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媒体最新报道:强奸12岁女学生的嫌疑人已被刑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6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狗屁好公民?李正昌的一走狗而且是龌龊的下流人,各位网有请仔细看他的头像啊,非常轻佻,绝对少儿不宜,还标榜好公民,呸,走狗!老子迟早要你揪出来。。。。。。。。

发表于 2011-5-6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紫风儿 发表于 2011-5-5 12: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时间确实有点出入哈!
去年5月份怀的,今年4月生,
怀的时间太长了点吧?

看贴要仔细,明明说的是5月份第一次,而后多次发生,才导致怀孕,不是说5月份就怀上了。
2010年5月某日晚8点30分左右下晚自习途径学校大门口时,被学校一年近60左右聋哑保安强行拉进学校大门的保卫室内让其观看黄色录像并实施强奸,后利用其幼小怕事又多次实施强奸并导致最终怀孕

发表于 2011-5-6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那个强奸犯枪毙,把那个校长判刑,把那个局长弄下课!

发表于 2011-5-6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公民绝对是一个龟孙子,祝福他家的女儿也遇到这种好事。
发表于 2011-5-6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我不得不跟,因为这丑事就在曾经那么著名的新井县,文明古镇,礼仪之镇,实在丢脸哟。三陈故居,历史悠久,我曾经踏遍大桥镇的山山水水,寻古访踪,现在尽弄这些丑事情,曾经网络报道大桥某学男教师强奸多名幼女 ,现在还在服刑,今年4月一个是7村老太爷奸污亲侄孙女导致怀孕后,他服毒自杀,一个是大桥小学闹得全国人民都知道的丑事情,我想问:大桥的法制教育到底怎么了。曾经的大桥好名声在外,现在弄得尽是这些事情。难道大桥就这样颓废了吗,,最不舒服的还有几个没有正义感的,新注册一个名字就来这里瞎胡闹,明明大家都知道第一次是去年5月,非得死犟说是去年五月怀孕,他想成为大家的靶子,转移视线是吗。。。:@

发表于 2011-5-6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斜阑独语 的帖子

是啊?众目睽睽之下就怎么拉进了门卫室,是否有点牵强
发表于 2011-5-6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实面前,还有5毛与网友在辩论。
发表于 2011-5-6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实面前,还有5毛与网友在辩论。
发表于 2011-5-7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安是干什么的?是保学校师生安全的。残疾人为什么不可以安排其他岗位,偏要安排这个岗位?一个60岁又聋又哑的家伙,居然给学校师生保安全,那个校长真想的出来。教育局这么多年也没发现?如果不追责,这个社会就没求的说的了

发表于 2011-5-7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斜阑独语 的帖子

是啊?众目睽睽之下就怎么拉进了门卫室,确实有点牵强

发表于 2011-5-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DNA鉴定吗?那就等结果好了。。。。其实校长就能管住所有的人24小时行踪?何况还是晚上,对了,小学好象不上晚自习哦。。。至于处理方法,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交给警方,校方配合调查,帮忙翻译,调查真相,给钱确实起不到作用啊,。。。如果哑巴真是作案人,他无依无靠无背景校,自然也就绳之以法了;如果哑巴是冤枉的,那真的就是太无良了,冤枉一个手无寸铁的哑巴。。。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紫风儿 的帖子

看清楚再说话,朋友!你怎么给人一种装模作样的感觉呢????????------------------不好!

发表于 2011-5-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紫水晶lulu  一看就是个人妖

发表于 2011-5-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1

发表于 2011-5-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我只是针对本贴分析而已,我想应该没有伤到任何人。为什么有两个人非要针对我:什么众目睽睽?什么牵强? 。。。。。1 、紫水晶lulu ,难道你们在现场目睹一切?

发表于 2011-5-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斜阑独语 的帖子

因为8时30分下晚自习子虚乌有。。。。。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5-9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百度新闻里搜索:南部县,这个新闻有57家网站转载,其中有人民网、凤凰网、新华网等。
  这件事发送后,隐瞒是不行的,我们网友如何去面对,是谴责犯罪分子,是批评学校的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还是在信口开河大户乱说,我们都是母亲所生,我们家中有妹妹,或者是表妹,有女儿,或者是侄女,当我们的亲人遇到这个不幸的事,我们该怎么样?

