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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丹棱醉驾副局长暂停职 公安部要求严格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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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7:32 | |阅读模式

    《丹棱一副局长醉驾被查》追踪
  
    说法
  
    25日,宿仁训还在上班,昨日,宿仁训的职务已经被暂停,其分管的工作已安排他人代管
  
    进展
  
    宿仁训一案已于昨日移送到丹棱县检察院,目前尚在审查起诉阶段,具体公诉时间未确定
  
    昨日,宿仁训没有到丹棱县水务局上班。丹棱县水务局局长邓棱称,宿仁训的职务已于昨日被暂停,其分管的工作已安排他人代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朴称,宿仁训醉驾案已引起公安部关注,并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肯定了四川省交警总队和眉山市交警支队的做法,同时强调只要是达到醉驾,一律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一律入刑立案。张朴说,这是全国第一起被曝光的“官员醉驾案”。
  
    此外,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宿仁训一案已于昨日移送到丹棱县检察院,目前尚在审查起诉阶段,具体公诉时间尚未确定。“他说要和我离婚。”说起丈夫,宿仁训的妻子刘莉(化名)泪如泉涌,“我知道他是不愿意连累我们。我说怎么可能嘛,我们是夫妻,无论怎样我们都会在一起,并一起去承受苦难。”
  
    职务被暂停 同事感到惋惜
  
    5月25日,一个检查组到丹棱县检查水利工作,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并未参与。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致电丹棱县水务局局长邓棱,准备了解进一步情况。邓棱称,25日,宿仁训还在上班,昨日,宿仁训的职务被暂停,其分管的工作也已经安排他人代管。根据组织安排,宿仁训昨日已经没有来上班了。
  
    丹棱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易刚介绍,从24日开始,宿仁训就开始给同事交代一些事情,如25日省上有个检查组要来,如何进行工作汇报等。虽然他没有与检查组一起,但他仍然坚持在上班。
  
    成都商报记者也从丹棱县水务局多位工作人员处证实,24日、25日两天宿仁训都在上班。昨日上午9时许,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丹棱县水务局,发现宿仁训办公室大门紧闭,敲门也无人应答,宿仁训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采访期间,得知宿仁训职务被暂停,宿仁训的许多同事均感到惋惜。
  
    案件已移交 公诉时间未定
  
    由于宿仁训案件已被列为省交警总队挂牌督办案件,昨日上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朴等人来到丹棱县,进一步督办案件办理情况。
  
    “这个案件非常典型,从公安机关来说,只要是醉驾了,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都要入刑,对其刑事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张朴说,“下一步等法院判决了,我们再回过头来总结经验教训,为什么事情发生在5月3日,等媒体报道后再来纠正这个事情,中间有没有什么问题,到底是什么情况?”
  
    据张朴介绍,公安部也在关注此事,并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肯定了四川省交警总队和眉山市交警支队的做法,并强调只要是达到醉驾,一律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一律入刑立案。“这是全国第一起被曝光的‘官员醉驾案’。”张朴说,“我们已经把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从丹棱县检察院证实,宿仁训一案已于昨日移送到丹棱县检察院,目前尚在审查起诉阶段,具体公诉时间,尚未确定。
  
    新闻背后
  
    妻子的担当:“一起承受苦难”
  
    昨日见到成都商报记者时,宿仁训正和妻子刘莉在一起,但这次他选择了沉默,在与成都商报记者十余分钟的对话中,刘莉痛哭失声。“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这件事情是他错了,但只能正确面对,我不怪他。”刘莉说,“我下岗了,家里什么都指望着他,这个人生的坎,我们不知道怎样跨过去。”
  
    5月3日,宿仁训被交警查到醉驾之后,刘莉当时就知道了情况,回家后,宿仁训还安慰刘莉说,没事没事,把女儿照顾好就是了。“他一直很后悔,不知道怎么办,他压力很大。”之后,宿仁训忙着工作,刘莉心里却一直很忐忑,但在宿仁训面前,刘莉一直都表现得很乐观。
  
    5月25日,宿仁训被取保候审,但她不知道该如何帮助自己的丈夫。刘莉试探性地问过宿仁训有什么打算。“他说要和我离婚。”刘莉泪如泉涌,“我说怎么可能嘛,我们是夫妻,无论怎样,我们都会在一起,我们一起去承受苦难。”“我知道,他是不愿意连累我们。”刘莉说。
  
    成都商报记者 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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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7:57 |
领导啊,何必呢?去撞头七干吗?作为当事人的老婆,也不必太伤心,可以争取免于刑事起诉嘛,刑事拘留与刑事诉讼是两个概念。就是被刑事处罚,公务员干不成了,也可以活得挺好嘛,天下有许多去罗马的大路!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5-27 08:00 |
看来,最高法的意见,值得考虑采纳。没有严重后果的醉驾,如果通通予以刑事处罚的话,增加社会成本惊人。

发表于 2011-5-27 08:41 |
一视同仁

发表于 2011-5-27 08:50 |
今天,读了此帖,猛然醒来: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决定,是理性的对历史负责!
一是,醉驾,如果后果较轻微,本人也偶犯或悔过认错,确实不宜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罪罚相当是公认的法律常识。如果为了某种需要,处罚不考虑与罪相当,那就不是社稷之福了!也非黎民之幸了,后果堪忧。二是少判死刑立即执行,多施用缓二年。也是对生命权的尊重,尽管某些罪犯漠视别人的生命权了,大家义愤填膺,也立即不看其是否悔过,是否有救赎的可能,通通杀掉的作法,似乎也是一种含有隐忧的倡导。
社稷的长治久安,还得靠宽柔相济惩罚与教化并重,化解戾气才可以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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