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206|评论: 54

南江公安局的人到底在做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7 23:50 | |阅读模式
  这伙恐怖分子在4.25就到了赶场(在街上游街),4.26乘坐大巴车在小巫侠瞎逛,4.27就制造了恐怖事件。他们的交通工具有一辆没有挂牌的奥迪A6,别克越野和一辆大巴(今天就停在鹿角亚到贵明的岔路口上)。他们使用的凶器是一米长的木棍。
   4.26赶场镇村民就给南江公安局报了警,但南江公安局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直到今天惨剧的发生。
   关于这件事的缘由,镇政府不准村民上访,恐吓村民上访是犯法……
   望政府还村民一个公道,严惩罚这伙恐怖分子,维护治安!
http://file:///D:/Users/544356756/Image/I)X(%_C@S}TP2W08DPWHCGY.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1-4-27 23:53 |
山高皇帝远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23:59 |
回复 山山来驰 的帖子

帮忙宣传下了  南江公安局太不尽职了 都打伤人了啊

发表于 2011-4-28 00:23 |
:o:o:o:o:o:o:o
发表于 2011-4-28 00:28 |
听说都出人命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发表于 2011-4-28 01:06 |
不会是警匪一家吧?什么事?严重不?

发表于 2011-4-28 10:07 |
具体情况叙述清楚。

发表于 2011-4-28 10:59 |
不晓得你说的啥子,这伙人在干什么?

发表于 2011-4-28 11:11 |
具体什么情况啊,都不说清楚,难怪公安局没采取措施!
发表于 2011-4-28 11:23 |
我看了几个帖子:http://www.mala.cn/thread-2440248-1-1.html

关于村民联名要求停止南江县鹿厂煤矿事宜
各位领导:
南江县鹿厂煤矿,法定代表王廷海,由于养鹿场撤销,其煤矿由王廷海私人转卖多次(非法转让),从1997年以来,以技改为名,行生产之实,无环境评价报告,无农田保护措施方案;因开采下山煤,地下水下沉严重,造成赶场镇鹿角垭村二社、三社、四社、八社310户1212人,水田变旱田,稻田无收,从孙家碑至鹿场小学100多亩良田粮食无收成,河水干涸,人畜饮水造成严重困难,原几个社耕牛近三百头,而今由于放牛无处饮水,而目前已不到10头;从鹿角垭坡底到赶场场镇的河沟,全年干枯,就是雨季涨洪水,存水也不过三天;四个社的群众已有27户农户住房成危房,经与鹿厂煤矿交涉,煤矿找“明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该所无鉴定资质,最后以50930元赔偿27户农户住房了事,鹿场正坝农户因采煤房子垮了,政府解决搬到鹿场临时居住,并且也是危房;唐家湾大院子的房屋因采煤垮后又重新建起,如果继续采下去,将导致新的危房,后果不堪设想;唐家湾、四合院、秧田沟三个社的人畜饮水源被挖断,地表水下沉,已无水吃,;更令人悲痛的是把鹿角垭村小学教学楼直接变成危房,使学校无法上课,学校被迫搬到镇小学。于2007年10月12日早上8时发生交通事故,使鹿角垭村小学生及家属死亡7人,伤残1人,给国家带来103万元的巨大损失。村民为此事意见十分强烈。
目前该矿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非法转让给广安一伙人开采经营,该批人无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安全评价报告》、《农田及建筑物保护措施方案》,将煤巷向西——鹿厂正坝及杨家梁延伸,越界数百米,造成浸水田湾两小沟地表水下沉,二社、三社、四社、八社三百多户村民人畜饮水及住房将受到严重威胁。目前村民为停止其破坏行为,已阻止该矿的生产行为。该矿为掩盖其越界开采行为,拟将其越界开采范围申请国土部门批准,达到合法化。
鹿厂煤矿,法定代表王廷海已离岗多年,非法将煤矿转让多次,主体法律责任不明确,给当地村民生机造成极大损失,老百姓无处问津。
基于此,我们联名向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打这份报告,请求政府,将此报告纳入议事日程,组建以经信委、安监局、国土局、环保局等联合小组,前来鹿角垭村鹿厂煤矿矿区范围实际调查,我们反映的问题是不是真实,权衡是富几个外地煤老板重要,还是保护上千人老百姓世代生机重要,我们不忍人看到养育我们的这片热土被这帮愚昧无知的人只顾眼前利益就糟蹋了,为什么我们时常会掉眼泪,是因为我们对这片土地的深沉,但存方寸地,为与子孙耕。恳请为鹿角垭村老百姓说句好话,办点实事。
我们请求:
1、停止对南江县鹿厂煤矿扩大矿区范围的批准;
2、立即关闭南江县养鹿厂煤矿,停止一切生产行为。
3、村民签字名单  2011-3-27 20:43



