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作为弱势群体,的确应该受到广大群众的关心。我们在同情弱者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很多时候不是救助站不愿意主动上街救助。2003年8月1日,市收容遣送站正式更名为市救助管理站后,无强制收容遣送职能,同时出台的国务院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自愿求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站必须遵寻的救助原则。《别人都病得走不动了,说不出话了,好心人代打电话就不是自愿?就不合规定原则?就可以见死不救吗?》
2月19日中午,我到人民中路靠人民花园的劳动巷办事,发现一个流浪妇女睡在街道边上,头不挺地摆动,衣服破烂,口齿不清。我很可怜她,给她拿了10块钱,发现她拿钱的动作都很迟缓,似乎生重病了,我问她的话也答不上来。我决定帮她,通过114查询到了南充市救助管理站的电话3540238,然后拨通,想为她寻求帮助,电话拨通后,那边一个女的喂了一声,我说:“请问是收容站吗?人民中路这边有个流浪女的可能得重病了,在这一动不动的,说不定有大的危险的,你们能不能帮助下?”那个可恶的女人是这样回答我的:“啷个是我们想不想帮?这个你找派出所!”说完就直接挂掉了电话《派出所是救助站?有困难找JC: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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