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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539|评论: 41

关于赵文忠同志功过相抵的请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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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公安局,南江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及相关单位:

  近日,听闻南江县发改局长赵文忠同志“无证驾车致人(死者66岁)死亡”的事情后,心情十分复杂。我是一个对文忠同志十分熟悉的人,并无任何利益和人情关系。我想,我站在公正的立场更适合这样做,虽然知道法不容情,这样也许没什么作用,但我还是想为他这个人说几句公道话。

  赵文忠,男,现年48岁,农民的儿子,教师出身,先后在人事局、县府办、法制局、县委办、目标办、发改局工作并担任领导职务。多次荣获省、市、县表彰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人民好公仆”。

  在为人处事上,他做人正派,为人低调,待人亲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上乘的人格魅力,南江人民有口皆碑。

  在工作岗位上,他爱岗敬业,呕心沥血,公正廉明,有能力,有魄力,有水平,工作作风雷厉风行,做事光明磊落,公平诚信,为南江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是党的好干部,也是一位好领导。

  他在目标办工作期间,为督查政务目标落实情况,他披星戴月、跋山涉水、顶寒冒暑,把交办的件件事项都落到了实处,深得领导赏识和群众认可。

  他在发改委工作期间,为争取资金和项目,差不多把成都跑成了大路;为南江的灾后重建,增添了白发无数。南江灾后重建期间,他几乎没有耍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也没有休过一次公休假,南江这几年仓桑巨变,赵文忠同志无不付出了艰辛努力和无私奉献,这些都是用事实在说话。

  在廉政建设上,他不贪不占,不嫖不赌,没有经商办企业,也没有为家属谋过福利。他爱人原系南江供电公司职工,后因南门口电站关闭而下岗,再因需要重开电站而恢复工作。哪怕是下岗期间,他都没有利用职务为爱人找一份事做。

  当然,因为他直爽明朗的个性可能也得罪了一些人,近日就有一些为泄私愤、居心叵测的人通过不同形式落井下石,打击报复。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在“4.16事故”中,他因一时过错酿成终身悔恨。这绝非他本人意愿更不是故意,事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妥善处理,取得了死者亲属的谅解,并得到了党委、政府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从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和他为南江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肯请政府和公安机关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劳过相抵,免予刑事处罚。

  请熟悉和认可赵文忠同志的朋友积极跟贴,也可以实行实名跟贴,用实际行动和真诚的心意为赵文忠同志尽点绵薄之力,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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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啊???

发表于 2011-4-20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跟贴就不对了,你是造事者。媒子。网上搞名堂该坚决打击。

 楼主| 发表于 2011-4-20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巴中论坛相关的贴子,很多人都说他是一个好人!
好人应该有好报!
请认可他的人到这个贴子里积极跟贴,留下你的真诚和祝福~!

发表于 2011-4-20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发贴的人,建议朋友为他支撑起,如果需要赔钱,我支持3000元。(赵对我没有一分钱的交易)。

 楼主| 发表于 2011-4-2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两江风流 的帖子

我是一个熟悉他的人,并无任何利益和人情关系。
我只想站在公正的立场说几句公道话。
虽然知道法不容情,也许没什么作用,但我还是想这样做!
信不信由你!
跟不跟也由你~!

 楼主| 发表于 2011-4-20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杯水主义 的帖子

目前赔偿已经谈妥了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发表于 2011-4-2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funk::funk:

发表于 2011-4-2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叙事实属实
他确实是个好人
惋惜、痛心
我留名,我支持!

发表于 2011-4-20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受害人家属的了解,可能免予处罚。完善好各类证据。

发表于 2011-4-2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划不着
实在是划不着
唯愿有个好结果
我们愿做他坚强的后盾

发表于 2011-4-20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确实是个好领导、好干部
也是个有能力有水平的人。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1-4-20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发表于 2011-4-20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朋友,当事人目前还在南江看守所,如你真心关心他,就不要发帖、跟帖了,千万不要帮倒忙了,谢谢了。他做功和过,事实自有公论,法律自有公论。

发表于 2011-4-20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朋友,当事人目前还在南江看守所,如你真心关心他,就不要发帖、跟帖了,千万不要帮倒忙了,谢谢了。他的功和过,事实自有公论,法律自有公论。

发表于 2011-4-20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朋友,当事人目前还在南江看守所,如你真心关心他,就不要发帖、跟帖了,千万不要帮倒忙了,谢谢了。他的功和过,事实自有公论,法律自有公论。

发表于 2011-4-20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为南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发表于 2011-4-20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朋友,当事人目前还在南江看守所,如你真心关心他,就不要发帖、跟帖了,千万不要帮倒忙了,谢谢了。他的功和过,事实自有公论,法律自有公论。

发表于 2011-4-20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朋友,当事人目前还在南江看守所,如你真心关心他,就不要发帖、跟帖了,千万不要帮倒忙了,谢谢了。他的功和过,事实自有公论,法律自有公论。: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发表于 2011-4-21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算得上一个有担当,敢于负责的人!你们去看看天涯上的药家鑫就知道他这一点 还是很可贵的!
  愿逝者安息,给生者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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