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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生主持召开巴河南岸拆迁改造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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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5-22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急令严查强征强拆 防止粗暴压制群众

2011年05月16日 14:19:52  来源: 京华时报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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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要求坚决查处强征强拆行为




http://www.people.com.cn/mediafile/pic/20110516/71/2449408080075931535.jpg
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各地要自查自纠;近期多地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

据新华社电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一把手亲自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要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监督。要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化解不同意见的途径,改进工作。与此同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发表于 2011-5-22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23:5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 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1年,要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安保活动以及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督促各地扎实抓好走访、评议、反馈、整改、考评等各个环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警示教育贯穿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始终。各地应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组建由违纪民警、民警家属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警示教育报告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示范教育,重点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与群众得实惠结合起来。
  《意见》明确,今年要深化拓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抓好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部署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办案单位和个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对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问题、乱收滥罚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其中突出的进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警种要对民警推销或指定公共安全产品等问题进行治理。要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下级公安机关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健全省、市两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内设机构,在纪检监督部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机制,实行纪委书记述职报告制度,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述职。
发表于 2011-5-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非警务活动...

发表于 2011-5-2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动作 哦
发表于 2011-5-2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

发表于 2011-5-2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办要求开展全国专项检查确保再无暴力拆迁

2011年05月20日 09:45:26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条例》宣传学习情况;征地拆迁相关人员培训情况;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情况;先补偿后搬迁落实情况;房屋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确立情况;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情况;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情况;安置和保障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情况等。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在本地区全面落实。加强对本地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所辖各市、县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各省(区、市)要立即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国务院督查组工作。要立即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征地拆迁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立即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督促所辖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紧急通知》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发表于 2011-5-22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5-2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 严查强征强拆行为 防止粗暴压制群众.

发表于 2011-5-2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严查强征强拆防止粗暴压制群众

发表于 2011-5-22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要求坚决纠正农村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
  
2011年04月02日 22:56:17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 中国政府网2日播发《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通知强调,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经批准将节约指标少量调剂城镇使用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土地整治活动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坚决扭转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的倾向,坚决纠正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偏差,坚决制止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要坚决制止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严禁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要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要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按明晰产权、维护权益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
  通知强调,要以耕地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规范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农村土地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行全程监管,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近期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检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叫停,进行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发表于 2011-5-22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要求坚决纠正农村强拆强建强迫上楼.

发表于 2011-5-22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办转发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
  
2011年04月22日 21:12:4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发表于 2011-5-22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确定今年“纠风”八项任务 拆迁引恶性事件将严惩

2011年04月23日 08:49:58  来源: 京华时报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年“纠风工作”的八项主要任务,致力于纠正涉及政府机关和教育、医疗、住房、食品等行业的不正之风。意见称,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征地拆迁
  严查强拆恶性事件
  意见要求,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
  同时,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意见明确要坚决追究责任。
发表于 2011-5-22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纪委将重点查处“株连”式强拆
  
2011年03月25日 07:08:32  来源: 新京报   



    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规动用警力参与拆迁进行追责

 记者24日从中央纪委获悉,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通知要求,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通知强调,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要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查处非法逼迁、行政强拆等行为

    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发表于 2011-5-22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5月15日《焦点访谈》茅台镇上的强迁之痛.


发表于 2011-5-22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时评:避免拆迁悲剧闹剧需多下“猛药”

2011年05月19日 16:53:0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5月19日电 题:避免拆迁悲剧闹剧需多下“猛药”

    记者王丽、李惊亚

    为打造“白酒一条街”,贵州茅台镇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搬迁补偿和安置方案均未明确的情况下,采取简单粗暴方式强行驱赶合法经营户,强行扣押经营货品,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近日,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叫停强迁行为。

    茅台镇上演的这场“强迁风波”,再次引发社会对拆迁事件的关注。从最近发生的几起强拆恶性事件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政府在片面追求发展的冲动下,不认真落实政策,群众工作不细不实不到位,“强拆”“强迁”损害了百姓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为有效遏制这种恶劣行为,中纪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等密集出台政策,要求对违法拆迁行为进行整治。

    3月份,中纪委和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监察部门督促地方政府查处用断绝水电气或切断道路等方法进行的逼迁行为,以及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搞突击、“株连”等强制征拆;公安部下发文件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4月份国务院再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5月15日,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方面是国务院和中央部委紧锣密鼓接连出台整治违法拆迁行为的措施,另一方面却是一些地方在扭曲政绩观驱动下,强征强拆行为有禁不止。尽管发生在各地的强拆事件原因不一,但手段和结局却相似,采用的多是简单粗暴的手段,受到伤害的多是被拆迁人员。这说明,要防止违法拆迁行为,除了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外,还需多下“猛药”。

    避免拆迁悲剧闹剧的发生,必须制约司法强拆权和行政强拆违章建筑的权力。尽管有关条例赋予司法强拆权,但司法机关也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拆迁,应更加重视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而不是沦为地方政府搞拆迁的“推土机”。尽管城乡规划法规定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权由政府行使,但并不等于政府部门拆除违章建筑时就可以简单粗暴。