发表于 2011-5-9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韩国国会29日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者,为了防止重犯或习惯犯罪的预防和治疗法案”(又名“化学阉割法案”)。根据该法案,对“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的初犯和重犯一律进行化学阉割,对象年龄从25岁减低至19岁,将儿童的定义从未满13岁扩大至未满16岁。另外,由于“化学阉割”的用词有损尊严,该用词被改为“为防止性冲动的药物治疗”。调查结果显示,75.6%的韩国受访者对于将性侵犯儿童的强奸犯去除生殖器一事表示“赞成”。这项民调显示,38.3%的受访者要求采用“物理方式”(做手术)移除强奸犯的生殖器官,37.3%要求“化学方式”(改变荷尔蒙),75.6%的韩国民众赞成对性侵儿童的罪犯采取严厉惩治措施。/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天下之恶一也,强奸的罪恶伤天害理、令人不齿,强奸犯臭名昭著、人人深恶痛绝。古今中外各国政府都在打击,却从来没有销声匿迹,韩国政府独辟蹊径,没收作案工具,值得全世界推广,尤其是强奸案愈演愈烈的中国。我殷切的建议,我国立法机关赶紧拟稿、讨论、通过“化学阉割法案”,容许有中国特色,但是对强奸幼女的罪犯必须坚定不移没收作案工具,尤其是以嫖幼之名的官员,这无疑是保护无辜幼女免收蹂躏的福音,不知肉食者其有意乎?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强奸犯为了一逞肉欲,一冲动就不要命,或身不由己或根本不想克制自己,即使几度入狱,出来后还是会见色起意、不顾一切。怎么办?怎么保护女性的安全?治标必须治本,堵住作恶的源头才能一劳永逸。古老的皇宫,一个皇帝和一大群嫔妃,嫔妃们天天被一群男人伺候,甚至洗浴更衣,皇帝却不用害怕带绿帽子,因为太监是不会偷情、不会强奸的。  
    也许有人说对成年男性进行‘阉割’很不人道,我不以为然,难道放任他们摧残无辜女性、伤害她们的身心就人道吗?难道看着一个个花季的幼女毁在他们手里就人道吗?作为一个成年人,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犯罪付出代价。一个成年人,该懂的道理都应该懂了,既然明知故犯,既然坐牢起不了作用,只能采取最有效的办法——阉了!  
    法律以人为本,无论是中国特色,还是国际惯例,只要对民有利,就应该引进,只要对民不利,就应该放弃。如果是恶法,即使是中国特色,也应该及时改弦易辙;如果是善法,即使是他山之石也可攻玉,例如韩国“化学阉割法案”。韩国对强奸犯‘化学阉割’、没收作案工具,值得我们效仿!  
    6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化学阉割法案”,决定对19岁以上的儿童性犯罪者实行药物治疗,根除罪犯的性冲动。韩国由此成为亚洲第一个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化学阉割是世界各国应对不断发生的针对儿童的性暴力犯罪而采取的新举措。早在今年6月8日,波兰对犯有强奸罪及恋童罪的男性强制施行化学阉割的法律已经正式生效。  
    美国的加州、俄勒冈州、路易斯安那州和亚利桑那州都已通过对性犯罪者强制实施化学阉割的法律。在欧洲,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也都已通过法律,允许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对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而南非、西班牙、意大利、法国曾经或正在考虑对性犯罪者实行强制性化学阉割。  
    韩国:3/4人赞成阉割  
    针对儿童的性犯罪层出不穷,令各国政府头痛,让有女孩的家庭惶惶不安。可以说,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是顺应民意的结果。  
    今年,韩国就发生两起未成年人被强奸案,引发巨大民意反弹。韩国民调调查显示,75.6%的受访者表示“赞成”对性侵犯儿童的罪犯予以阉割,其中38.3%的受访者要求“物理方式阉割”,37.3%受访者要求“化学方式阉割”。民调还显示,赞成对性侵儿童的罪犯予以阉割的,女性占80.5%,男性占70.4%。  
    波兰:娈童犯释放要阉割  
    去年9月,波兰议会通过一项跟犯有强奸罪及娈童罪的男性强制施行化学阉割的法律,这一法律今年6月8日正式生效。继2008年波兰一系列娈童犯罪行为被曝光后,波兰总理唐纳德·图斯克提议必须采取措施遏制类似行为。  
    根据规定,法官有权作出判决,对强奸近亲或15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罪犯强制施行“化学阉割”,以降低其性冲动。娈童案罪犯在获释时将被强制采用药物削弱他们的性能力,但法庭在下令前必须考虑精神病学家的建议。另外,波兰的民调显示,去年波兰约有84%的民众赞成政府对性侵犯者实施化学阉割。  
    法国:拟强制阉割强奸犯  
    去年9月底,法国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谋杀案,引发社会轩然大波。一名叫玛丽-克里斯蒂娜·奥多的法国女子被发现在巴黎附近的枫丹白露森林跑步时遭到绑架并被勒死。经警方追捕查证,凶手是有强奸罪前科的47岁男子曼努埃尔·达·克吕。  
    克吕2002年因绑架强奸一名13岁女童获刑11年,后因狱中表现良好于2007年提前获释。他的身份曝光后,引发民众激愤。法国司法部长阿利奥·马里豆发出呼吁,要求对性惯犯强制实施“化学阉割”。  
    法国总理菲永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法国将从严惩治性犯罪,考虑对一些屡教不改的性惯犯强制施行“化学阉割”。法国现行法律规定,施行“化学阉割”必须基于自愿原则,而且对象须是在押服刑的犯人。  
    名词解释  
    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始于美国,它并非真正的“阉割”,而是一种药物控制法,通过注射或服用荷尔蒙,使男性性犯罪者降低睾丸激素分泌,抑制性冲动,但并不会使人丧失性能力。  
    有关争议  
    真的有效?  
    有例子证明,实施“化学阉割”确实可以降低强奸犯的性冲动。2004年,挪威研究机构进行的一项科研实验,对4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6个月后,4名强奸犯的强烈性欲得到有效控制。  
    违反自然?  
    “化学阉割”疗法逐渐在一些国家普及的同时也引发了争议。  
    有观点认为,这一做法不但违反自然定律,更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罪犯的内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药力失效之后是否能恢复男人的正常功能,实在无法肯定。

发表于 2011-5-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么多,对案件仍是一知半解。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