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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都是疯狗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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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7:38 | |阅读模式
我可怜的女儿,你瞑目吗?女儿,你知道吗?死,并不可怕,最可以怕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还要这样地离去。你才十几岁呀,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未走过,很多想做的事还没做呀,你说过,等来年再下雪时,咱们又一起去堆雪人,但如今已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我是四川达县黄庭乡三村一组一个普通村民,名叫刘昌奎,全家四口人生活幸福美满,小女刘孟黎聪明可爱,好学懂事,成绩一直在黄庭中学全校都是前三,一直是全家的骄傲。可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12月25日突发疾病,在2011年元旦这个全国欢庆的日子,小女医治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是狂犬病发作死亡。当地政府考虑到我的特殊困难和种种不幸,解决了当时小女治疗和安葬费用。

在2007年5月24日小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面部多处和背部被狗咬伤过,当天我们就带她达县大树镇中心医院和黄庭乡医院作了相应的治疗,可万万没有想到,当时所做的治疗没有达到防疫的目的,造成我们这个家庭悲剧的发生。后来我们通过各方面的调查了解才知道事情背后的真象:
大树中心医院、黄庭乡医院5月24日至6月21日共为我女儿打了五次针,所用的免疫球蛋白和用的狂犬疫苗是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根据辽宁成大公司关于《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大树和黄庭医院只作了基础免疫,在严重咬伤的情况下应做强化免疫,在1年后加强1针,以后每隔35年加强1针,方可在体内长期维持抗体。根据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的出版的《临床实用药物手册》第四十五条中规定严重咬伤者(头、面、颈、手指、多部位三处以上咬伤)或深度咬伤应需加强免疫。医院和医生均没有作加强免疫措施,更没有向病人家属告知。在这里我想问作为一个医院和各个医务工作者对我女儿的伤情没有个基本的把握吗?不知道什么叫严重咬伤?严重咬伤的应该如何治疗吗?如果当时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能够正确的按照临床用药规定和有常规知识的处理,或许这个家庭就不会发生这个悲剧?医生以救死扶伤为己任,作为医务工作者和医院无视病人的生命,玩忽职守,草菅人命!我女儿是被狗咬伤了面部多处及背部,应属于严重咬伤,医院没有严格按照《临床实用药物手册》实行加强免疫,也未告知家属患者需要打加强针,造成我女儿枉死,责任重大。而当我们找到两家医院时,医院方却来个一推四、五、六,拒不承担责任,试问,医院方良知何在?医德何在?天理何在?
事后我们了解到当时那条狗同时咬伤了三个人,其中两人(我女儿刘孟黎和同学刘小月)在大树和黄庭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和血清治疗已死亡,另一人在市二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和血清治疗,现安然无事。请问这是为什么?
现在我们这个家已不成家,小孩的母亲为此事几度昏厥,精神失常,已在达州市民康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我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反映此事,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久无结果。在我们当地,养狗成风,不明犬种处处皆是,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是否有管理不力?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中年丧女,走投无路,面对医院的种种过失导致小女已成冤死亡魂,妻子精神失常,本人状告无门,现已万般无奈,请求社会好心人施以援手,帮助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联系电话:15024122832
通常都说,有事找相关部门解决,但相关部门是哪个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医院还有其他职能部门都在相互推托,究竟这个相关部门是????在民主有道可诉的国家难道真的找不到这个相关的部门吗?穷人家的孩子也是个宝呀。我那可爱的女儿,你那银铃般的笑声,只能默默地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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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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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4:00 |
看来这医院的医生比疯狗还厉害

发表于 2011-4-20 22:39 |
好啊楼主,没想到啊,太好了
发表于 2011-6-2 0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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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9:12 |
路过

发表于 2011-7-18 20:03 |
哎: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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