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0526|评论: 101

[安岳新闻] 安岳县工商局关于网民反映“安岳工商局搭车收费,局长口头下达罚款任务”情况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9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网民反映“安岳工商局搭车收费,局长口头下达罚款任务”有关情况的回复

广大网友:

3月8日上午,胡代国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安岳论坛”上发表了“安岳工商局搭车收取会员费,局长口头下达罚款任务”的网帖,反映岳阳工商一、二、三所在验照时有搭车收取会员费的行为,同时还反映安岳县工商局局长口头下达2011年罚款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牵头的情况调查组,对网上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收取会员费的情况

2011年我局在个体验照、企业年检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员费的通知》(工商办[2010] 243号)、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员费的通知的通知》(川工商办[2011]23号)文件精神,在安岳县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个体验照工作的通知》(资工商安办[2010]77号)文件中转发了以上两个文件,并明确规定“验照中一律不准搭车收费,不准违规收费”,局长在文件签发中明确要求“转发各所遵照执行”。同时按照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年检(验照)工作的通知》(资工商安办[2011]5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验照年检纪律,要求做到:1、严禁利用验照年检之机对各类市场主体乱收费、“搭车收费”以及索取收受验照年检对象财物,自觉遵守法纪,自觉接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努力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2、严格执行会费收缴“三分离”原则,个体劳动者协会必须按照社团章程规定的原则、范围、标准收缴;严禁不交会费就不验照年检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过错问责制度。2011年1月26日,县工商局局长在全局工商工作会议上安排工作时强调:协会会费不准下指标,协会收费必须按照个私协会章程规定办,不准搭车违规收费,必须实行“三分离”,不准超越红线,确保稳定安全。我局三令五申强调对违反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其责任。

二、关于反映局长下达罚没款任务的情况

我局承诺,局长及其他党组成员都没有在股所长会、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上下达罚没款任务,也没有其他场合下达过罚没款任务。为此,我们愿意接受上级机关、纪检检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胡代国所言,纯属自编自演、捏造诽谤。胡代国之所以这样歪曲事实,是因为他多次与工商部门打官司都败诉,对工商局极为不满,处处挑起事端,妄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

县局纪检组正针对网上反映 “搭车收取会员费”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特此回复。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3月9日


原回复地址:http://bbs.scol.com.cn/thread-1056396-3-1.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8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1-3-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宁愿相信胡代国也不愿意相信工商局的一派胡言

发表于 2011-3-9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发表于 2011-3-9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了就好,有监督不是坏事.老胡有错在网上道个歉哈.

发表于 2011-3-9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所言,纯属自编自演、捏造诽谤。胡代国之所以这样歪曲事实,是因为他多次与工商部门打官司都败诉,对工商局极为不满,处处挑起事端,妄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回复不妥!工商局是一级行政机关吧?不要失机关形象哟!

发表于 2011-3-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雅图夜未 发表于 2011-3-9 19: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宁愿相信胡代国也不愿意相信工商局的一派胡言

   "胡代国所言,纯属自编自演、捏造诽谤。胡代国之所以这样歪曲事实,是因为他多次与工商部门打官司都败诉,对工商局极为不满,处处挑起事端,妄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种回复不妥!工商局是一级行政机关吧?不要失机关形象哟!

     我宁愿相信胡代国也不愿意相信工商局的一派胡言......我们有证据,强烈要求将安岳县工商局告上法院。

发表于 2011-3-9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宁愿相信胡代国也不愿意相信工商局的一派胡言......我们有证据,强烈要求将安岳县工商局告上法院。

发表于 2011-3-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法制日报记者 的帖子

不会吧,真的是胡代国这样工商局还不起诉他??为什么不敢起诉呢?

至少也可以通过公安局介入追捕发帖人吧,为什么不敢追捕呢?


纠结不是。。。。。。

发表于 2011-3-9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法制日报记者 的帖子

回复 梦天涯 的帖子




人民网百姓监督论坛、人民网反腐论坛、人民网法治论坛、最大的博客中国论坛、四川在线论坛、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安岳论坛、成都论坛、四川各大城市论坛、天涯论坛、凤凰论坛、新浪论坛、搜狐论坛、以及各个微博均有以下帖文:

川安岳 工商局执法扰民,搭车收取会员费160元
下达罚款任务300万元
去博客中国看看:http://www.blogchina.com/201103081101366.html



                               法制监督员胡代国 (028-24532
人民网百姓监督论坛: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71&view=1&id=107821052


