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海事义务监督员: 您在2011年3月22日平昌论坛中反映的问题,我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指派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调查核实,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⑴罗千明,男,现年37岁,平昌县江口镇蜈蚣村村民。该于2010年11月4日经县水务局批准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定开采区域为巴河碧滩至苟溪口河段。同年11月8日罗千明向政务中心海事窗口递交采砂船建造申请,12月8日我处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其建造,并以平航务[2010]50号批文送达罗千明及相关单位。该船于2011年1月底建造完工。⑵该船无船舶证书属实。其原因是该船建成后已临近春节,船舶及其设备正在检测调试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船舶证书的取得需经船舶建造检验和营运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船舶证书。目前,该船承建单位县航运公司造船厂尚未向我处递交该船建造检验申请。(3)经调查,罗千明所聘船舶驾驶员张红兵持有有效五等船员适任证书,与所驾驶船舶等级相符。(4)近期,该船驾驶员张红兵之父去世,该船处于停泊状态。(5)关于我处外勤执法负责人冉森林入股该船的问题,经向罗千明、张红兵及部份船员业主核实,均未证实,查无依据。若您有确切证据,建议可向县交通局纪委或县纪委、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举报。 二、处理措施 2011年3月23日,我处执法人员已对罗千明所建船舶实施暂扣。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海事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激励鞭策我们的工作。同时,诚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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