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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蓬安霸天

中国100大姓,你排第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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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lol三哦

发表于 2011-6-28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5...................

发表于 2011-6-28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5...................
发表于 2011-6-2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0位

发表于 2011-7-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4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P顶

发表于 2011-7-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你说

发表于 2011-7-1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16 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2:D:D:D:D:D:D

发表于 2011-7-1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2:):):):):):)

发表于 2011-7-16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1-7-22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排在倒数了

发表于 2011-7-23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1-7-2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54,有没有同姓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7-2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没找到同姓的

发表于 2011-7-27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夹江县迎江乡群星一社

200余亩林地被侵占的呼吁书




夹江县迎江乡群星一社有两片林地,一片是周坝,一片是河心。从解放前到解放后一直由群星一社村民管理使用,一九八一年林业责任落实,夹江县人民政府给群星一社颁发了林权证,面积栏内河心填的是“2”,周坝填的是“3”,四至边界非常清楚,周坝面积接近三百亩,周坝承包给了二十七户农民,每户十余亩,最多的达二十多亩,面积栏内的2的一片林地承包给了6户农民,剩余一百多亩由一社集体管理。

2005年修千佛电站,夹江县林业局以林权证面积栏内数目不清的“2”为由,确认群星一社在这片林地上只享有2亩林地行之有效,其余属于国有河滩地。夹江县政府将这片200余亩林耕地卖给电站开发商用作修电站的堆渣场,电站付的土地补偿款政府全部截留了,只有个人承包的16.29亩土地,另一户10亩土地及林地上的青苗费补偿款兑了现。群星一社集体所有的河心上这块林地补偿款分文未得到。

我们丧失了200余亩林地,肯定不服,于是向夹江县人民法院呈交起诉书。夹江县人民法院偏袒政府。法院判:维持县政府确认,土地是国有,我们不服,上诉到乐山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称已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驳回了我们的上诉。

2008年电站竣工后,这片林地堆渣成了一个小山,再也无法进行耕种了。

土地丧失了,我们的经济收入严重减少,逐年贫困起来,为了改变贫困落后面貌,于2010年7月2日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群星一社出路问题,制定了脱贫致富奔小康方案。利废为宝,引资进社,开发水产养殖,开办农家乐、度假村,硬化1.9公里水泥路面。

为了求得资金,我社向外发包属于我们的200余亩林地(现堆渣场),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于2010年7月8日同我社签定协议,付了定金,夹江县政府知情后,为了阻止我们履行协议,委托《四川省乐山众信拍卖公司》对我们已签协议的这块地(200亩)于2011年4月18日在夹江县宾馆公开拍卖,敲定960万元成交。

群星一社遭受损失、伤害,无言表达。政府一贯压制我们,不准上访,不准申诉,不准找媒体协助我们挽回损失,若违反上述“三不”,政府就要抓人。

群星一社请求正直的媒体记者,主持正义,向社会呼吁,向上级呼吁,为群星一社挽回惨重经济损失,要求政府退还群星一社这片林地,退还群星一社应得的土地补偿款。


发表于 2011-7-3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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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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