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朵儿妹妹”的发帖:关于肖景龙的事件,看到很多网友的回复,有理性的,有带了感情色彩的。
我也说说我自己的理解
第一,首先对肖景龙的犯罪行为的认定:大半夜的,肖景龙驾驶机动车,随一伙偷油贼沿唐巴路自恩阳偷油至柳林,是从每一辆重型机车的油箱里抽油至他们带的油桶,依你所说的他是不知道那伙人是小偷,时间是凌晨,一直沿着一条路,一辆车几十升的油直至装满十几桶,大家觉得不知道肖景龙不知道那伙人的身份。可能么?更何况,他们跑的时候是被正在偷的那辆车的主人回家发现,那辆车的驾驶员说的看见肖景龙在望风,偷油的几个贼也交待肖景龙就是跟他们一起的。
第二,你也知道肖景龙落水时是深夜,当时的视野如何?二月的天不可能有光线吧,你说警察见死不救,有证据么?我倒是听邻居讲,他们半夜被派出所的人打电话叫起来开船救人。肖景龙落水的时候是在三岔河口,那里水流很急,前几天有个新闻,同学落水后,几个小学生手拉手下水救人,结果全部遇难,你会怎么理解?肯定觉得他们不够理性吧。就不知道叫有救援力量的来救。你也知道黑,水冷,是不是你觉得警察应该跳下河去也跟着淹死,你的心理才够平衡,而警察淹死之后,你又说警察笨,不晓得找人来救?当晚,警察有没有施救,有没有离开现场,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因为在场有很多船师傅和老百姓,我只是觉得他们冤枉,我邻居看他们救得晚上三四点还没休息,我邻居都抗不住回家睡觉了,理性分析,没光线的时候从河里救人,希望很渺茫,他们却没有放弃。
第三,你也说警察是人民公仆,警察的职责老百姓都知道,惩恶扬善。从我了解的事实中,你能看出肖景龙是善良的无辜人士么?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被偷油的,警察没有追到肖景龙,你是不是又要骂警察不努力去追贼,骂警察光知道领工资不知道做事?我也有同学在当警察,已经连续五六年没有在家过春节,你知道在中国,这意为着什么吗?我觉得那词语叫奉献,叫牺牲,叫保人民平安。
现在社会大环境,确实都是仇官仇富,觉得政府公信力下降。这个可以理解。但是请理性分析一下,多部门澄清事实,你觉得是在推卸事实。我却觉得,你是在不相信或者逃避肖景龙做的事属犯罪行为这个事实。在他为了逃避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付后果采取了逃跑行为时,他就应该为逃跑行为过程中造成的后果负责。如果你觉得逃跑有理,甚至于有网友说的人命关天死者为大。那试问如果一个残忍的杀人犯,杀了十七八个学生之后逃跑,警察赶到现场,那杀人犯说警察再抓他他就自杀,你们是不是觉得警察就应该放过他了。是不是觉得如果死了,他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那是不是我仇社会的时候,我也可以杀十七八个人然后自杀,你说那十七八个人死得其所?
以上为个人浅见,自认为唯一优点也只是理性而已。想想我们平时做这样事那样事不相信政府不相信警察。但是有了困难还是第一时间想到找警察,警察有拒绝给我们办事的么?这算自己抽自己耳光?个人浅见 欢迎大家来喷。我只是理性的说自己的心里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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