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上午9时左右,老人路经泸州市江阳区白招牌洪洋农贸市场,遇到南城街道城管刘洪文等人将果贩卖的樱桃打翻,樱桃撒满一地。老人踩到樱桃差点摔倒,就自言自语了几句。刘洪文马上就对老人大骂不止,言语不堪入耳。老人回了几句,就招来了刘洪文的拳打脚踢,猛打老人头部太阳穴。打人时还叫嚣让老人有胆就报警打110。(难道他们是一伙的)。当时引起大量群众围观,大家都在谴责行凶者的暴力行为,引起了群众的公愤。刘洪文马上就跑了。想一个60岁的老太婆怎么经得起一个壮汉的暴力殴打。这是什么社会哦?这种人都可以当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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