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网民反映“安岳工商局搭车收费,局长口头下达罚款任务”有关情况的回复
广大网友: 3月8日上午,胡代国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安岳论坛”上发表了“安岳工商局搭车收取会员费,局长口头下达罚款任务”的网帖,反映岳阳工商一、二、三所在验照时有搭车收取会员费的行为,同时还反映安岳县工商局局长口头下达2011年罚款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牵头的情况调查组,对网上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收取会员费的情况 2011年我局在个体验照、企业年检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员费的通知》(工商办[2010] 243号)、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员费的通知的通知》(川工商办[2011]23号)文件精神,在安岳县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个体验照工作的通知》(资工商安办[2010]77号)文件中转发了以上两个文件,并明确规定“验照中一律不准搭车收费,不准违规收费”,局长在文件签发中明确要求“转发各所遵照执行”。同时按照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年检(验照)工作的通知》(资工商安办[2011]5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验照年检纪律,要求做到:1、严禁利用验照年检之机对各类市场主体乱收费、“搭车收费”以及索取收受验照年检对象财物,自觉遵守法纪,自觉接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努力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2、严格执行会费收缴“三分离”原则,个体劳动者协会必须按照社团章程规定的原则、范围、标准收缴;严禁不交会费就不验照年检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过错问责制度。2011年1月26日,县工商局局长在全局工商工作会议上安排工作时强调:协会会费不准下指标,协会收费必须按照个私协会章程规定办,不准搭车违规收费,必须实行“三分离”,不准超越红线,确保稳定安全。我局三令五申强调对违反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其责任。 二、关于反映局长下达罚没款任务的情况 我局承诺,局长及其他党组成员都没有在股所长会、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上下达罚没款任务,也没有其他场合下达过罚没款任务。为此,我们愿意接受上级机关、纪检检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胡代国所言,纯属自编自演、捏造诽谤。胡代国之所以这样歪曲事实,是因为他多次与工商部门打官司都败诉,对工商局极为不满,处处挑起事端,妄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 县局纪检组正针对网上反映 “搭车收取会员费”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特此回复。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3月9日
原回复地址:http://bbs.scol.com.cn/thread-105639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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