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湖上正在对“龙的传人”夫妇在阆中构溪河“掏鸟蛋”,未尽保护野生动物责任的行为进行广泛而深刻的批评,个中不乏带有攻击性的道德谴责和人格的质疑,且大有让其“永世不得翻身”之势,我冷静地看了几天,个人认为:
一、真相:从龙的传人个人对此事的陈述看,事情属实(但是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鸳鸯蛋有待考证)。
二、性质:龙的传人夫妇的行为与公德道义、国家法规都是相悖的,并且在众人的规劝中依然将鸟蛋带回,其性质还是比较严重,影响恶劣。
三、爷们:事情披露后,龙的传人并未作过多争辩,而在本论坛的回复中承认其错误并公开道歉,同时表示今后永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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