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达县斌郎乡何家村村民,于2010年12月14日向达县纪委,县委李春书记书面举报反映,达县斌郎乡何家村支书,村主任何安桂挪用公款等情况至今杳无音信,因此,希望各网民帮忙转转:
1.村民集资硬化村级公路帐目至今达三年多不予公步,贪污村民人蓄饮水工程款30余万元,挪用村民集资和向各社借款10余万元,(这10万是举报后于2011年1月11日后才退给村民,并且是强迫村民代表和各社社长不要他所贪污的村民人蓄饮水工程款30余万元才退的),导致部分村民组至今帐务交接不清.
2.利用职务之便占用五社退耕还林工程地为其祖坟修公路.损坏面积近4亩之多.
3.国家供电局为架设输电线路从本村7社至本乡烟山村1社所占的田地,损失费用,至今村,社未记收支帐务.
4.近年来.占用我们七社集体经济达4万余元(该款系他所有的炉子槽煤矿每年给该社应交的承包款的总额).
5.更有甚者:于2007年度将2005年冬各煤矿老板筹资硬化的斌郎老街至本乡9村公路6公里左右,向主管部门报告他自己出资硬化的工程,骗取了国家的补助款达数十万元之多.
6.于2002年1月28日在乡政府领取2001年度村民灾情款一万元占为己有, 至今没落实到村民户.
7.他所有的斌郎乡新桥煤矿于2010年12月20日依法封闭,至今不按合同给村民复耕.
他还是达县人大代表,这样的人能当人大代表吗?能当村干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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