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交警部门已核实,你所述号牌川BQ6469车辆,在2011年3月13日上午实停在广博街,但却未停在规定的停车泊位内,影响了过往车辆正常通行秩序,系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在进行拍照取证固定证据后,对你违法停放车辆事实贴发了违法停车告知单,且当时该车上并无人员在车内。
广元公安交警不会发生你所说的刻意对外地车辆进行罚款的情况存在,只要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正确行驶和停放车辆,你则无需为受到处罚而忧心。当时交警对另一辆汽车拍照固定证据而不抄告其违法行为,是因为该车辆系一无牌车辆,交警将采取其他措施严惩该车辆违法行为。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是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受到处罚,而自己的行为就不应该接受违法处理,请你相信交通管理部门皆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每一起违法行为,并非你想象的外本有别。查实在你已经存在违法行为的同时,你不但没有用接受教育和改正的心态,且与交警发生争执,并对交警进行辱骂,广元公安热忱欢迎你来公安交警部门检查体验工作,走进警营感受交警工作的艰苦与辛劳,以得到你的理解与支持,避免发生因自身不满而对公安交警工作的不支持与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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