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愚见,举报者的言、行,包括举报的程序和事实,也需有法可依,并县刻不容缓存了。网络很自由,并决不能成为一个“超级自由言论”或捏造事实的、打击报复、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歪曲事实等整人的平台。
其实,作为任何一个县级部门的工作人员到乡镇以下检查指导工作等,如发生误餐的情形,有关单位招待工作餐,这种情况在当前是比较平常的。就好比,家里来客,招待一餐,仅此而已。如借此故弄玄虚,其素质可见一班。
如:工作中确有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可以就事论事。再比如,个人觉得有能力超越某某人,也完全可以向领导自遂。如果,问题仅为管理层面的小事,则可以通过沟通交流形式,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