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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致:海事苟中良处长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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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了解,他平时在执法中还是比较公开、公平、公正哟,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哟。因为我也经营过采沙船,利润很可观,何必斤斤计较呢?

发表于 2011-3-2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异乡平昌人观点。

发表于 2011-3-2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海事处能给广大网民一个满意的回复!
    大家忘记了2009年通河大桥段道维修期间吗?为保障老百姓安全便捷出行,付出艰辛。赢得了各方面的赞扬!我向他们致敬!

发表于 2011-3-2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敏感

发表于 2011-3-2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敏感

发表于 2011-3-23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冉森林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3-23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怕要给我们一个可信的答复,才可能平息滔滔舆论。

发表于 2011-3-23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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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广大网民监督!怎么监督呢?读你们的回复?

发表于 2011-3-2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
发表于 2011-3-2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海事义务监督员:
您在2011年3月22日平昌论坛中反映的问题,我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指派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调查核实,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⑴罗千明,男,现年37岁,平昌县江口镇蜈蚣村村民。该于2010年11月4日经县水务局批准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定开采区域为巴河碧滩至苟溪口河段。同年11月8日罗千明向政务中心海事窗口递交采砂船建造申请,12月8日我处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其建造,并以平航务[2010]50号批文送达罗千明及相关单位。该船于2011年1月底建造完工。⑵该船无船舶证书属实。其原因是该船建成后已临近春节,船舶及其设备正在检测调试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船舶证书的取得需经船舶建造检验和营运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船舶证书。目前,该船承建单位县航运公司造船厂尚未向我处递交该船建造检验申请。(3)经调查,罗千明所聘船舶驾驶员张红兵持有有效五等船员适任证书,与所驾驶船舶等级相符。(4)近期,该船驾驶员张红兵之父去世,该船处于停泊状态。(5)关于我处外勤执法负责人冉森林入股该船的问题,经向罗千明、张红兵及部份船员业主核实,均未证实,查无依据。若您有确切证据,建议可向县交通局纪委或县纪委、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举报。
二、处理措施
2011年3月23日,我处执法人员已对罗千明所建船舶实施暂扣。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海事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激励鞭策我们的工作。同时,诚请社会各界监督!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3-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此回复,是严肃认真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发表于 2011-3-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地方海事处 发表于 2011-3-25 1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尊敬的海事义务监督员:您在2011年3月22日平昌论坛中反映的问题,我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指派分管 ...

真可笑,县航运公司似乎也属交通局样,真精彩,哥哥管弟弟幕后黑手交通局。真是家大业大。

发表于 2011-3-25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乱,这河道采砂采石真实乱——国土、水务现在又是交通海事都有权利管,但又都不管或者都管不好,只要是属于对谁有利就把管理权用到了极致,只要不利就干脆不知道。
请县政府好好规范一下,不然平昌的砂石资源不仅白白浪费,而且将扰乱地材市场,其中的始作俑者就是政府职能部门。
发表于 2011-3-26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建个采沙工地,把两河全部占满,生活垃圾机油什么的全倒进河里。

发表于 2011-3-26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查,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1-3-27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3-2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情不评论!

换一种说法:一些行业不如干脆让地方国资投入攒钱增加地方财力!

发表于 2011-3-2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等苟处长的回复

发表于 2011-3-28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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