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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氏“诊所”是否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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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些什么人嘛。不过这样的诊所在花桥至少有20+,还望有关部门整理一下业界价格的问题,一般医生喊多少就得给多少啊,这都是常事了。
其实合作医疗也没有从根本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不信你去医院试试。

发表于 2011-4-7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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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姓杨吗?
请你把照片删掉!!!
我已经不想多说了!!!

发表于 2011-4-7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发表于 2011-4-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斑猪,我都不晓得啷个说你了,我可以这么给你说,我骂人绝对可以不带一个脏字,但是我告诉你,你要是嫉妒的话呢你就明目张胆一点行不?别在这里叽叽喳喳的,你说你去过 谢氏 诊所,说明你离他那不远哦,看来这里就有点问题了,说明你就是想搞背后黑手,你不觉得你有点阴险吗?还好你没有出生在抗日时期,要不然你娃娃就是一个大汉奸了,搞不好你娃现在就被中国的国人一人一口水给淹死挂了

发表于 2011-4-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打击非法行医 的帖子

这件事情其实很简单。广安日报社的记者邓寒凌,写了一篇应景的报道,关于季节性流感的,然后拍了一张很多人看病的图,配合文章。文章中,写的是“某诊所”,未出现诊所名,图片中只有很多患者在诊所内,也未出现诊所名。而且联系前后文看,写到“某诊所”的地方只是过渡性的一句话,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这样一篇报道算作是给该诊所写的软文广告,如果这也算广告,那这家诊所也未免太低调了,连名字都不出现。
其次,我很佩服这个名叫“打击非法行医”的仁兄(也有可能是女士哈)的眼力,你何以能从如此嘈杂的一张照片中,看出该诊所哪些人是在输液呢?反正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只见到很多站着的人,没看出谁有输液的迹象。再者,“打击非法行医”还看出这家诊所挂了哪些证件,没挂哪些证件,我又仔细重看了一下图片,发现,这是一项高难度的任务,那么遥远的、挂在墙上的证件,你怎么就看出其内容的呢?而最神的是,你怎么就知道该诊所的其他证件没有挂出来呢,你没看到诊所内到处都是人吗?遮挡住了,不也很正常吗?
在没有丝毫证据的情况下,“打击非法行医”就言之凿凿地说,记者收了钱、该诊所是非法行医,这是否太不负责任了一点,也难怪邓记者如此气愤。再说,“打击非法行医”如果真的那么正义凛然的话,为什么不敢公布自己的身份呢?人家“收了钱”的记者都大大方方公布了身份,并且欢迎你去找她,怎么你“正义”的一方反而藏头露尾呢?这不是典型地在背地里伤人吗?两相对比,实在很难相信“打击非法行医”发这样的帖子的目的是纯洁的。
而且话说回来,从照片中看,该诊所确实生意很好,人都站满了诊所,我想有如此人气的诊所,也没必要花钱请记者给自己宣传了吧,而且还是如此“隐姓埋名”的宣传,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说白了,这就是一条简单的新闻报道。哪儿有那么多目的、阴谋,真不明白“打击非法行医”是怎么看到那么多黑暗的东西的,你把人也想得太复杂了吧。打击非法行医是好事,但以此为名,诋毁他人,就有点心术不正了。如果你真的出于好心,请站出来说明,这么多网友都看着呢,你还担心什么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4-8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广安日报》记者邓**的违法报道

《广安日报》记者邓**在2011年2月17日报道的《季节行流感袭来  诊所内患者打挤》,该报道出现了该诊所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违反了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5日发出《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 六、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文章中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地址、电话、联系办法等广告宣传内容;在发表有关文章的同时,不得在同一媒介同一时间或者版面发布有关该医疗服务及其医疗机构的广告。以上述形式发布广告,发布者声称未收取费用的,也应认定为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 ”,涉嫌记者给诊所打广告;该报道配的图片是顾客在广安康贝大药房某连锁店买药的照片,在有读者“打击非法行医”等质疑该照片时,该药房取下了广安康贝大药房某连锁店的照牌,换上了某诊所的招牌,涉嫌虚假报道;在有读者“打击非法行医”等质疑该照片时,记者邓**对“打击非法行医”等人诋毁、辱骂等。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广安日报》记者邓**,谢谢!

发表于 2011-4-8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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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露面!!!我们面对面!!!
你干嘛一直躲在背后不出现呢!!!

发表于 2011-4-8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非法行医”不是我的马甲,本帖涉嫌某人对我进行人生攻击,暂时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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