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2线南部段全长44.1公里,是南部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帅华公司投资修建并经营的一级公路,经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226号)批准执行收费,收费期限为28年,是省交通厅依法审批的合法收费机构,其收费权受法律保护。金星收费站一类车收费标准11元,其涵盖路段为阆中界牌垭至南部西充龙凤交界处全长共44.1公里。因国道212线属于开放式收费公路,其收费站的收费模式为过站制收费,所以过往车辆所缴通行费金额与其实际行驶里程无关。帅华公司为南部的经济发展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优质快速的一级公路,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支持。再加之,该路段收益不理想,债务重,投资方资金压力大。当地政府在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正积极与省人民政府接洽,在经济条件和政策法规允许情况下,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与国道212线投资者协商,由政府回购该路段收费经营权,让当地的广大人民群众能使用免费,优质的一级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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