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吴宗欣

[及时新闻] 4.27号赶场煤场打架事件现场照片(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8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言言2011 的帖子

要求公安部门公布当天参与斗殴的煤矿工人的身份信息,让大家看看是不是真正的煤矿工人!

发表于 2011-4-2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公安部门公布当天参与斗殴的煤矿工人的身份信息,让大家看看是不是真正的煤矿工人!

发表于 2011-4-28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言言2011 的帖子

专业设备(凶器)、专业人员(白白净净哪像煤矿工人)!

发表于 2011-4-2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4-28 09:34 上传下载附件 (126.75 KB)
2011-4-28 09:34 上传下载附件 (95.87 KB)

一群专业打手

发表于 2011-4-2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呢· ··

发表于 2011-4-28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白蚁巢穴 的帖子

白蚁你是一个新闻记者,希望你多以事实说话,多为老百姓说实话。

发表于 2011-4-2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28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借路找小米椒

发表于 2011-4-29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njnk2765 发表于 2011-4-28 20:30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双方都要冷静点,要克已复礼。要文斗,不要武斗,要斗私批资。资本家不要乱来,打人,特别用棍棒打人那是严 ...


百姓只自觉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想、也没有武斗,纯粹是被打,当地政府和派出所都在场,老百姓手里有武器吗?当事情发生后,百姓只是在被打时一种本能反抗。按现行国家法律,煤矿开采的前置条件之一,就是必须要与农户签订《农田保护协议》(名称不一定对,但意思是一致的),就好象其它项目审批时要《环评》《安评》一样,只是地方一些不懂这个规定而说煤矿是合法开采;技改是有期限的(一般以月为计算单位),最多只能沿长一年,鹿厂煤矿不知技改多少年了?政府咋就不能痛下决心?这件事可能是没有中间道路走的。

发表于 2011-4-2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政府哪有权利不准村民依法上访呢,反之则是违法……

发表于 2011-4-29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伙恐怖分子在4.25就到了赶场(在街上游街),4.26乘坐大巴车在小巫侠瞎逛,4.27就制造了恐怖事件。他们的交通工具有一辆没有挂牌的奥迪A6,别克越野和一辆大巴(今天就停在鹿角亚到贵明的岔路口上)。他们使用的凶器是一米长的木棍。
   4.26赶场镇村民就给南江公安局报了警,但南江公安局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直到今天惨剧的发生。
   关于这件事的缘由,镇政府不准村民上访,恐吓村民上访是犯法……
   望政府还村民一个公道,严惩罚这伙恐怖分子,维护治安!    是不是真的哦???????????????????

发表于 2011-4-29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其发展
发表于 2011-4-29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冲动是魔鬼...

发表于 2011-4-2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说话要讲道德良心.知道就说,不知道就不要主管臆断乱放废气.
安静的看贴,不发表观点没人说你是哑巴!

发表于 2011-4-29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4-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29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那天下午没有大官来给我们开会,才有人大捶。

发表于 2011-4-29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zliuhua 发表于 2011-4-27 2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流血了。。好恐怖。。

{:3_50:}好吓人的说


发表于 2011-4-3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煤老板是财大气粗!老百姓是弱不禁风

发表于 2011-4-30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相碰,整出火花了,正常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