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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346

[及时新闻] 南江建设局执法大队某些人是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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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8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P笑而不语:)

发表于 2011-5-28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5-2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一点支持和理解。

2010年,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171起、现场处理121起、责令整改78起、立案查处58件、结案54件,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划建设26起、面积3909.47㎡,其中配合长赤、正直、大河、沙河镇等强制拆除严重影响规划的建筑9起、面积777.87㎡。强制拆除违法违规搭建彩钢棚及临时设施7起、面积622.26㎡。政治的有些乱建房,再来一次5级地震都要倒,不拆谁负责?????

 楼主| 发表于 2011-5-28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兰德EQ 的帖子

满城都是搭的蓬蓬你不去撤?难道没拆的都是合法的吗?

发表于 2011-5-2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群众工作局后面的景和苑房产何时动工?原口头上承诺2010年底动工,两年内完成,为何现在都要没有动工?什么时候动工修建?请予以回复!



对民众反映的南江金城房地产的预售房问题存在普遍性,国家行政机关应该通过约束开发商的行为来保护预购人的利益。



(一) 严格把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成立条件,保证开发商资力雄厚、信誉良好。以确保房地产开发秩序的稳定,避免一些资信不良者随意进行房地产开发。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房屋预售条件的规定,其目的与上者相同。


(三)严格执行统一的预售合同登记措施,对不合乎法律,显失公平的合同不予办理登记,对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合同不予办理登记。


(四)加强房屋查验和质量监督管理。建筑主管机关应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对于建筑工程必须查验部分,应切实查验是否合格。


(五)加强对房屋预售广告、宣传的管理。


(六)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3款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但对于如何保证监督预售款项使用的问题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

发表于 2011-5-2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3A2 的帖子

赞同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11-5-2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干人事的东西!

发表于 2011-5-2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结梁子太深了,那一天逼急了,又要出现杨怀早当年的灭门案。:@:@

发表于 2011-5-2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且不看你发帖的内容,看你的标题就知道你这人素质太低下,你可以用执法不文明这些语言,“畜生”这个词你用在上面明显是个人人身攻击,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你可以被拘留了。
还有我觉得版主你一天在干啥子,此类帖子你居然审核通过而且还发在上面,该发的帖子你不发,不该审核通过的帖子你视而不见,建议,版主“下课”。

发表于 2011-5-2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个哈皮,人家的职责所在。

发表于 2011-5-29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按照楼主的逻辑,我在朝阳广场坝坝里也搭建一个棚子,乡坝头淳朴哈,从不强占。

发表于 2011-5-2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兰德EQ 的帖子

:victory:

发表于 2011-5-29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违规建设形成的原因

全县城乡规划区内特别是县城城郊结合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猖獗,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形成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近年来我县房价、房屋租金上涨幅度较大,住房供不应求。县城部分居(村)民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县城规划区内打着灾后重建的旗号,屋顶渗漏的晃子,利用国家发放的维修加固资金进行违法违规新、改、扩建房屋,“以房生财”擅自出售或出租经营。

二是规划严重滞后。县城虽有总体规划,但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特别是未编制城郊结合部村民建房集中点。

三是基层干部随意签批意见或随意表态,收取土地占用管理费,甚至有个别干部、机关职工参与其中,包庇纵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四是执法程序严、环境差、难度大,抗法行为严重,围攻、曼骂、诅咒、威胁、暴复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发表于 2011-5-2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当前泛滥的违法违规建设,要坚持态度坚决、果断处置的原则,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继续实行严厉打击。

一是要切实履行建设执法主题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严格防范违法违规建设,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二是要加大惩处力度,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增大违法成本,让违法违规建设者不敢违法、违不起法,从根本上铲除违法违规建设生存的土壤。

三是要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实行片区、路段管理,确保监管无盲区、无空挡。做到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违法违规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打好“持久战”。要坚持管建并重,县府要及时研究出台治违防违的规范性文件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五是要加强规划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规划建设执法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六是要加快规划决策体系;实行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只笔,建设一盘棋。

七是要健全规划督导机制,认真落实规划审批前、审批后公示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大力实行阳光规划。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规划审批程序和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建立科学、民主、规范、高效、公开的规划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发表于 2011-5-3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局执法,我有话说!

2011-5-29


    在论坛上看到一个网友骂建设局某些人是畜牲,我觉得作者言辞有些过激,毕竟再怎么也不能进行人生攻击,那天刚好我也路过,目睹了全过程,我觉得有必要来说几句,还原事实的真相。那天下午6点多钟,我刚好经过党校,看见建设局一大群人在国土局原办公楼后侧的一幢住房执法。出于好奇,骤去观看,只见执法者先是与那家人讲解搭建法规和现阶段治理违法建设的政策,要求停止搭建,让他们自行拆除,那家一妇女(据说是县农业局一个李姓公务员的家属),指着那些执法人员就骂“你们穿着这身狗皮,吓唬那个?”说着又拿来一把菜刀挥舞,对执法人员叫嚣道“你们今天那个敢拆,我就跟他拼命”,还说“老子就是要搭,不许老子搭,自然会有你们的难看。”还叫他们“滚出去”。之后,那些执法人员才动手对搭建中的彩钢棚进行了拆除。

实话实说,得罪了。哈哈……http://www.mala.cn/thread-2609263-1-1.html





巴中建筑楼顶全城一片蓝,蓝顶子泛滥成灾,建设局有意跟李书记唱对台戏,拆除蓝顶子根本没有行动!拆除“蓝顶子”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民们,都来看看,由于建设局的无能,让巴城成了什么样子!本来就是管理者的低能昏庸才造成巴中在全省出名的大范围蓝顶子,现在如果依靠他们去完成治理工作,不痛定思痛,不大力治理官员,蓝顶子治理完全是一句空话http://www.mala.cn/thread-2608374-1-1.html


建设局能不能把南江的滥顶子曝光????

发表于 2011-5-3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5-3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P:o:o:o:o

发表于 2011-5-30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倚天乾坤剑 的帖子

:P
可能是实话!

发表于 2011-5-30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5-30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执法,体现的是南江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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