目击网友发帖证实:这伙鹿场坝煤矿老板(广安人)请的几十人在4月25就到了赶场(在街上游街),4.26乘坐大巴车在小巫侠瞎逛,4.27就制造了恐怖事件。他们的交通工具有一辆没有挂牌的奥迪A6,一辆别克越野和一辆大巴(停在鹿角亚到贵明的岔路口上)。他们使用的凶器是一米长的木棍。4.26赶场镇村民就给南江公安局报了警,但南江公安局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直到4月27日惨剧的发生。关于这件事的缘由,镇政府不准村民上访,恐吓村民上访是犯法……望政府还村民一个公道,严惩罚这伙恐怖分子,维护治安!赶场镇鹿场煤矿工人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导致聚众斗殴——其实并非工人与群众的群殴事件,是特意制造的一个事故,那些伪装的工人,其实就是黑势力,他们在25号下午已经到达赶场,27号在鹿角垭换好衣服等下面通知,乘坐一大巴,共42人,被带到群众聚集的井口,打开了一间煤厂的工具储备房,伤人工具提前就藏在那里了(伤人工具粗木棍、尖铁铲),但是村民在上井口时,当地干部要求村民不准携带任何攻击武器,说好只是讲道理。村民也就信以为真了,哪晓得上去之后没有讲到两句话,就是一场恶战,村民手上没有任何武器,处于比较被动状态,此时当地派出所还使用了催泪弹攻击村民,以致近百个老百姓眼睛和面部都有红肿的现象,引起了群众恐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特警部队的到达才有所缓解。而此时当地群众已经愤怒到了极点,只有采取拦路求说法,县上干部才陆续到达,事态才慢慢平息。但是被伤的村民8人,都还在医院住院观察。

南江县公安局的公告:
                            关于赶场镇鹿场煤矿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的初查情况通报
各位网友:
  今天上午9时许,赶场镇鹿场煤矿工人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导致聚众斗殴。事情发生后,副县长、公安局长王小明立即指令副局长岳映兵、彭雄带领赶场派出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等警种赶赴现场处置预防矛盾升级,控制事态防止进一步恶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波带领安监局、经信局等主管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斗殴导致2人受伤,伤情为轻微伤,不存在个别网友所说的导致1人死亡的情况。目前,参与斗殴的43人均已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详细情况,待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后,将在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布,敬请各位网友关注!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发表于 2011-4-28 11:28 |
360安全浏览器截图3974484.jpg
095348aswsdsrs5fnbq3sw.jpg
095547k5ttty73ym557yiy.jpg
发表于 2011-4-28 11:32 |
172248fmvbed19ttkcz8b4.jpg
老百姓愤怒和无奈的眼神
095510vim86a8fizfarpiz.jpg
冒充工人的群殴者

关注!4.27号赶场煤场打架事件现场照片(已回复)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28623&fromuid=831021

发表于 2011-4-28 11:35 |
真以为警察不管得,又在造谣生事了!没事找事

发表于 2011-4-28 11:36 |
有政府保护的话就难办了。

发表于 2011-4-28 11:37 |
论坛管理员你个龟儿老扣我小米椒,有毛病啊。

发表于 2011-4-28 11:37 |
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1-4-28 11:37 |
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1-4-28 11:38 |
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1-4-28 11:38 |
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1-4-28 11:43 |
:@:@:@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