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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柳林肖景龙淹死一事的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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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到“朵儿妹妹”的发帖:关于肖景龙的事件,看到很多网友的回复,有理性的,有带了感情色彩的。
我也说说我自己的理解

第一,首先对肖景龙的犯罪行为的认定:大半夜的,肖景龙驾驶机动车,随一伙偷油贼沿唐巴路自恩阳偷油至柳林,是从每一辆重型机车的油箱里抽油至他们带的油桶,依你所说的他是不知道那伙人是小偷,时间是凌晨,一直沿着一条路,一辆车几十升的油直至装满十几桶,大家觉得不知道肖景龙不知道那伙人的身份。可能么?更何况,他们跑的时候是被正在偷的那辆车的主人回家发现,那辆车的驾驶员说的看见肖景龙在望风,偷油的几个贼也交待肖景龙就是跟他们一起的。

第二,你也知道肖景龙落水时是深夜,当时的视野如何?二月的天不可能有光线吧,你说警察见死不救,有证据么?我倒是听邻居讲,他们半夜被派出所的人打电话叫起来开船救人。肖景龙落水的时候是在三岔河口,那里水流很急,前几天有个新闻,同学落水后,几个小学生手拉手下水救人,结果全部遇难,你会怎么理解?肯定觉得他们不够理性吧。就不知道叫有救援力量的来救。你也知道黑,水冷,是不是你觉得警察应该跳下河去也跟着淹死,你的心理才够平衡,而警察淹死之后,你又说警察笨,不晓得找人来救?当晚,警察有没有施救,有没有离开现场,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因为在场有很多船师傅和老百姓,我只是觉得他们冤枉,我邻居看他们救得晚上三四点还没休息,我邻居都抗不住回家睡觉了,理性分析,没光线的时候从河里救人,希望很渺茫,他们却没有放弃。

第三,你也说警察是人民公仆,警察的职责老百姓都知道,惩恶扬善。从我了解的事实中,你能看出肖景龙是善良的无辜人士么?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被偷油的,警察没有追到肖景龙,你是不是又要骂警察不努力去追贼,骂警察光知道领工资不知道做事?我也有同学在当警察,已经连续五六年没有在家过春节,你知道在中国,这意为着什么吗?我觉得那词语叫奉献,叫牺牲,叫保人民平安。

现在社会大环境,确实都是仇官仇富,觉得政府公信力下降。这个可以理解。但是请理性分析一下,多部门澄清事实,你觉得是在推卸事实。我却觉得,你是在不相信或者逃避肖景龙做的事属犯罪行为这个事实。在他为了逃避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付后果采取了逃跑行为时,他就应该为逃跑行为过程中造成的后果负责。如果你觉得逃跑有理,甚至于有网友说的人命关天死者为大。那试问如果一个残忍的杀人犯,杀了十七八个学生之后逃跑,警察赶到现场,那杀人犯说警察再抓他他就自杀,你们是不是觉得警察就应该放过他了。是不是觉得如果死了,他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那是不是我仇社会的时候,我也可以杀十七八个人然后自杀,你说那十七八个人死得其所?

以上为个人浅见,自认为唯一优点也只是理性而已。想想我们平时做这样事那样事不相信政府不相信警察。但是有了困难还是第一时间想到找警察,警察有拒绝给我们办事的么?这算自己抽自己耳光?个人浅见 欢迎大家来喷。我只是理性的说自己的心里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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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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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分析得倒是有理有据,小心飞砖来哦

发表于 2011-4-29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发表于 2011-4-29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如果真是偷油贼,那就是他自己做的孽~!

发表于 2011-4-29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这个社会要讲究理性和证据才好

发表于 2011-4-29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坏人就要象毛时代一样,杀。不然怎么会有今天那么多贪污腐败分子,还有那些打砸抢的坏人。

发表于 2011-4-2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的刑法过于宽厚,纵容了违法犯追分子,一切丑恶的东西都被“和谐”了。和谐是对的。无原则的和谐,让违法犯罪人员逍遥法外,就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对人伦道德和良知的亵渎。

发表于 2011-4-2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肖景龙是小偷,那死了合该,现在驾驶员挣钱也不容易,偷油真不应该。

发表于 2011-4-29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2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有道理,支持。听说昨天平昌县出了相同的事,自己的行为应该自己负责。你说是别人追你,你莫做亏心事,你跑干啥子嘛。就是一小偷,为了哪点子事就丢了一条命,太不值了。总之,这种事别在网上太炒作了。让死者安息,生者能从中得到一些教训。

发表于 2011-4-29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就该顶~!

发表于 2011-4-29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贼就该死!没的说..........

发表于 2011-4-29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分析得有道理,任何事都要客观地看

发表于 2011-4-2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2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得有道理,现在讲和谐什么事都可以和谐,将来杀人犯都可以和谐不用判刑了。
发表于 2011-4-29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文采很好,看出来了。。其他不想多争辩什么,我只想说,对于一个无力安葬的穷困家庭,人躺在那2个月还要被你们这样骂,你们的心残忍到什么程度?你说人家是小偷,该死,那你们又有证据吗?是不是死无对证了就可以任由你们怎么说呢?难道死者家属只想让死者入土要求很过分?难道你们要让古代的卖身葬父事件重演?!如果是你们家的亲人在死后还被这样糟蹋,你们是不是也会这样开心的骂?

发表于 2011-4-2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贼死光了才好。
发表于 2011-4-2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们了解,死者在当地口碑很好,乐于助人,从不与人有纠纷,很多邻居都说可惜了,那小伙子对人很不错的。现在人不在了,就被你们骂得十恶不赦了,这件事情确实双方都有话说,无论对错,人已经不在了,家属要求安葬都不可以,请问你们这些人的心毒到什么程度?是不是比你们口中的人更该死呢?

 楼主| 发表于 2011-4-2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口碑很好?为啥我知道的全部与你知道的不符,难道你是在火星上?
那朋友你自己去问一下,难道是政府公安局不准肖景龙下葬?死无对证?至少所有被抓住的偷油贼都在说肖景龙是他们一起的,而且当晚深更半夜作案就有四起从恩阳至柳林沿线,这你又怎么解释?你满篇哪里能看出我在骂这个肖景龙,我只是在理性分析而已,不想看别有用心的人借着论坛兴风作浪。 曾几何时,这论坛是大家论事论政的地方,对巴中的经济发展还是作了贡献的,现在就被你们这群霄小之辈变成了满足自己愿望的武器。而且是利用了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善良同情。无限鄙视。

发表于 2011-4-29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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