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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敬请平昌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罗局长查证:”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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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1:42 | |阅读模式
平 昌 县 公 安 局
关于“敬请平昌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罗局长查证:”一帖的回复
广大网民朋友:

2011525日,网民千里眼A ”在本论坛发表敬请平昌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罗局长查证:等帖,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现将网民千里眼A”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201152510许,我局响滩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响滩工商所后面平昌县万铭房地产公司开发工地上有人阻拦工地施工,现场秩序混乱,请立即出警。处警民警赶赴现场后,见有五名穿着蓝色制服(类似警察制服)人员与被拆迁户何容琼发生矛盾,当事双方相互拉扯,无人受伤,也未发生其它过激行为。民警上前对双方进行劝解,双方都坚持自己意见,互不相让。后经响滩镇政府副镇长鲜卫东、安办主任喻寿全多方协调,将当事双方叫到镇政府协商。

事态平息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将五名穿着蓝色制服的人员带至响滩派出所进行调查。经了解杜文杰、安东升等五名身着蓝色制服的人员均系万铭房地产公司员工,所着保安制服系擅自在江口镇新华街东段袁三巷姚某某所经营的劳保用品门市购买(派出所当即将这五人穿着的保安制服收缴)。该门市业主称其门市所出售的蓝色制服,系今年4月在成都荷花池服装市场以每件40元的价格进回。我局对劳保用品门市业主姚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收缴剩余蓝色制服。姚某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退缴非法所得,具结悔过,保证以后不再买卖同类商品。

经了解:20031221日,文光平(男,住平昌县响滩镇文昌街16号;妻,何容琼)夫妇以2.7万元的价格购买响滩供销社原办公楼2间,砖木结构,一楼一底,测绘面积148.72平方米,用途住宅。响滩镇禹王街开发项目经平昌县规划委员会规划批准。20053月,响滩镇人民政府和县建设局对响滩场镇进行总体规划;2006728日,县建设局以平建函[2006]59号文件批复《响滩镇总体规划》,场镇规划内国有土地由县国土局招标拍卖。2006125日,平昌县万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220万元的竞标价竞得响滩镇禹王街编号为PC-0632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开发过程中依法办理了相关的开发建设手续和房屋拆迁许可证。自20093月以来,万铭房地产公司与被拆迁户就拆迁补偿问题,多次谈判协商,因双方要求差距较大,未能达成协议,致使矛盾加剧。为化解拆迁补偿纠纷,响滩镇人民政府、县拆迁办多次组织开发商与被拆迁户协商,大部分被拆迁户先后均与万铭房地产公司达成一致,文光平文夫妇始终坚持自己的标准,致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事发当天下午16时许,在响滩镇政府副镇长鲜卫东主持下,镇安办主任喻寿全、派出所李坤所长及当事双方在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商。经商谈,当事双方初步达成协议,但何容琼因个人要求未达成(万房地产公司必须满足天然气入户;更换门面位置)再次反悔,不同意签字,致协商失败。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

感谢网民千里眼A”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希望您尊重事实,不要张冠李戴,误导网民。

特此回复

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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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3:27 |
这还差不多  回复及时  感谢当  感谢镇虎

发表于 2011-5-26 14:49 |
说句实在话,平昌公安对舆情反应最快,回应最准确,态度最鲜明。这是我从其它网络难以见到的!也值得平昌某些部门学习!

发表于 2011-5-26 14:50 |
平昌公安好样的!

发表于 2011-5-26 14:54 |
平昌公安好样的!--------------教育局也象这样就好了

发表于 2011-5-26 15:00 |
原来事实如此哟,那伙人既不是警察,更不是保安,是开发商的员工。
以后说话要整明白才说,不要误导网民朋友。

发表于 2011-5-26 15:12 |
      为保福县长鼓掌!为平昌公安加油!!!
      开发商应该让步,事情就过去了。特事特办,别太生硬,搞的乌烟瘴气,影响企业形象!

发表于 2011-5-26 15:28 |
    被拆迁户过分放大自己的利益,开放商怎么走得拢?利益平衡才能构建和谐。

发表于 2011-5-26 15:32 |
谢谢保福哥!你老人家辛苦了!

发表于 2011-5-26 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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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5:51 |
原来这么回事哦。感谢及时回复。

发表于 2011-5-26 16:20 |
说实话,公安局还刮重视网络舆情,及时回复,让网民了解真相,值得飘扬

发表于 2011-5-26 16:28 |
平昌公安好样的!

发表于 2011-5-26 16:34 |
:):):)

发表于 2011-5-26 19:22 |
公安确实没有参与,但当时有些人对被拆迁户却是野蛮之至,无耻之极。说下流话,然后又杀猪样地把人强行按倒。做为人民的公安难道不对这些人杂,黑保安加以追究吗??难道就以是万铭房地产公司的员工就不了了之吗?万铭房地产的员工就可以胡做非为吗???

发表于 2011-5-26 19:36 |
重视网络舆情,回复及时。:victory:

发表于 2011-5-26 19:37 |
该顶:lol:lol:lol

发表于 2011-5-26 20:03 |
回复及时  好

发表于 2011-5-26 20:15 |
恢复及时。

发表于 2011-5-26 20:16 |
咋强拆?温总知道了就闹大了哟。莫有足够多的钱就莫去整那些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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