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图)关于平昌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冯久莲在招标中多次违法材料!!!(有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为了实现公民的社会监督职责,现将我院院长冯久莲在招标中多次违法材料向大家公布!!! 她采用的违法手段是基本上用单一采购方式,而国家法律明文规定,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属于第3种情况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续签合同购买。而她采购的内容并不是属于国家法律规定适用单一采购的条件。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让其他的有资质的供应商来投标,强制性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是招标法中最重要的违法行为。
材料:1 http://www.sczfcg.com/gglxxdetail.php?code=1876
标
题:
|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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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平昌县财政局
|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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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平昌县
| 发布日期:
| 2010年8月17日11时42分
| 回执Email:
|
| 联
系
人:
| 李女士 蒲先生
| 附
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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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洗衣机
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洗衣机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需采购“全自动洗衣机”一台,按《政府采购法》规定,于2010年8月5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将该采购项目进行了公示(采购编号:平政采询【2010】41号),以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到2010年8月11日15:30开标时,仅有上海岳宏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一家参与,不符合询价采购程序,宣布失败。
拟采购项目:上海岳宏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洗衣机”一台。
为保证本次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特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日期 2010年 8 月17 日至 2010年8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 2010年 8月23日前携书面材料与联系人联系,或直接向财政部门反映。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27-6229741,联系人:李女士
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27-6236990,联系人:蒲先生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
问题1: 国家招标投标法律规定,从投标开始日期到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应该不少于20日。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为什么只有5天,为什么不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进行。 为什么这个院长在2010年8月5日起至2010年8月10日短短几天就宣布采购采用单一的采购呢。为什么不给其他的供应商公平机会。是不是吃回扣呢? 问题2:询价采购方式的条件是: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请问既然是货源充足,为什么你要用单一的采购条件呢?如果不充足,为何不公开招标呢? 问题3:采用单一的采购的条件是什么呢? 单一来源采购的程序流程 一、接受委托; 二、采购方式申请报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属于第3种情况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续签合同购买。 搞笑的是:请问符合上面3个条件的哪个一个条件呢?这个全自动洗衣机难道只有这一家供应商才提供吗?为什么不给其他的供应商机会,公平竞争?
哈哈,采购的价格合理吗,流程合法吗?是不是在采购中跟一些人勾结起来,骗老百姓的血汗钱? 材料2:单一来源采购空调设备及安装结果公告 http://www.sczfcg.com/detail.php?condition=49793
结果公告标题:
| 单一来源采购空调设备及安装结果公告
| 采购公告标题:
| 单一来源采购空调设备及安装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 平政采单【2010】5号
| 行政区划:
| 巴中市-平昌县
| 采 购 人:
|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平昌县蔬菜生产技术推广站、平昌县财政局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
| 中介机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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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公布日期:
| 2010年8月9日17时33分
| 采购公告日期:
| 2010年8月6日17时8分
| 结果公告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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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无
| 定标日期:
| 2010年8月9日15时30分
| 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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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无
| 包号:
| 1
| 类别:
| 货物
| 中标金额:
| 32450元
| 采购单位: |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平昌县蔬菜生产技术推广站、平昌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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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跟上面的采购一样,同样采用单一的方式采购。采用单一的采购的条件是什么呢? 单一来源采购的程序流程 一、接受委托; 二、采购方式申请报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属于第3种情况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续签合同购买。 违法质问:请问符合上面3个条件的哪个一个条件呢?这个空调设备及安装难道只有这一家供应商才提供吗?为什么不给其他的供应商机会,公平竞争?
既然她违法来操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法律责任。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8 http://nkbaoquanling.mofcom.gov.cn/aarticle/zhengwu/200509/20050900400774.html20http://nkbaoquanling.mofcom.gov. ... 20050900400774.html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请相关部门给出说法!在中央现在严打招投标中的舞弊行为时,你们能给个说法吗?
我们并没有对她的人身进行攻击,只是我们发现了她的违法行为,希望你们能给我们一个正义的回复。不要以权大于法,希望获得正义声音,我所列的证据,材料,大家可以看到,我并没有乱说,在网络上已经把她犯罪的事实记录得很清楚。
怎么处理,是政府的事情,我尽到我的责任就是。如果没有反映,我就直接给省上交了,在平昌论坛,我看一天吵起,没有任何实质效果。
平昌县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