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千真万确!现就你和其他网友的提问简答如下——
1、西充县房管局是由负责商品房预售备案工作的李红梅负责受理登记的!
2、李红梅同志受理登记的办公地点在西充县房管局二楼的服务大厅里!
3、应该登记的购房户是在2009年2月1日以后(包括2月1日)签约买房的。而且是在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协议里写明在房价以外再交水电气视上户费配套费附加费的人!
4、要登记的购房户必须带齐自己的两种证据:购房正式合同(或购房最初协议)和购房户交给开发商或者有关企明所有费用的发票。缺一不可!
5、购房户自己亲自去房管局登记更好!如果购房户在外地,短时间不能回来,就由购房户委托给自己最信任的亲友,由他拿着以上所说的两种资料找房管局李红梅登记也行!
6、注意:西充县房管局的位子在西充县安汉大道西充县电力公司的对面。
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E
刚才在别的网友帖上看到此回复,引用过来!(特注)
我们最初的协议中写明了房价以外再交水电气视上户费配套费附加费的!由于这次房款交清后,在水一方的开发商将所有文字东西(包含购房最初协议)都被开发商收回了。理由是代办产证。由于小姨子和众多购房者一样,毫无经验因而听任摆布。所以什么也没留下!更不会有复印件!
按第三条,我们是不好退了,联糸前天打电话给南充市金天置业有限公司,南置所说的:在水一方不承在退费!我明白了!南置找到了尚方宝剑。怪不得中气十足!原来有政府在撑腰呢?
现在在水一方的开发商已将上户费配套费附加费打入终房价,使在水-方的业主彻底哑口无言了.....
南充市金天置业有限公司你高兴了么?你认为这场游戏你会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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