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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7168|评论: 39

建议广安市委群工局及市信访局局长由广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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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4:04 | |阅读模式
为了让广安老百姓所反映的事情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有效解决,广安市委群工局局长兼市信访局局长一职应该“高配”,不然下面那些握有实权的部门不会把老百姓向群工局反映的问题落实到实处!所以建议广安市委群工局局长及市信访局局长由广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任!(本人看了很多城市的市委群工局局长及信访局局长都是由同级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任!)同时建议广安区委群工局及区信访局局长应由广安区委常委、区委秘书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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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15:00 |
据悉,目前广安市委群工局兼信访局局长由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担任,跟市民政局、教育局、农业局的局长(正处级)平起平坐,如果这些市民政局局长(正处级)不作为的话,目前广安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群工局及信访局局长对那些同是正处级的局长是没有办法的,本身广安市政府信访局局长由正处级的干部担任是可以理解的,但广安市委群工局局长应该由广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厅级兼任)才对,很多地方为了方便群众,一般都是市委群工局和市政府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班子、两块牌子,所以现在很多地方都把地级市委群工局局长及市政府信访局局长的职位交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厅级)兼任,这样群工局“高配”了副厅级干部的话,对那些正处级干部说话就要管用些了,就不敢不作为了!

发表于 2011-4-30 22:16 |
秘书长要协调各项工作,工作量较大

发表于 2011-4-30 22:20 |
群工局(信访局)应访撤消,是民主法治的怪胎。

发表于 2011-5-1 08:08 |
反对,本来副市长们都有分工,有一个副市长是负责广安市委群工局和市信访局。如果要高配的话,估计每个局都能找出千万个理由,局长需要高配,现在中国有些县长和县委书记就是高配,非要挂个厅级的头衔。

发表于 2011-5-1 08:09 |
回复 kingsea_lee 的帖子

赞同!如果公检法比较公正的话,需要什么信访局呢?走法律的途径不是更好

发表于 2011-5-1 10:55 |
高集 发表于 2011-5-1 08: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kingsea_lee 的帖子

赞同!如果公检法比较公正的话,需要什么信访局呢?走法律的途径不是更好

就是哈.....................................

发表于 2011-5-1 16:54 |
高集 发表于 2011-5-1 0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反对,本来副市长们都有分工,有一个副市长是负责广安市委群工局和市信访局。如果要高配的话,估计每个局都 ...

岳池县委书记现在就是高配的哦。

发表于 2011-5-2 07:34 |
大广安 发表于 2011-5-1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岳池县委书记现在就是高配的哦。

: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1-5-2 08:24 |
回复 大广安 的帖子

临时代管哈。

发表于 2011-5-2 09:05 |
回复 任黎菊 的帖子

如果把目前岳池县县委书记的广安市政法委头衔去掉,估计他会一百个不愿意的。即使保留他厅级的级别

发表于 2011-5-2 09:10 |
去掉那个头衔工作就不好搞了啥。

发表于 2011-5-2 09:17 |
回复 一夜飘雪 的帖子

实际上很多问题要通过上访解决,本身就是公检法的不作为,当然不能说100%,至少75%上访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公检法来解决的。广安有政法委书记,他都解决不了,想通过一个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来解决,你认为可能吗?

发表于 2011-5-2 09:57 |
大广安 发表于 2011-5-1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岳池县委书记现在就是高配的哦。

因为余仪是广安市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所以他掌握着许多市里面的项目与资源,从去年他到岳池后就把以前准备放在广安的项目现在搞了不少到岳池去了。这就是高配的好处。也是另一个贴子中有人要求广安市委书记进入省委党委的原因。

发表于 2011-5-2 21:49 |
说的还是有道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09:29 |
回复 高集 的帖子

你说的那个副市长是广安市委常委吗?如果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话,那就可以!如果不是广安市委常委,那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不是市委常委的话,那些市局局长根本就不会把群工局兼信访局局长放在眼里!一句话说完,担任市委群工局局长不管是谁,那个人一定要是市委常委成员,不然下面的执行机构(市局局长)就不会把市委群工局放在眼里!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0:11 |
叫我说如果政府真的为老百姓着想,市委群工局局长一职应该专门由一个市委副书记兼任!举个例子,由于现在房屋拆迁从原来的行政(政府)拆迁转为现在的司法(法院)拆迁,表面看起来是更公平、更公正一些,但实际上依然是市长说了算,因为每个市长都兼任当地的市委副书记,市长以市委副书记的身份下令当地法院的党组书记兼法院院长强拆的话,老百姓去市委群工局反映问题根本就得不到解决,所以如果市委群工局局长由一个专门的市委副书记担任或者由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担任的话,情况就大不一样!首先群工局局长有了市委副书记的身份就有权利将法院院长兼党组书记叫来谈话,就可以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虽说官官相互,但官场上也有人想把对方挤下台的事,权利要互相牵制比较好!就广安而言,最好是将广安市委群工局局长一职交给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余仪兼任,另外派一个人担任岳池县的县委书记比较好!然后广安市委书记能入省委常委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11-5-3 14:14 |
回复 一夜飘雪 的帖子

唉~~~~~~~~~~~中国的特色!总想官大一级压死人。即使广安市委群工局及市信访局局长由广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任,如果到时候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不作为怎么办??是不是寄希望于市长,如果市长还不呢?????所以说不是官大官小的问题,而是制度体制的问题。为什么那些局的局长不替老百姓办事呢?所以还是要顺着这个思路去解决问题,而不要指望更大的官衔。

发表于 2011-5-3 14:24 |
回复 一夜飘雪 的帖子

市长和政法委书记权力谁大谁小,大家心里一定都清楚。你说到时候法院院长兼党组书记听谁的呢???
照你这种思维的话,估计只有市委书记兼任广安市委群工局局长兼市信访局局长才合适??
这里不针对一夜飘雪本人,而是就事论事。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8:21 |
回复 高集 的帖子

对于公、检、法来说,广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余仪说话的分量肯定比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侯晓春重要,因为同是市委副书记的话,政法委书记是专门管公、检、法这些司法机构的,实权在握!市长只能管行政机构,市长对司法机构是没有管辖权的!明白了吧?其实我指的是一般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吃、拿、卡、要)可以解决,像拆迁这些大问题还是很难解决的,因为这些拆迁问题肯定都通过市委书记点头之后才搞的!我们就拿一般的小问题小事情来说,目前广安信访局说得不好听一点只是一个为老百姓传达信息给相关职能部门的这么一个中介机构而已,根本没有威信!如果信访局一把手是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的话,就标志着这个信访局局长经常和市委书记、市长他们一起开会,在当地一把手面前是“说得上话的人”,我们可以想象老百姓去相关职能部门遭遇行政不作为的话,去信访局(群工局)反映情况,信访局的领导给那个行政不作为的部门打个电话去,至少会让对方冒一下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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