多小时的大火终于熄灭,当时的伊犁农垦局61团场的694条生命被火魔吞噬……
    30年过去了,对于生活在61团场的人们来说,“2·18”火灾留下的阴云仍未完全散去。谈及那场灾难,每一个情节都会像放电影一样时刻闪现在他们的眼前。
 对于全社会而言,迄今为止,“2·18”火灾仍然是一个鲜为人知的事件。 694条生命呀!这是新中国成立至今,在一场火灾中夺去生命数量最多的一次灾难 2007年2月17日,除夕,农四师61团场“三大片”墓场一个月前还被厚厚积雪覆盖的坟堆已看不到雪的印痕。
早春温暖的阳光散散地落在一座座坟堆前,水果、鲜花、香烛……
  偶有纸钱飞落在墓地上某一坟堆前,稍作停留后继续飞舞。
  3公里外的61团场团部,红色的火焰,撕心裂肺的哭喊,令人窒息的味道。悲伤,不会因为春节的到来而远去……
  30年前的大年初一夜,团部最繁华最热闹的场所在一场大火中变成了一座坟墓,694条生命瞬间消失,几百个幸福家庭支离破碎 事后的一份调查报告里这样写道:从起火到屋顶塌落,一共只用了半个小时左右.
 当远在80公里之外的消防车赶来的时候,礼堂已如同一个填满了燃料的巨大炉子。还未等到消防车将礼堂的余火扑灭,守候在外面的数千名死难者的亲属和救援者都迫不及待地涌上前去,人们还在幻想会有活着的人,会等待他们去营救。但一切都不可能。694条生命永远消失在了这场大火之中,161人受伤致残。在遇难者中,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有597人……

发表于 2011-2-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许多国人都不知道的,比克拉玛依那个凶多了。

发表于 2011-2-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wwwnxz 发表于 2011-2-9 14: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许多国人都不知道的,比克拉玛依那个凶多了。

找个链接来了解一下!

发表于 2011-2-9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还是一个教委的领导喊了一声“让领导先走”就死掉三百多人,那他现在荣升市长,如果再喊一嗓子“让领导先走”估计又会死好多人?

发表于 2011-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shu1027 发表于 2011-2-9 14: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 日 他婆娘,人渣,用那么多命换几个领导的命值得吗?

我  日   他婆娘:lol

你还想得安逸
发表于 2011-2-9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在生命攸关的生死关头临危不乱、振臂高呼“大家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的败类竟然升任克拉马依市市长!呜呼,天理何在?
发表于 2011-2-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前那位高喊着“让领导先走”的千古罪人,竟然荣升为克拉玛依市的市长和石油管理局的局长后,发出了“这还是人组成的世界吗?这还是人生活的世界吗”的呐喊。

发表于 2011-2-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新闻又出来了!!!

网民们,自己长个脑壳!!!


  姓名:唐健 学历:大专 职称: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工作经历:1991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评聘为高级工程师,1999年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评聘为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现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克拉玛依市市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
    曾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机械厂工人,局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员、贮运组组长、室主任,勘察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局器材供应处党委书记,市局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市局党委副书记、克拉玛依市常务副市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克拉玛依市代理市长
  
  被告人:唐健,男,54岁,原系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法院查明,被告人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是此次演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疏忽大意。唐、况、朱在发生火灾时,未组织疏散学生,而只顾自己逃生,对严重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唐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发表于 2011-2-9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奇的网络啊

发表于 2011-2-10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L:Q:lol

发表于 2011-2-10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nb文章 发表于 2011-2-9 17: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神奇的网络啊

所以说我现在都懒得发言,没事潜水围观

发表于 2011-2-10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星新帐号 发表于 2011-2-10 0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说我现在都懒得发言,没事潜水围观

同感

发表于 2011-2-1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设计 发表于 2011-2-9 17: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假新闻又出来了!!!

网民们,自己长个脑壳!!!

原来是同名同姓

发表于 2011-2-1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造谣生事,搞得大家晕晕乎乎的

发表于 2011-2-10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名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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