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看了一下前面的论述,觉得需要辩解一下。
你指责我偷换概念,说“杀光日本人”,请务必指出我在哪一楼的回复中“偷换出”了这概念。如果没有,是否能证明你才是逻辑混乱,故意“混淆视听”?
对我自己觉得不真实而且对国家民众有害的感情,我当然有阻止的义务。这种恨,我,以及很多人,都认为很大程度是一种被有意灌输的情感,并非对客观事实的真实反应。它既故意忽略了别人改过自新的历史,又刻意隐瞒了世人皆知的赎罪行为。而且这种不理智的恨,带来的往往是狂热,是对社会秩序,对法制的破坏。所谓的抗日活动中屡屡出现的打砸抢等行为,就已经证实了它的荒谬。指出这些,我不觉得该受到指责,更不该因此而被谩骂仇视。
你同时指责我用“歪理学(邪 ?)说”掩盖自己的“汉奸嘴脸”。我想这应该是你对我不了解。我非但没有掩盖,还以此自居、为此自豪。历史上,袁崇焕被指认过汉奸,康有为,梁启超被指认过是汉奸,孙中山被指认过是汉奸……现在包括李大眼这些人也被人指认为汉奸。如果传播理性,坚持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是所谓“汉奸”的共性的话,当一回汉奸又何妨?
你更指责日本人不谢罪,变本加利与中国为敌。这是从哪儿得来的结论呢?日本自五十年代至今,正式向中国作出的认罪道歉,有记载的,先后有二十三次之多。由于民国政府与共和国政府都分别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索赔,日本与中国建交过后,给予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低息或无息贷款,被视作战争赔款的变种(赠与成分约为57%),这是开革开放的重要起步资金。你所称的“为敌”指的是钓鱼岛吗?这就很微妙了,51年中国就承认该岛是日本的,为什么50年后又要重申主权呢?日本愿意将此争端放上国际法庭仲裁,(现代解决领土争执的通例),可被中国拒绝。所以说,你所称“不谢罪,变本加利与中国为敌”,未必是真实的。因为这理由,生出的恨,也未必是必要的。
你提出了“受日本侵略所害的国家也不只是中国人才恨日本人的”,但你知不知道,除了韩国,其它亚洲国家俱已原谅了日本?去年中日纠纷之时,亚洲各国领导人发表了评论,一边倒地同情日本,指责中国。在亚洲、在世界,日本赢得得普遍认同和尊敬,远远超过祥林嫂似的中国。这是哪怕与全世界为敌,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最后你谈到了“国家存在的问题”。这自然不是谁“先知先觉”,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能力看到、指出、揭露、鞭挞、怒斥、建议的东西。法律也赋予我们这种义务。因此,即使用激烈的方式提出,也是合理合法的。你揣测的“情绪”,我只能说是一种揣测。当习惯了针锋相对地斗争,这种“情绪”也就易被理解。在别的国家,是非常正常的状态,全无歌功颂德,直面本质核心。
一个国家,要屹立世界民族之林,靠的不是虚假的历史和对暴力的鼓吹,应是接纳现代文明,民富国强,尽可能地融入文明世界之中。
爱国血性与文明不是矛盾的双方。
爱国血性该体现的是知耻而强,而非盲目发泄。是对文明的汲取,而非浮躁喧嚣。
中国近现代史,有太多例子告诉我们,这种血性被利用、被无序释放出来,给社会造成了多么深重的灾难,教训还不惨痛吗?
引导乃至利用盲目的爱国血性是治标不治本的危险的事。该做的,是对孩子们进行真正的公民教育,让他们有清晰理智的头脑,不为不健康的情绪、虚假的知识蒙蔽,从而对事物作出利已、利民、利国的判断。
由这样的公民组成的国家,才是真正需要我们热爱的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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