    强征强拆是一些地方政府角色错位的反映,整治各地强拆强迁行为必须对强拆事件的主要领导者进行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只有根治政绩“畸形症”,才能有效遏制“强拆强迁”行为。

发表于 2011-5-22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茅台镇“耍酒疯”

2011年05月18日 09:56:55  来源: 京报网-北京商报

茅台是个好东西,但喝高了就会耍酒疯。规划也是个好东西,但如果把别人的财产给规划没了,规划也就变味了。傍着茅台酒厂的茅台镇,偏就耍了一回规划的酒疯。

据央视日前报道,贵州省茅台镇以建“白酒一条街”提升形象为由,突然通知百家商铺,要求在两天内搬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没人管。许多商户未按时搬迁,镇政府派出由城管、公安等组成的执法队,强扣店铺货物,拿棍锤砸东西。茅台镇副镇长说,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能,政府没有资金买单。骂骂咧咧的该副镇长还特意强调,这是在依法行政。

我们知道这位副镇长说的不是什么“国之大法”,而是自己的“红头文件”。我相信他也知道“红头文件”是大不过法律的,可是其仍表现出理直气壮,因为对他来说,口号“正义”远比程序正义要重要的多,有权力做后盾,法律就是天高皇帝远的事情了。不由分说的强拆,雷厉风行的强拆,这些官员认为,这对于茅台镇功莫大焉,是打造“国酒之心”,是基于茅台镇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因此不得不动用一些“霹雳手段”;继而看待这些商户,则是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甚至粗俗一些,简直是不识相,颇有点“耽误了茅台镇的未来发展,你们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白酒一条街”看上去挺美好:是文化搭台,旅游唱戏,用一句时髦话来讲,属于低碳经济。同时,这也是茅台镇的政绩工程,地球人都知道。规划,讲的是科学,讲的不是武力;运用的是以理服人和利益补偿,而不是推土机。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茅台镇政府文件显示,为了打造茅台镇中国第一酒镇的品牌,镇政府决定把环茅南路建成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街上所有商铺都必须卖当地产的白酒,不卖酒的商铺则要立即搬走。

现在,很多地方官员都有一种“洁癖”,比如前些日子某地的“治安洁癖”,再比如茅台镇的“白酒一条街”,要卖的全是白酒,而且还必须是当地产的,以文化之名,干的却是市场保护主义的事情。仿佛只要街上出现一家不纯粹的商户,就要拉低当地好几个百分点的GDP,或者影响到当地的幸福感排名。而如果都不是,这样大动干戈的打造白酒一条街,是否有着其他的私利,比如寻租。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需要发挥作用,用“有形的手”去纠正“无形的手”的失灵,然而政府亦会失灵,亦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而现在的一些地方部门,想象着自己是最能干的园丁,一定能够将花园修剪成为最美丽的地方。同时,也非常自信自己看到了时代的大势,正英明神武地做着最正确的选择。之所以这般自信,因为即使错了也不会有任何处罚。大不了造成浪费嘛,不有人还说了,折腾也是GDP。

规划再好,创意再妙,发展经济的心情再迫切,也不要贪杯呐。如果政绩“贪杯”,希望也有交警出现。(韩哲)

发表于 2011-5-22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茅台镇强迁商户是在自毁形象
  
2011年05月17日 13:06:14  来源: 新华网   

      贵州茅台镇以建白酒一条街提升形象为由,5月1日突然通知百家商铺,要求在2天内搬迁,经济损失没人管。许多商户未按时搬迁,镇政府派出由城管、公安等组成的执法队,强扣店铺货物,拿棍锤砸东西。副镇长说,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能,政府没有资金买单。(据5月15日央视)

  2天内搬迁,对于正常营业的商户来讲,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何况是在没有一点补偿的前提下,换了谁都无法接受!而茅台镇政府不由分说,派出联合执法队,采取暴力手段,破坏、扣留店铺财物,强制要求商户搬迁,则是在以违法手段行事,需要立即停止并加以纠偏。

  这些遭遇暴力强迁的商户,个个都有合法经营手续,证照齐全,一旦被迫搬迁,就要面临店铺租金、装修费、设备、存货的损失等等,而这些损失动辄数十万、上百万元,岂能不令人心疼。

  面对媒体采访,茅台镇副镇长声称强迁商户,目的是为了打造白酒一条街,“建设酒文化,打造茅台镇国酒之心的对外整体形象”。多么宏大的规划目标,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可是在这个宏大规划之下,只考虑了白酒企业的位置,却没有给其它商户留下腾挪空间,更没有留有丝毫妥协余地。茅台镇如此做法,哪里是在打造整体形象,明明是在自毁形象嘛!试想,当公众得知金碧辉煌的白酒一条街,乃是建立在商户的强迁悲剧之上时,还有谁会拍手称赞?恐怕是要喝倒彩声了。

  商业的繁荣有自生性,并非草图规划一下就可实现,政府与其过度插手,不如放开手脚,让商家自主竞争发展。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强行打造出来的白酒一条街,未必就能达到理想效果,过往的失败教训亦比比皆是。而且,即便政府要搞商业大规划,也要依法征求市民意见,维护商户利益,经过协商出台补偿政策之后,才可依法执政。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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