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发言人2010年发言:
下面,我再就我县2010年公招农村小学教师工作回答大家在网上的一些提问。
关于查分结果通报。按照招考教师简章的规定,截止16日下午5点,共计有290名考生提出申请查分,出现统计错误的11人,占总查分的
3.7%。其中申请查公共科136人,1人少加2分,1人少加3分,误差率1.47%;154人申请查专业学科分数,有5人的分数少加,4人的分数多加,误差率5.8%。误差率均在我们设定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
关于分数段分析比较。以边远艰苦地区类考生为分析比较样本,共有1029人,公共科80分至100分的16人,占1.55%,60至79的189人,占18.37%,59分以下的679人,占66%。缺考145人。专业学科80分至100分的10人,占0.97%,60至79的429人,占41.7%,59分以下的429人,占41.7%。缺考161人。从分数段看,60至79分段及其80分以上高分段人数较小,59分及其以下分数段大,体现了我们的命题意图,有利于实现人才选拔之目的。
关于县内外报考比较。本次有效报名人数为1978人,其中县内1332人,比例为67.3%。今年招考农村小学教师,取消了地域限制,县外人员的大量报名,有利于我县在更广阔的环境里,选拔最优秀的人才,充实到我县农村小学教学的第一线。
关于对“99”高分举报。有考生在网上质疑:“在本次考试中,考号为2608的考生公共科考了99分,专业科考了96分,创造了中国教师招聘考试历史之最。”本次通江县2010年招聘教师工作,是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局、人劳局联合组织实施,招考简章报省人事厅审查通过,所有报考人员于2010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24:00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经资格初审后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个人资料。在出题、试卷制印、考场设置和监考、考试流程监管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均比照高考标准执行,所有环节和过程均由通江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组全程监督。通江县教育局在办考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们经得起任何检查,我们欢迎社会监督。无论有多少困难,我们都会一如既往的工作,坚持选拔最优秀的人才做教师,通过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至于网上对高分的质疑,建议用事实依据说话,依法请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直接举报。
谢谢!
通江县2010年下半年教师招考泄密事件处置
暨后续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通稿
2010年下半年,依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决定公招教师150名,共有1978人报名并通过网上初审参与考试。
2010年11月15日,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部分网民、考生和群众对个别考生高分产生质疑,县纪委同时收到实名举报有考生涉嫌作弊。招聘领导小组立即安排对涉疑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范申华要求“挖地三尺,也要查个水落石出”,并立即作出安排部署。
11月17日,100余名专案人员抽调到位组建专案组,“11.19”专案组成立,县委书记范申华、县长赵万先4次到专案组督查督办案件,3次召开专题会听取和研究案情。经过100余名办案人员深入近100名考生家中查找线索,历时20余天深挖细查,成功破获此案。
一、基本案情
经专案组调查查明:11月8日,经原县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邱锋承同意,命题制卷组组长原县教文局局长田勇与成都市49中学校长任仲儒联系,委托其组织命制试题。任仲儒应好友原通江县教研室主任伏从述、县教文局纪委书记夏萍多次请求,于11月12日,将我县招聘教师所命制的笔试试题的公共基础、艰苦边远村小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专业三科试题和答案提供给伏从述,将艰苦边远村小教师岗位的部分试题和答案泄露给夏萍。伏从述将所得试题和答案泄露给原县示范幼儿园园长肖敏,肖敏将试题和答案泄露给他人,夏萍将所得试题和答案泄露给2名考生和1名亲友,造成了本次招聘考试泄密事件。涉及泄密人员11人,涉案考生20人。
二、通江县委、县政府对处置本次招考泄密事件的基本态度
11月19日,中共通江县纪委成立“11.19”专案组,20天后,案情基本查清。总体部署是:
1、由县纪委牵头,从县检察院、公安局、保密局等单位抽调力量组成专案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俊岭任总指挥。
2、对查实的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涉及哪一级,不管涉及谁,县委、政府决不袒护,坚决支持依法依纪严惩。
3、暂缓此次公考后续工作。
4、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全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5、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县委、政府及时对外通报处理情况。
三、涉案人员的处置情况通报
根据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2011)通江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书、中共通江县委第113次常委会和县政府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本次招考违纪违法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伏丛述:原系通江县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
2、肖敏:原系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园长,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
3、任仲儒:原成都49中校长,涉嫌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目前已按程序移交检察机关侦查处理。
4、屈仕统:原通江县教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通江二中党支部书记、校长,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其通江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其原任教文局职务在机构改革时已免除。
5、王兆鼎:原通江县教文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职务在机构改革时已免除。
6、夏萍:原通江县教文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职务在机构改革时已免除。
7、刘诚:通江二中教师,中共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张莉:原通江县文教幼儿园工会主席、中共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按程序免工会主席职务。
9、陈敏:涪阳小学教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莫小波:通江县人社局长、公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田勇(原通江县教育局局长,公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责成二人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11、王红霞:(通江县妇幼保健院药械科长、兼后勤保障部主任)、陈爽(通江县妇幼保健院卫生服务科科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四、通江县2010年下半年教师招考成绩有效
本次考试泄密原因已经查清,泄密范围较小,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和应试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照2007年9月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泄密处理办法,通过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并经县委第十一届十六次全委会票决一致通过,对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成绩作如下处理:
1、对遵守考试纪律,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成绩正常有效。
2、对查实作弊的应试人员,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取消本考试项目三年内的考试资格和通报所在单位的处理。
3、对本次考试考生涉嫌作弊的举报,证据确凿,一查到底。凡查证作弊属实的应试人员,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4、从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后续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中共通江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教育局发言人:
