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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分娩时去世 男子成温邛高速公路旁竖广告牌痛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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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14:35 | |阅读模式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1-03/29/content_1074110.htm

妻子分娩时去世 男子竖广告牌痛悼
自称“不是广告,而是控诉”,竖起8个多小时后广告牌被连夜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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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27日下午,一名男子在成温邛高速公路旁竖立巨型广告牌 悼念亡妻在某医院分娩时去世,网友当晚将照片发到微博后引发热议。28日,该男子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他的这一举动“还真不是广告,而是控诉!”   27日22时32分,新浪认证用户“学海刘学海”发布微博称,27日下午约3点,一名男子在成温邛高速公路旁竖立了一幅巨型广告牌悼念亡妻,内容为:“清明痛悼爱妻高德珍:爱妻于2011年2月18日在华西医院附二院手术台分娩时,永远地离开了。”
  这条微博引来网友的广泛转发和评论。“穗城阿强”说:“是否属医疗事故?剩下孤儿寡夫,可怜!”网友“罗伯特”说:“是抗议+哀悼?”“騩马开山”说:“很震撼的广告!!!这个才叫广告,有内涵,有故事!!!”网友“yuwei1632”称:“还特别注明是华西附二院,这代表啥呢?”网友“佛山大叔”则说:“估计是‘软维权’,有苦说不出。”网友“天书虢梓”则怀疑:“居然能通过广告审查,还是根本就没有报批?”
  28日,羊城晚报记者联系到竖立广告牌的邓先生。他说这则“广告”是27日下午竖立起来的,“只想发布一则悼念老婆的信息,引起社会关注,让大家了解事情的真相。”邓先生称,他老婆从小在偏远的四川农村长大,很不容易才被家里培养成大学生,今年2月17日,她入住广告牌上所说的医院,第二天剖腹产下一名男婴后,当天下午3点多,他被医院告知老婆“因为大出血而去世”。邓先生表示,他老婆是走着去医院的,去世时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这令他很是伤痛,于是通过朋友花费15万元做了这个广告牌。“这则户外广告 面积有18乘6.6平方米,使用期限是1年。”
  制作这则广告的负责人晏先生称,以前从未接手这类业务,开始不太愿意,最终被邓先生的真情打动,并将价格由20万元降至15万元。他还称,因时间仓促,未到工商部门审核文案内容,如果工商部门知晓后要求撤下,他们愿承担损失和责任。
  “广告牌的内容没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成都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王金海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广告牌上的内容不是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 ,更像一则讣告,因此不属《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广告主或广告公司 也无需到工商局审核备案。“这是个行为艺术,我个人认为没有违法,至少没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华西医院如果认为它侵犯了自身的权益,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
  邓先生透露,这则广告牌在存在了8个多小时后,已于27日晚10点多被当地相关部门连夜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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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14:58 |
:L:o

发表于 2011-3-30 16:53 |
医疗事故在所难免........
窃以为淡定点为好。

 楼主| 发表于 2011-3-30 17:05 |
不,是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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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17:10 |
广告牌的内容没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成都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王金海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广告牌上的内容不是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 ,更像一则讣告,因此不属《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广告主或广告公司 也无需到工商局审核备案。“这是个行为艺术,我个人认为没有违法,至少没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华西医院如果认为它侵犯了自身的权益,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

  邓先生透露,这则广告牌在存在了8个多小时后,已于27日晚10点多被当地相关部门连夜拆掉了。

没违法,去告当地有关部门

发表于 2011-3-30 17:12 |
呵呵,又是神秘的“相关部门”。

 楼主| 发表于 2011-3-30 17:12 |
远方的雷达 发表于 2011-3-30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广告牌的内容没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成都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王金海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广告牌上 ...



有关部门,是最神秘,最厉害的部门。

发表于 2011-3-30 17:16 |
回复 ww2046 的帖子

我认为:作为赫赫有名的华西医院附二院做一个分娩手术应该是小菜一碟,而不应该以“医疗事故”这么简单的结论来判结束。
    沉痛哀悼死者!

 楼主| 发表于 2011-3-30 17:20 |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1-3-30 1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ww2046 的帖子

我认为:作为赫赫有名的华西医院附二院做一个分娩手术应该是小菜一碟,而不应该以“医 ...


这才是要点所在

发表于 2011-3-30 17:35 |
ww2046 发表于 2011-3-30 17: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才是要点所在

         朋友,我与您虽素昧平生,但我说话办事向来喜欢对事不对人。这件事不应该就


这样以一个什么“医疗事故”的结论就草草收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3-30 17:43 |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1-3-30 17: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朋友,我与您虽素昧平生,但我说话办事向来喜欢对事不对人。这件事不应该就




相信当事人也是这样想的,不然,怎会拿15万来爆。


这个社会有太多的被以“医疗事故”来了事的家庭了。


发表于 2011-3-30 20:14 |
华西附二院,已经不是老百姓看病的医院了!:L:L

今年春节后,朋友一个小孩因感冒发烧,烧成了肺炎,去华西附二院时,已经非常严重,当时医生就给下了病危通知书。这样严重的病人,居然住不了院,只好在门诊治疗,门诊治疗那个贵呀:药费100多元,护理费和治疗费就要200多元,输液一次就要近500元,还不算其他费用如仪器费、床位、检查费等费用········,,几天时间,就是4、5千元,这些钱都是无法报销的!用了钱就不说了,关键是还不能把病治好,一个门诊医生一天要看很多病人,大人、小孩都要看,没有专门的医生对病人负责,你自己觉得可以了,就可以不去了。

输了8天液后,朋友觉得孩子好了,在华西附二院另外花50元挂号费找一个专家看,专家不到5分钟就看完了,开了500多元的药,说回家吃药就可以了,不需要再输液了,朋友信了,可孩子回家后,第二天又开始发烧了,这次朋友不再相信华西附二院了,去了一家区级妇儿医院,当天就住进了医院,住院10天,花了近4000元,报了2500左右,自己只花了1000多元,而在华西,没有住院,在门诊输液8天,花了近5千元,全自己掏,还没有医好!:L


华西,它已经脱离了老百姓!:L,不要迷恋它,就像你有了天大的委屈,你要去上访,认为上面的领导就是青天大老爷,你去了,你的问题他就给你解决了,你错了,他认为你来上访,你就是刁民,你就是神经病,他把你又打发给你当地政府,你的问题不但解决不了,反而会给你带来更大的灾难!
这就是现实,活得实际是最好!不要迷恋权威,权威把衣服扒了,也跟大众差不多!!:L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3-30 20:46 |
叹息。

男子有情,医院无德。

发表于 2011-3-30 21:21 |
医院草芥人命,医生无医德,现在医院的大多数医生都无医德,医生就该向当年整顿公安队伍那样进行严厉的整顿,这样的人留在队伍里也是蛀虫,一颗老鼠屎害一锅饭!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3-30 21:26 |
在科学发达的当代,这样的事情真的不应该发生。。。。。。: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3-30 21:26 |
在科学发达的当代,这样的事情真的不应该发生。。。。。。:L

发表于 2011-3-30 21:30 |
帮顶:victory:

发表于 2011-3-30 22:48 |
哎哎!!!!!!!!!!!!:o

发表于 2011-3-30 22:59 |
现在生小孩还会死人啊?:o

发表于 2011-3-30 23:01 |
一个重情重义的人用了一种很独特的方式进行诉说,他的表达很到位,很给力。那个相关部门是害怕了还是别有用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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