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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浮现眼前

[社会•争鸣] 千万不要到梓江新城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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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梓江房子的质量还是不错,问题是出在售房部的诚信上面,所以后面的问题物业就麻烦了
发表于 2011-5-7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上当的感觉

发表于 2011-5-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的合同上标明了物业费,8角,但物业收取的还是一元钱

发表于 2011-5-1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方面的话题的 都讨论一下
发表于 2011-5-10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就是个物业费,盐亭的电梯公寓都是8角,梓江要收一元。物业在这方面可以调整一下问题就解决了。
发表于 2011-5-12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5-1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梓江新城房子高度不够,有这事吗

发表于 2011-5-15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有这事,高度不够

发表于 2011-5-1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买了

发表于 2011-5-1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梓江新城的各位购房朋友:您们好
休闲之余了解和关心一下我们所置产业的物业管理和物业收费,应该是一件好事那么我们要有更深层次地介入,常言说得好:“说话做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我们一味强调物业管理费凭什么要按建筑面积收,物业公司遵照四川省物管费收费细则川价费[2003]294号第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产权面积计算(以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计费,未办产权证的已售房合同中建筑面积计费)。
物业管理费的高低不是凭某个口说多少或物业公司凭空想象一个基数,首先我们要知道物业收费的两个过程:前期物业收费和业主大会确定的物业收费,前期物业管理费多数依照政府指导价格,业主大会根据己建成投入使用的共用设施以及各岗位配置等相关应产生的实际费用而确定物业收费。
物业收费合理合法,才是一区域健康发展的唯一途径。一些开发商为了更好地销售,把房价提得很高,把物业费降到物业公司无法运行而补贴给物业公司,待开发商完全将该楼盘开发销售结束后,连同物业公司一并带走,导致这个小区的各项设施难以正常运行,这样的事例在全中国为数不少,最终受损的业主。
四川省物管费收费细则川价费[2003]294号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利润。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我们以盐亭梓江新城1号楼为例解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该栋楼有电梯、消防、供水增压、发电、高低压配电设备,是这栋楼主要的共用设施设备,这些设备产生的电费、停电发电机用油费、维护保养费(专业单位实施)、安全检测费(国家指定单位实施),单凭这几项物业公司从业主收的物业管理费每月向外单位支出的费用,若按一个朋友所说毎平米毎月5角收取,可以说难以维持,随着入住业主的增多,能耗的增大,支出的缺口相应增加。
事实上仼何物业公一旦运作,就产生了以上1至8项的相关费用,物业公司用什么人,我们先不讨论,从物业服务角度而言:办公室、工程维修、秩序维护、环境卫生这四大主体缺一不可,根据《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物业公司人事安排等方面是否有多设岗位或超編人员,同时在劳动待遇方面,可根据同区域其他同岗待遇相比较,看是否相差很大。这样物业公司是否用关系或亲友的问题不就解决了。
梓江新城在共用设施设备的不同地方:小高层8至12层不设供水增压装置,发电装置,消防安全配套同样存在很大差异,梓江新城在小高层的消防配套基础上增设联动、自动烟感、着火点自动淋水、着火自动报警和消防安控制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而一些小高层根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同样在由专业维修养护的费用比小高层多支出许多,小高层可不用人在控制室值班或根本不产生支出的维护保养费,梓江新城单栋一年应向维保单位支付4至5万元(不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工资和消防系统能耗以及1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费)保养费和安全检测费以及能耗,就是没有物业公司存在这些费用必将产生同时按建筑面积分配到每户。
商品房的物业收费,主要决定因素在于本楼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岗位配置,设施设备和配置越多,物业费用支出越高,并不是几个人就把业主交付的物业管理费以工资的形式分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社会只有和谐稳定才能持续发展,中国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这一新生事物从沿海地区到内陆大中城市仅五十余年,在一些独立的县城犹为更晚,许多购房朋友确实存在对商品以及物业管理没有资深了解,因而出现了许多争异,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要解决这些争异,是我们一些购房朋友是必须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深入了解物业的实际运行情况,与物业公司达成有效的沟通方法,才能真正做到业主与物业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最终结果。

