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0010 发表于 2011-6-8 16:24 
本着媒体人的坚持 实事求是 之前被打者也联系过我 公开质疑你 打是没打?你有参与其中 还是现场旁观者?既 ...
首先,我的解释是面向社会大众,而不是你这个人,之所以如此照顾你,只是你过于责难于我。
其次,我没有做错什么,我无须主动向社会大众公布我的劳动合同。当然,愿意以自己双眼及大脑思考问题的朋友可以亲自到蓼叶新村,届时如果有人要求,我自会出示我的相关证件及文件。
再次,你是媒体人,讲究的是第一手资料。你也说了只是所谓的被打者联系了你,而不是你亲眼所见,或者拍摄。另外你如何确定他真的被打了?他有确凿的证据没有?如果这些你都没有,你就在这帖子上以为人民维权的名义发表不实言论,那么你不仅不是一名合格的媒体人,更涉嫌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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