大多数官员都怕百姓上网揭发反腐发帖,因为他们自己或亲友就有腐败。中央政府在2005年的人大会上曾经强调:能否接受媒体监督,是衡量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标准。人民日报网站高悬帖文:“要让监督和被监督成为一种习惯”。所以,安岳县政府的大门上也高高悬挂“为人民办事、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等20个字的口号。不过那只是形同虚设,喊喊口号,应付中央,挂羊头卖狗肉而已,腐败官员最怕胡代国监督,他们最恨、最怕、最讨厌胡代国,把胡代国入另册,监视起来。可是,还是有许许多多的人们和有觉悟、正直的官员支持胡代国曝光、依法监督。例如,这次曝光工商局搭车收费、下达罚款任务300万元的内情,全是正直的工商干部们向公民胡代国举报,而不愿意直接向纪委举报,个体户们自己对工商搭车收费的录音录像,胡代国根本就没有到过现场。---胡代国


发表于 2011-3-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法制日报记者 的帖子

2004年6月2日,胡代国上中央电视台曾经揭发过此事。详情请看《如此自愿交费》视频: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7UCj4nnZlH0/2010年,个体户再次强烈反映安岳县工商局搭车收取会员费,笔者再次发帖曝光过。欲知详情,请链接《.安岳工商局搭车收取会员费,惹毛商家》http://hudaiguo888888.blog.163.com/blog/static/2736181420104813720920/
以上充分证明,安岳县工商局是在借年检验照之机,违规、搭车收取会员费。违反中央纪委驻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何昕11日有关《工商总局要求切实解决变相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的紧急通知。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110212/00369363724.shtml

发表于 2011-3-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法制日报记者 的帖子

2004年6月2日,胡代国上中央电视台曾经揭发过此事。

详情请看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如此自愿交费》视频: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7UCj4nnZlH0/

发表于 2011-3-9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zsoh 发表于 2011-3-9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有证据,强烈要求胡代国同志又将安岳县工商局“搭车收费,局长口头下达罚款任务”第二次告上法院。 ...

谢谢网友信任,已经有两位个体工商局户起诉。
 楼主| 发表于 2011-3-9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回复是从四川在线转过来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回复.
原回复地址:http://bbs.scol.com.cn/thread-1056396-3-1.html

发表于 2011-3-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宁愿相信世界有鬼,也不愿相信工商局的一派胡言

发表于 2011-3-9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soh 的帖子

谢谢网友信任,已经有两位个体工商户委托胡代国代理起诉。

发表于 2011-3-9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老百姓 发表于 2011-3-9 2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胡**诬告工商局,那么工商局怎么没胆量去追究胡**的诬告罪??????

2004年6月2日,胡代国上中央电视台曾经揭发过此事。详情请看《如此自愿交费》视频: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7UCj4nnZlH0/2010年,个体户再次强烈反映安岳县工商局搭车收取会员费,笔者再次发帖曝光过

发表于 2011-3-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老百姓 发表于 2011-3-9 2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胡**诬告工商局,那么工商局怎么没胆量去追究胡**的诬告罪??????

我宁愿相信胡代国也不愿意相信工商局的一派胡言......我们有证据,强烈要求将安岳县工商局告上法院。

发表于 2011-3-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33--33 发表于 2011-3-9 2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宁愿相信胡代国也不愿意相信工商局的一派胡言......我们有证据,强烈要求将安岳县工商局告上法院。

  
    原告:唐成明,汉族,出生于1958329日,个体工商户,家住安岳县奎星街40号,联系电话13882921975
    被告:安岳县工商局,法定代表人,局长杨茂成。
    第三人:安岳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会长
请求事项
1、
确认被告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11年年检验照过程中,收取原告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费的行政行为属于搭车收费、违规违法行为。
2     判决被告依法退还搭车收取的会员费120元。
3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误时费3000元。
4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2011
33日,原告去被告所属工商二所年检验照,在验照过程中,工商工作人员却搭车收取原告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费120元,不交会员费就不验执照(见附件1)。
    工商局的搭车收费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工商局“川工商办(20055号”文件规定:个体工商户验照不收费;严禁各种形式的搭车收费;违反了《工商总局要求切实解决变相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通知精神,耽误了原告不该耽误的维权时间。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自己和全县个体户的合法权益,更重要地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工商的诚信、党和政府的形象,特依法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求。
此致
安岳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唐成明
201138
附件:1、诉状副本2份;2、会员费票据一张;3、身份证复印件1份。

发表于 2011-3-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33--33 发表于 2011-3-9 2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zsoh 的帖子

谢谢网友信任,已经有两位个体工商户委托胡代国代理起诉。

呵呵,生意来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