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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敢不敢管司法警车有好久了不上牌城里到处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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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7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交警大队敢不敢管司法警车有好久了不上牌城里到处窜,
    一旦出现车祸事故,拉着警灯的无牌警车谁知道是哪里的??
    防患于未然啊,
    交警大队敢不敢管,该不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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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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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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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仪陇县大山米业旁边,又看到一辆无牌司法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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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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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0817-7216719  
其它内容: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仪陇县政法委委托,拟询价采购警用二轮摩托车一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仪陇县政法委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项目
二、 采购编号:YLZC—2009001号
三、 预算金额:70000元
四、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嘉陵125-D警用二轮摩托车11辆。
2、所采购的摩托车按所要求的型号进行标准配置
3、将合同标的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 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每包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六、 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
七、 报名日期:2009年2月1日2009年2月3日。
八、 询价文件取得方式及售价:在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询价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
九、 商家报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若未提供则作为无效报价:
1、有效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承诺书。
3、报价单。
十、 报价人须知:
1、 必须是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报价包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 必须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法人印鉴,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供应商对所报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总价应包括交货前后的所有费用:设备价款、运输费用、税费、利润、售后服务费、采购服务费等。
3、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4、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金额的8‰向县政府采购中心交采购服务费。
十一、 报价送达时间及方式:请用信封密封好、并在缝口处用封条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09年2月4日15:30时前专人报送县政府采购中心,超时概不受理,拒收传真。
联系电话及传真:0817-7216719
十二、 报价开启时间及地点:2009年2月4日15:30时,仪陇县财政局会议室。
十三、 报价保证金:1000元。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 O九年二月一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2月采购的,到现成车都要用了两年,快要用烂报废。
就真的没有人敢管?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警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警用摩托车在道路交通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警车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县司法局决定从4月18日至5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警用摩托车安全管理整治活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警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如下条例:

第一条、警车应当由司法所所属的工作人员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司法行政工作证。

     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异地执行职务的,应当遵守有关办案协作的规定。

     第二条、 警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应牌证齐全,摩托车所有人应依法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牌证。

     第三条、 警车号牌的安装应当符合民用机动车号牌的安装要求。摩托车号牌应当在车身后部安装一面

     第四条、 办理警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申请警车号牌的机动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除按民用机动车要求外,还应当审查警车车型、外观制式、标志灯具和警报器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重大群体性事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第六条 、 除协助公安机关追捕现行犯罪嫌疑人、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外,驾驶警车的司法干警在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只使用警用标志灯具;通过车辆、人员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
    (二)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如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三)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七条、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
遇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其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

     第八条、  警车牌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按申办途径报告原发牌机关,申请补发。

警车转为民用机动车的,应当拆除警用标志灯具和警报器,清除车身警用外观制式,收回警车号牌,并办理相关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警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报废。

     第九条、  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警车牌证。

第十条、对违反警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其他群众都有权监督、劝阻和举报。公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第十一条、  对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非法生产、买卖、使用以及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强制拆除、收缴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和警车牌证,并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

    (一)不按规定审批和核发警车牌证的;

    (二)不按规定涂装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的;
    (三)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人民警察证的;
    (四)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或者转借警车的;
    (六)不按规定办理警车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的;
    (七)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
    (八)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对未悬挂摩托车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扣留车辆至补办相应手续为止、并可处20元罚款。

第十四条、严禁无驾驶证驾驶警用摩托车。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扣留车辆至提供相应证件为止、并可处20元罚款。

第十五条、严禁摩托车超员载人。对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规定》第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处100元罚款。

第十六条、严禁驾乘两轮警用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对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规定》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处20元罚款。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处20元罚款。

摘自国内某县对司法警车的管理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11辆警用摩托车送给11个中心镇

2009年3月6日

“现在,我宣布各乡镇警务室摩托车全部发放到位……”3月4日,在仪陇县武警消防中队操场上,举行了乡镇警务室摩托车发放仪式,该县将11辆警用摩托车送给11个中心镇,标志着全县给56个乡镇警务室装备摩托车已全部到位。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在配齐配强乡镇警务室辅警人员的装备的同时,为全县各乡镇警务室配备了摩托车56辆,价值近40万元,深受广大民警的欢迎。这是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奋力创建新一轮“省级平安县”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提高基层警务装备水平,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的战斗力。

发表于 2011-2-2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是司法的车,你胡J8说

发表于 2011-2-2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打胡乱说。

发表于 2011-2-2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牛卡扯马卡。

发表于 2011-2-2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古野 的帖子

你眼睛不瞎,本来就是司法的车没有上牌照。

发表于 2011-2-2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是莫得找事做,你后面那个新闻典型的风马牛不相及

发表于 2011-2-2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古野 的帖子

看来你是个只找求是的女人。

发表于 2011-2-2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事故就是大事了。

发表于 2011-2-2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L:L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并能调查回复
给网民们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11-2-27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Q:Q:Q:Q

发表于 2011-2-28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车私用,在仪陇很普遍,私家车装警铃,在仪陇县城招摇过市,请问相关部门管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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