发表于 2011-5-18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3456789sc 的帖子

你好,你可能是物业公司的吧,我们也知道你比较辛苦。干这行要遇到很多矛盾,没人会没事找事。你们说的话也有道理,可你们是否知道这么一点,其实这也是小事 ,但很多买房子的人都经历过,物业费一元就一元,8角就8角,为什么售房小姐要采取骗人的方法来误导人呢,其实,没谁为这些事计较的,但人都是活一口气的,现在很多业主给售房小姐打电话责问物业费的时候售房小姐要不就是没上班了,要不就是不接电话,要不就是干脆理都不理你,换位思考 ,换作你们遇见这样的事的话你们如何想。新城房子质量好这个大家都知道 ,大家关心的是个诚信问题,是多少就是多少,听说3期物业费在购房合同上是8角,为何还是收一元,这些大家都还要说说,其实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开个会大家说说心里憋气的话,可能很多事就解决了,没这么麻烦 ,我家人也有人在新城买房子,他们也是当初在物业费问题上受到了售房小姐的误导,我们不知这是售房小姐的个人行为还是你们公司的一种销售策略?将心比心,没人想没事找事做,多站在别人的观点来思考问题,关注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这样你们就已经成功了!

发表于 2011-5-1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梓江新城物业管理费的争议重点是销售小姐说5角,而物业公司收1元,在销售合同中未体现,合同中没有约定,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关健是物业公司收费按照资质服务标隹是否在政府指导的收费范围内,若不依照法律法规,不遵重事实的发展规律,过分强加自己的见解,往往适得其反,物管费不交将造电梯电费无人交,吃水无法增压供水等许多问题出,将问题推给政府,共产党实行民主自制,房子是业主自已的,小区是该区城业主共有,共用设施设备大家共管理,前期物业提前介入时业主还未接房包括业主接房后的一段时期的物业服务称为前期物业,其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根据自身资质等级参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指导等级服务标准为小区提供服务,是合乎法律程序,当业主入住达到一定的比例,可在地方政府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审议审查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和确定物业公司,但多数带着个人目的和私心的业主委员会,通常是把小区越搞越乱。


发表于 2011-5-1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梓江新城的各位购房朋友:您们好!

休闲之余了解和关心一下我们所置产业的物业管理和物业收费,应该是一件好事。那么我们要有更深层次地介入,常言说得好:“说话做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我们一味强调物业管理费凭什么要按建筑面积收,物业公司遵照四川省物管费收费细则川价费[2003]294号第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产权面积计算(以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计费,未办产权证的已售房合同中建筑面积计费)。

物业管理费的高低不是凭某个口说多少或物业公司凭空想象一个基数,首先我们要知道物业收费的两个过程:前期物业收费和业主大会确定的物业收费,前期物业管理费多数依照政府指导价格,业主大会根据己建成投入使用的共用设施以及各岗位配置等相关应产生的实际费用而确定物业收费。

物业收费合理合法,才是一区域健康发展的唯一途径。一些开发商为了更好地销售,把房价提得很高,把物业费降到物业公司无法运行而补贴给物业公司,待开发商完全将该楼盘开发销售结束后,连同物业公司一并带走,导致这个小区的各项设施难以正常运行,这样的事例在全中国为数不少,最终受损的业主。

四川省物管费收费细则川价费[2003]294号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利润。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我们以盐亭梓江新城1号楼为例解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该栋楼有电梯、消防、供水增压、发电、高低压配电设备,是这栋楼主要的共用设施设备,这些设备产生的电费、停电发电机用油费、维护保养费(专业单位实施)、安全检测费(国家指定单位实施),单凭这几项物业公司从业主收的物业管理费每月向外单位支出的费用,若按一个朋友所说毎平米毎月5角收取,可以说难以维持,随着入住业主的增多,能耗的增大,支出的缺口相应增加。

