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6日下午4时许,我驾车从乐山到五通桥路过青衣坝收费站前,看见两边的收费亭不时有未收费举杆放行车辆,紧跟前面的一辆小货车慢慢前行通过,“砰”的一声巨响,横杆打在我的车挡风玻璃上,我还没回过神来,一位身穿黄色制服的男士已站在我车旁说“请交费!”。我申辩到“前面的车和旁边的车都没交呀?”,又一声“交费!!”,“为啥不收他们的,只收我的费?”,“交费!!”,旁边又是几声巨响,我左边的通道上一辆银白色的小车正被几个穿黄色制服和两个穿便衣的小伙子用横杆扎压车顶,接着就是吵闹和谩骂……
这时一位穿警察制服的小伙子上前道“出示你的证件!”,我把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给他,看后警察把收费站人员放在道路前的路障移开,叫我把车开到旁边。
当索要证件时警察讲“我是景区交警中队的,我们联合执法,你把费交了再说!”
“前面的车都没有收,为啥收我的?”
警察:“他们买了月票。”
“你刚才又没在收费亭,咋晓得他们有月票?我已没看到收费站醒目处有‘请出示月票’等这样的提示呀,好让大家知道收费站在出售月票,不必每次都交钱。再说这条路不是一级公路,没看到该站公示有‘收费许可证’,不该收费呀!”,警察无语。
我请求他把双证退还,警察还是那句“交了费再说”。
我道:“请问警官我的证件有问题没有?”,警察无语。
“请问我有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警察无语。
“那你为啥扣我的证?”,警察仍无语。
看来与这位警察沟通或伦理困难啦,我到五通桥办理商务的心急,但事情总得解决,应该是随后找到该警察本人或到他们队上去吧。当我要求看看警官证和给我扣证手续时,警察道:“我的警号是X50975,你去投诉我吧!”说吧扬长而去。
我把这件事情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讲出来,共关心我们乐山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进程的各位网友讨论,在此先淡淡本人的看法。
第一, 青衣坝收费站的合法性
1. 青衣坝收费站是在中央要求二级公路以下不得设置收费站和50公里范围内不得重复设置收费站点,撤销原来的两个违规收费站点情况下新设的收费站,征收道路通行费前后,没有对该不该收费、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收费年限、费用的管理等重大问题举行听证会。
2. 乐五路改建后仍没有达到一级公路标准,亦没有让老百姓看到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中央设置收费站点的要求。
3. 青衣坝收费站没有公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文和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综上分析,青衣坝收费站征收通路通行费的合法性成在重大问题。
第二, 青衣坝收费站的管理问题
1. 听朋友讲青衣坝收费站有月票卖,月票的价格多少要看你的关系;如果你与站的头头有关系,把你车牌号登记一下,就可免费通行;出租车或野的给他们上点供,就可以随便通过;给交警一点费用,警察还可以给收费站助威……。带着疑问,2011年2月17日上午10时30至11时10分,我在收费站前观察,乐山到五通方向的有91车次,五通到乐山方向的有105车次没有收费而通过收费站,40分钟内就有196车次。次日18号下午3时许,30分钟内,五通到乐山方向有76车次免费通过(我记录有车牌号,因为别人可能已付出了代价,在此不必公布)。如果不信,可以调监控录像,或随时到现场调查!真有这么多月票车吗?没有钱权交易、营私舞弊之嫌吗?
2. 青衣坝收费站打架闹事经常听说,网上暴力收费的新闻和图片已看过,亲临现场目睹收费人员打砸别人车辆,顿悟“要经此路过,留下买路钱!”
第三, 交警执法有问题
1. 警察执法应两人以上,针对执法对象(或执法客体)要主动出具相关执法证明,以表明其身份。该警官一人执法,公平性、公正性何在?他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向他索要看看警官证不答理,叫我去投诉!他爸爸又是公安局长不成?不太嚣张了,难道我们纳税人就应该养这样的警察吗?
2. 该警察在不能告知我有任何违纪、违章、违法的情况下,扣押了驾驶证,尤其是扣押车辆行驶证,实属违法行为。扣押了我的双证还不出具手续,太霸道了!会不会是“李刚事件”在乐山的重演?
3. 交警是《交法》维护者,不应该是收费站的把门将军。是谁赋予交警收费执法的权利?我们经常看见法院在审理重大案件时,常有警察在外疏通交通,如果是派上那位警官前去执勤,今天他可能在公路上,明天、后天他会不会到法庭上去断案子?天呀!我们乐山交警队里怎么还有这样素质的法盲呀!
X50975警官告诉你,你执法程序不对!执法主体资格不确定,你还涉嫌越权执法,投诉你是必然!必要时可能行政诉讼你!
我们需要警察来维持社会秩序,需要法律工作者来维护法律的尊严,需要法律法规来保证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咱们老百姓更需要公平、公正、法制呀!所有的合法收费,我们都应该交,没有交的都应该补交,但亦应该让我们明白“消费”吧,退一万步说青衣坝收费站具有合法性,如果我认为价格不合理,我可以不走乐五路,不经过青衣坝收费站,走其他道路去五通,我愿意多走路、多花钱,只要心头爽,可以不?哪有这种道理,进了青衣坝收费站,就得过去,就须交费,而其是我想收费就收,不收谁的就不收!否则打砸汽车,暴力相加,随即交警“联合执法”——扣证、扣车。我们老百姓不答应“车匪”“路霸”复活,更不允许穿制服的“车匪”“路霸”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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