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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沉默的落叶

救救孩子----什邡中学乱收费让我们严重失望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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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5-11-2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em07]

发表于 2005-11-2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6]

发表于 2005-11-28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吗?

发表于 2005-11-2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焦点访谈曾经报道过重庆万州教育乱收费的情况,有效果,教委主任下课!学校大检查。

发表于 2005-12-2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

发表于 2005-12-14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理解什邡中学呀~难处是不可说的,高中部建设贷款1亿~~~~~~~~~~~~

[em14]

发表于 2005-12-1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惯了[em21][em21][em21][em21][em21]

发表于 2005-12-1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移支付 !!!

发表于 2005-12-15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不公的问题太多了,已经麻木了。现在都到了能用换位教育的地步了。、让

孩子从小就知道什么是社会,什么的弱肉强食。什么是评富悬殊,学校的好坏有一

定的作用,但不是绝对。当孩子主动去学,发奋去学。在那都能行。老师只是简单的

引导作用,良性循环后,老师的作用就基本可以不计了。困难是向上的动力!

发表于 2006-6-1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教育乱收费这种事,我相当愤慨。

什邡中学自高中部建校以来便向银行歉下巨资,原因之一便是政府拨款不够,可政府和学校

并未自己想法解决,而是把这巨额贷款转到家长身上。

像这样的事在中国并不少见,这是中国教育的悲哀,也是中国社会的悲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9 22:29:29编辑过]

发表于 2006-6-1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拨款不够

学校不该乱收费

发表于 2006-6-19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教育乱收费这种事,我相当愤慨。

什邡中学自高中部建校以来便向银行歉下巨资,原因之一便是政府拨款不够,可政府和学校

并未自己想法解决,而是把这巨额贷款转到家长身上。

像这样的事在中国并不少见,这是中国教育的悲哀,也是中国社会的悲哀。

发表于 2006-6-2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收费!!!!!!!

国家教委有规定,这种费用是不准收取的,可以去告他!现在的教育乱收费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了![em01][em01]

发表于 2006-6-2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向省教育厅反映情况,或者打成都的84444444电话投诉哈看看!

发表于 2006-6-2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张宗堂、邹声文)24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审议中的草案增加规定,明确禁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办学。后来,这些“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学校统称为“改制学校”,俗称“校中校”,这些学校多是依托重点校、名校办起来的,一度受到学生和家长们的“追捧”。

   由于政策允许这些改制学校收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公办学校为收取更多的费用,不断扩大其“校中校”的办学规模,把优质教育资源向“校中校”倾斜,其本部班级规模不断缩小,学生和家长对此意见很大,社会反应强烈。

   前不久,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 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针对这一情况,在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审议过程中,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一些地方提出,一些公办学校以“改制”为名,把公办学校变为民办学校或者办“校中校”,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既加重了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也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对此应予制止。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会同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研究决定,建议草案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草案据此作出了修改。(完)

[em06][em06]

发表于 2006-7-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是报社记者.你可以打电话联系我.我的电话是:010-87900394

发表于 2006-7-5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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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6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可汗在2006-7-5 14:17:00的发言:

你好!我是报社记者.你可以打电话联系我.我的电话是:010-87900394

你真是记者?那请你就现今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中的许多内容到各地学校看看,真正落到实处的有几条?四川是西部地区,国家首先对西部进行义务教育学杂费免费,为了不失去这一发财机会,明明是公办学校,却偏要改为什么公办民助。其实质是国家出资办的学校,教师都是财政拨款,就是公办;收费按民办标准,什么费都有理由收,这就是民助。现在的所谓改制学校就是这样产生的,用许多校长的话说就是不这样改就没法收钱。既然是义务教育,这是公益性的,就应一视同仁,为什么政策非要让人有缝可钻,真是痛心呀!这也是当今国家许多禁令禁而不止的根源!

发表于 2006-7-6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非得到这所学校呢?难道什邡就只有这样一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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