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举报!{:2_25:}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
编辑日期:2011-3-28 作者/编辑:监察局 阅读次数: 33 次 [关 闭]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近期,党员干部宴客敛财的不正之风抬头,群众反响十分强烈。为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宴客敛财的不正之风,现就有关问题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严肃纪律。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不准借红白喜事、子女升学、父母生日、乔迁新居等名义大操大办、宴客敛财;不准以家属、子女名义宴客敛财;不准一事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不准接受宴请和送礼。
二、严格治理。制止党员干部宴客敛财行为,实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项治理,严禁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宴客敛财行为的再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管辖范围内发生党员干部违规宴客敛财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从严问责。
三、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违规宴客敛财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6235061。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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