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创业大学生致通江县县委、人民政府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主题:现因经济状况不能执行政府拆除诺江镇巴山原生态土鸡养殖场鸡舍蓝顶子命令。 鸡场地址:通江县诺江镇西郊村四社 写信人:王希国—诺江镇巴山原生态土鸡养殖场创建人(以下简称“我”) 住址:通江县诺江镇西郊村四社22号 证件:身份证 证件号码:51372119820206001X 我的概况: 我现年29岁。父母双亲常年体弱多病,父亲身患类风湿性关节炎,母亲身患乳腺癌。父亲于2006年病故。我于2006年大学毕业至2009年上旬在外务工偿还读书期间的学费及补贴家用。2009年回家探亲看到政府鼓励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我毅然决定回乡发展原生态土鸡养殖,同时也可以照顾日益加重病情的母亲。在外务工所挣的钱全部偿还读书的学费及补贴家用,只有在信用社贷款6万元和亲戚朋友借贷拼凑共计约13万元发展养殖原生态土鸡。把姐姐的住房改建成鸡的温室,在自己的自留地和包产地上搭建鸡舍及建放养场地。鸡场在艰难中前进,2010年我儿子的降临给我一家人带来了喜悦同时也给我更大的创业信心。在短暂的喜悦后又给我雪上加霜,因为喂奶的方法不对造成儿子呛肺住进保箱。2011年第一批土鸡因为资金不够晚上市3个月,造成此批土鸡亏损。现在第二批土鸡苗于6月中下旬进场。 我的陈述: 1、
政府鼓励我们回乡创业却没有给予我们项目支持。不去处理那些在天台、顶楼加盖蓝顶子改做住房增加政府赔偿的人,反而对我们回乡创业干实事的人施加额外的经济负担。 2、
我做为一名共青团员我支持政府的政令,但因为我现在的经济状况的鸡苗进场时间我确实没有这个能力在对我鸡舍进行顶棚更换。我请求政府帮助。 此致! 敬礼!
王希国
2011-6-1
呈送:通江县县委、人民政府、诺江镇人民政府、县建设局、县建设局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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