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运期间,笔者来到凉山州宁南县探亲。就在2月21日下午返回西昌的途中,乘坐的宁南班车在该县松兴镇天久处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摩托车主与一名摩托车乘客轻伤的交通事故。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笔者发现了一个怪像,那就是作为四川摩托车第一大县的宁南县,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的行为更是一大景观。当时笔者向处理这一事故的宁南县交警大队松兴中队的一名交警询问了一下,摩托车车主行车是不是可以不戴安全帽时,该交警却说与这一事故无关。事后,笔者立即拨打凉山州运管投诉电话96515,却一直打不通(经调查为电信网络故障)。在记下来的10分钟笔者发现过往的摩托车中,只有1辆车主戴了安全帽。笔者当时问了3名行车的人他们说,在宁南政府没规定骑摩托车要戴安全帽,在普格就要带安全帽。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对摩托车管理作了规定,那么作为四川摩托车第一大县的宁南县的交警大队为何不大力宣传,不严格执法,造成99%的人不知道驾驶摩托车要戴安全帽, 我们希望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要对宁南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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