下面,我再就我县2010年公招农村小学教师工作回答大家在网上的一些提问。
关于查分结果通报。按照招考教师简章的规定,截止16日下午5点,共计有290名考生提出申请查分,出现统计错误的11人,占总查分的
3.7%。其中申请查公共科136人,1人少加2分,1人少加3分,误差率1.47%;154人申请查专业学科分数,有5人的分数少加,4人的分数多加,误差率5.8%。误差率均在我们设定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
关于分数段分析比较。以边远艰苦地区类考生为分析比较样本,共有1029人,公共科80分至100分的16人,占1.55%,60至79的189人,占18.37%,59分以下的679人,占66%。缺考145人。专业学科80分至100分的10人,占0.97%,60至79的429人,占41.7%,59分以下的429人,占41.7%。缺考161人。从分数段看,60至79分段及其80分以上高分段人数较小,59分及其以下分数段大,体现了我们的命题意图,有利于实现人才选拔之目的。
关于县内外报考比较。本次有效报名人数为1978人,其中县内1332人,比例为67.3%。今年招考农村小学教师,取消了地域限制,县外人员的大量报名,有利于我县在更广阔的环境里,选拔最优秀的人才,充实到我县农村小学教学的第一线。
关于对“99”高分举报。有考生在网上质疑:“在本次考试中,考号为2608的考生公共科考了99分,专业科考了96分,创造了中国教师招聘考试历史之最。”本次通江县2010年招聘教师工作,是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局、人劳局联合组织实施,招考简章报省人事厅审查通过,所有报考人员于2010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24:00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经资格初审后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个人资料。在出题、试卷制印、考场设置和监考、考试流程监管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均比照高考标准执行,所有环节和过程均由通江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组全程监督。通江县教育局在办考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们经得起任何检查,我们欢迎社会监督。无论有多少困难,我们都会一如既往的工作,坚持选拔最优秀的人才做教师,通过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至于网上对高分的质疑,建议用事实依据说话,依法请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直接举报。
谢谢!
通江县2010年下半年教师招考泄密事件处置
暨后续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通稿
2010年下半年,依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决定公招教师150名,共有1978人报名并通过网上初审参与考试。
2010年11月15日,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部分网民、考生和群众对个别考生高分产生质疑,县纪委同时收到实名举报有考生涉嫌作弊。招聘领导小组立即安排对涉疑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范申华要求“挖地三尺,也要查个水落石出”,并立即作出安排部署。
11月17日,100余名专案人员抽调到位组建专案组,“11.19”专案组成立,县委书记范申华、县长赵万先4次到专案组督查督办案件,3次召开专题会听取和研究案情。经过100余名办案人员深入近100名考生家中查找线索,历时20余天深挖细查,成功破获此案。
一、基本案情
经专案组调查查明:11月8日,经原县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邱锋承同意,命题制卷组组长原县教文局局长田勇与成都市49中学校长任仲儒联系,委托其组织命制试题。任仲儒应好友原通江县教研室主任伏从述、县教文局纪委书记夏萍多次请求,于11月12日,将我县招聘教师所命制的笔试试题的公共基础、艰苦边远村小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专业三科试题和答案提供给伏从述,将艰苦边远村小教师岗位的部分试题和答案泄露给夏萍。伏从述将所得试题和答案泄露给原县示范幼儿园园长肖敏,肖敏将试题和答案泄露给他人,夏萍将所得试题和答案泄露给2名考生和1名亲友,造成了本次招聘考试泄密事件。涉及泄密人员11人,涉案考生20人。
二、通江县委、县政府对处置本次招考泄密事件的基本态度
11月19日,中共通江县纪委成立“11.19”专案组,20天后,案情基本查清。总体部署是:
1、由县纪委牵头,从县检察院、公安局、保密局等单位抽调力量组成专案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俊岭任总指挥。
2、对查实的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涉及哪一级,不管涉及谁,县委、政府决不袒护,坚决支持依法依纪严惩。
3、暂缓此次公考后续工作。
4、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全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5、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县委、政府及时对外通报处理情况。
三、涉案人员的处置情况通报
根据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2011)通江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书、中共通江县委第113次常委会和县政府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本次招考违纪违法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伏丛述:原系通江县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
2、肖敏:原系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园长,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
3、任仲儒:原成都49中校长,涉嫌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目前已按程序移交检察机关侦查处理。
4、屈仕统:原通江县教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通江二中党支部书记、校长,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其通江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其原任教文局职务在机构改革时已免除。
5、王兆鼎:原通江县教文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职务在机构改革时已免除。
6、夏萍:原通江县教文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职务在机构改革时已免除。
7、刘诚:通江二中教师,中共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张莉:原通江县文教幼儿园工会主席、中共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按程序免工会主席职务。
9、陈敏:涪阳小学教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莫小波:通江县人社局长、公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田勇(原通江县教育局局长,公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责成二人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11、王红霞:(通江县妇幼保健院药械科长、兼后勤保障部主任)、陈爽(通江县妇幼保健院卫生服务科科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四、通江县2010年下半年教师招考成绩有效
本次考试泄密原因已经查清,泄密范围较小,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和应试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照2007年9月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泄密处理办法,通过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并经县委第十一届十六次全委会票决一致通过,对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成绩作如下处理:
1、对遵守考试纪律,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成绩正常有效。
2、对查实作弊的应试人员,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取消本考试项目三年内的考试资格和通报所在单位的处理。
3、对本次考试考生涉嫌作弊的举报,证据确凿,一查到底。凡查证作弊属实的应试人员,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4、从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后续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中共通江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