事实上仼何物业公一旦运作,就产生了以上1至8项的相关费用,物业公司用什么人,我们先不讨论,从物业服务角度而言:办公室、工程维修、秩序维护、环境卫生这四大主体缺一不可,根据《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物业公司人事安排等方面是否有多设岗位或超編人员,同时在劳动待遇方面,可根据同区域其他同岗待遇相比较,看是否相差很大。这样物业公司是否用关系或亲友的问题不就解决了。

梓江新城在共用设施设备的不同地方:小高层8至12层不设供水增压装置,发电装置,消防安全配套同样存在很大差异,梓江新城在小高层的消防配套基础上增设联动、自动烟感、着火点自动淋水、着火自动报警和消防安控制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而一些小高层根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同样在由专业维修养护的费用比小高层多支出许多,小高层可不用人在控制室值班或根本不产生支出的维护保养费,梓江新城单栋一年应向维保单位支付4至5万元(不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工资和消防系统能耗以及1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费)保养费和安全检测费以及能耗,就是没有物业公司存在这些费用必将产生同时按建筑面积分配到每户。

商品房的物业收费,主要决定因素在于本楼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岗位配置,设施设备和配置越多,物业费用支出越高,并不是几个人就把业主交付的物业管理费以工资的形式分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社会只有和谐稳定才能持续发展,中国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这一新生事物从沿海地区到内陆大中城市仅五十余年,在一些独立的县城犹为更晚,许多购房朋友确实存在对商品以及物业管理没有资深了解,因而出现了许多争异,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要解决这些争异,是我们一些购房朋友是必须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深入了解物业的实际运行情况,与物业公司达成有效的沟通方法,才能真正做到业主与物业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最终结果。

发表于 2011-5-19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几位网友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带着情绪和很大的误会,同时对什么是物业并不了解,在过去一些大宅的管家,当今一些家庭请的保姆相似但又不相同,主人拿钱让保姆交水电费或购买其他物品,每月还应支付一定的工资给保姆是一样的道理,主人有权了解和知道支付的相关费用,保姆如实支付主人使用或产生的费用,事实上保姆是不会承担主人所用的一切费用,这应该是很简单的道理,物业有什么问题,业主可以和物业负责人沟通,一个新建小区和物业公司,应该说千头万绪,从组建到需要一时期磨厉,特别是开发公司与业主交接和首批装修高峰这一时段,只有长期从事物业工作才深有体会,即要平稳过度又要协调处理施工留下的一些问题,同时还不能轻视装修带来的次生问题,业主只看见的自家局部问题,而物业公司面对的是上百上千户业主不同的问题,业主提出或发现任何问题只要合情合理合法(其实大多数问题并不是物公司自造成),物业公司都会努力协调处理,若要真正运用好管家或保姆,包容,理解,支持。

发表于 2011-5-19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切问题的源头很简单,归根究底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其中不免还掺杂了一些发展商遗留的一些诟病;加之缺乏一个良好沟通和疏导,导致误会日积月累,反感也与日俱增,时至今日,却让原本应该和谐共处的几方,变得矛盾重重、处境尴尬.....

发表于 2011-5-2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不在乎”的观点,。有些问题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但是,缺乏一个良好沟通和疏导,导致误会日积月累,反感也与日俱增,当最后大家都觉得讨厌的时候战争就爆发了

发表于 2011-5-21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切问题的源头很简单,归根究底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其中不免还掺杂了一些发展商遗留的一些诟病;加之缺乏一个良好沟通和疏导,导致误会日积月累,反感也与日俱增,时至今日,却让原本应该和谐共处的几方,变得矛盾重重、处境尴尬.....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1-5-21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终于是弱势群体。。。
发表于 2011-5-22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群众的眼睛是亮的。

发表于 2011-5-22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登楼望月 的帖子

其实业主一直以来都是弱势的,现在的开发商可以去平南沙,解放台湾、钓鱼岛了,在这里搞开发,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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