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举报人:仪陇县新政镇狮子村210名村民代表
被举报人:张北平,男,系仪陇县新政镇政府党委书记
被举报人:王伟,男,系仪陇县新政镇政府镇长
被举报人:袁文蓉,女,系仪陇县新政镇政府副镇长
被举报人:余迁,男,系仪陇县新政镇党委副书记
被举报人:何春明,男,系仪陇县新政镇政府副书记
被举报人:罗志远,男,系仪陇县新政镇政府副镇长
举报人不服被举报人一伙违背《选举法》相关规定,现依法予以举报。
举报事实及理由:
现列举仪陇县新政镇狮子村2011年1月被举报人合谋策划非法选举典型事实。
2011年1月被举报人一伙各自仗着新政镇党委、政府领导职权,在村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决定全镇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于2011年3月15日结束。在该村选举中被举报人声称“镇党委、政府领导决定,村民不能将上届村主任黎万均再选任”。
2011年2月7日,新政镇狮子村班子开始第一次测评时,原村主任黎万均的选票高于被举报人指定的候选人“龙顺林、陈邦国”,但被举报人之一余迁就大发脾气。
被举报人一伙又合谋策划于2011年3月7日将该村7个社的社长通知到新政镇政府会议室开了专题“黑会”,并且给每个社长的好处费200元,中午饭专设酒宴,秘谋决定由各社长亲自虚构选票,坚决不能把现任村主任的黎万均选任。还声称“仪陇县新政镇狮子村的党员、群众素质低,也不懂法”。
2011年4月7日上午9时许,被举报人一伙合谋策划唆使该镇副书记何春明,违法动用仪陇县公安局新政镇派出所警力,李万友、陈指导及镇警务室4名干警进入该村选举会场,全镇10余名干部只通知了村民174人(未达到法定人数,因全村1636人),拥护现任村主任黎万均的村民大部份不知道,因此未参加选举大会而被剥夺选举权。被举报人一伙故意违反国家选举法,实施程序违法选举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当地众多村民的合法权利,谈何民主法制?
被举报人一伙声称“你们可以走,只要是我们决定的候选人“龙顺林、程邦国”在场就可以了。并且填写选票时一个社一间屋,由被举报人及公安干警和镇干部胁迫监督填写。
众多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的选举方法严重程序违法。(1)未张榜公告选举法之规定;(2)是被举报人硬行指定候选人非法选举的;(3)村民要求依法选出信赖的村干部,被举报人强行不采纳群众的意见,并且严重剥夺了公民的选举权;(4)被举报人乱动警力胁迫村民违背本人意愿选举,践踏了国家的法律尊严。
综上所述,依据《国家选举法》相关之规定,请求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坚持正义主持公道,将违法者绳之于法,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
由此拥护现任村主任黎万均连任的村民联名签字盖指纹的证据附后。
举报人:狮子村210名村民代表
二〇一一年 四 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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