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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2011-7-8 22:24 裁判: 青烛
打击非法行医
酸奶加冰
大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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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天人 发表于 2011-4-10 0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实话,我很痛恨记者,现在很多记者的良心都让狗吃了。
mingshen7077 发表于 2011-4-9 2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论坛上的事情就应该在论坛上来解决,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不要把事情扩大化,理性探讨,友好发 ...
正人之君 发表于 2011-4-10 1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严格意义上说“准记者”是:各大专院校新闻系和中文系的学生或者从事新闻工作的实习生才称之为“准记者”!
顽皮Angel 发表于 2011-4-10 2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mingshen7077 的帖子 版主为民医生,不是很喜欢帮着修改、编辑贴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