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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执法”,与匪帮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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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5:21 | |阅读模式
  如此"执法",与匪帮何异?

  

  不知有多少博友赶巧看过上周日晚央视播出的《焦点访谈》节目,这一次在镜头前曝光的是贵州茅台镇发生的一出乱象。在茅台镇的两名副镇长带领下,出动了由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镇上一条已有多年历史的繁华商业街上大打出手,如同强盗般强行搬迁、扣押商户的货品,砸门,关铺,没有任何的讲理余地。面对这样的场景,我为之颤粟:当年的国民党也不过如此。为首的那个副镇长在镜头前多次咆哮,斥责商户们"打破了老子的规划",言下之意,砸店、抢货等行为已属忍无可忍。看到此,我当时便想,这家伙完了,你这"老子"也不看看你的丑态撞在了另外一些什么"老子"的炮口上?

  可以设想,类似这些所谓"政令"的出笼过程:几个在当地无所不能镇级官员,胡吃海喝之余,拍拍脑门,想玩些新鲜的,竟弄出一个"打造白酒一条街"的馊主意,不知是为了官员们惯有的"政绩"游戏,还是想再玩玩那些屡试不爽的管制淫威,好端端的一条商业街,百多家商铺,凡不卖白酒的,5月1日收到搬迁通知,5月3日就必须滚蛋,若有商户敢于违抗,有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伺候。至于搬到哪里,有多少损失,装修费用、租金损失、货物积压等与政府无关。在央视记者找到这个领头的副镇长询问缘由时,他堂而皇之地回答,这是政府在"依法行政"。

  依什么法?天晓得。在这些偏远之地,我敢断言,地方的王法远高于国家《宪法》以及相关的国家法规。官员的脑袋和脑袋下方的嘴巴就是法,"心想事成"在他们那里天天在践行着,毫无羁绊。城管。公安、工商等机构俨然扮演成为他们的家丁,指哪打哪,所向披靡。社会的怨言、百姓的苦衷、公民的利益,政党的形象,全然被他们扔之九霄云外。这是一幅非常可怖的社会图景。

  我在博文《道德沦丧,这个词已无新意》中曾经感叹,那些发生在共和国土地上形形色色的社会丑闻和政务丑闻,总是要有央视的神仙才能揭开黑幕,若不是有央视记者的权威,这些丑闻能否曝光还真不得而知。可是,我们不可指望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央视的人马能够撒豆成兵,注视着每一个领域的违法状况;同样也不可指望央视的记者能够把所有与国民生计密切相关的黑幕悉数撕开。如此一来,我们还能信任谁?还能指望谁?

  有的博友不以为然,认为央视也不是救世主,其实,他们与我的观点并无分歧,若倚靠央视记者俯视960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处角落,那是我们把他们神话了。但无论如何,这个倒霉的副镇长还是被央视的人马撂倒了,被"依法"了,并在全国舆论上下掀起了一阵波澜。于是,他成了一个弃卒,而更多的与他一起谋划这场丑闻的"车"和"帅"却依旧逍遥法外。可以断言,只要这个"依法行政"的群体和弊制还存在,隔三岔五,又会有另一种形式的行政在"依法",遭殃的永远都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丑闻终归丑闻,折腾几天,当事件被平息,当百姓被安抚,当官员被停职(或被匿藏)似乎就烟消云散了。这场事件中,"维稳"的主力军防暴警察尚未出场已属万幸。而每次的民情风暴过后,高高在上的主管机构总会姗姗来迟,然后就是"举一反三",排查、自省、处理当事者等等,毫无新意的简单重复,乃至敷衍了事,早已让人眼球疲惫。也许,这已是无奈之举。问题在于,不受制约的公权力之嚣张,实为共和国首恶!弊制盛行之下,谁有回天之力?天怒人怨,谁应切肤之痛?顶戴花翎者,谁应自遣问责?茫茫浊世中,谁敢当头棒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何时才不再是一张饰金的薄纸片?各类专业执法队伍何时才不再充当地方某些"土豪劣绅"施行恶法时盲从的马前卒?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所引致的的腐败、丑恶乃至邪恶的现象如何才能从这块古老淳朴而广袤浩淼的土地上连根铲除?

  此乃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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