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心理的形成
那么腐败心理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腐败心理的形成,既不是与生俱来、后天无法改变的,也不是完全由客观环境决定、个人无力抗拒的。它是腐败主体内在动因和外在诱因相互作用、转化的结果。在腐败心理的形成及腐败主体实施腐败的过程中,外因始终起着土壤、养分和气候的作用,腐败心理不可能脱离外因而孤立存在。外在诱因包括微观社会环境,即与腐败主体在各个方面保持着长期而密切联系的家庭环境和工作环境;中观社会环境,即以腐败主体的交际圈为范围,包括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同乡、邻居等;宏观社会环境,指一定时期的党风、民风和社会风气。比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风气不正,监督机制乏力,使得少数腐败分子得不到及时查处,即使查处了也是不痛不痒,有的甚至边查处边升官;而一些清正廉洁的干部却往往吃不开,被斥为没本事。这样,一些人便从中得出了“腐败得道”、“廉洁吃亏”的错误结论,进而推崇腐败、羡慕腐败。但是,从总体上说,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基础,外因往往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与此同时,腐败心理的形成与一些领导干部个人的性格缺陷有直接关系。如在认知方面表现为被动感知、易受暗示、不求甚解、善于幻想和盲目模仿等;在情绪方面表现为情绪易激动、起伏不定等;在意志方面表现为缺乏主见和信念、自控能力差、放纵自己等;在对现实的态度方面表现为自私、贪婪、好色、自负、虚伪、狡诈、挥霍成性等。研究表明,具有上述性格缺陷的人比较容易形成腐败心理,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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