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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昌公安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元山镇“6.7”故意伤害案件案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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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娃娃都喜欢冒皮皮。唉。。。
发表于 2011-6-20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羞人吧!就这个治安情况?
还在通报哟!:@:@:@

发表于 2011-6-2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

发表于 2011-6-2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惩!给现在主流社会一个和谐的环境。

发表于 2011-6-2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要是及时阻止,及时抢救!也就不会发生这场悲剧!学校要是管理有序也不会如此!

发表于 2011-6-26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

发表于 2011-6-2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被这批火气太旺的年轻人把社会治安搞得很糟糕,是应该杀杀这样的社会风气.

发表于 2011-6-2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幺林子  以后都叫不应你啦    只希望你一路走好   在上面不要再惹事啦

发表于 2011-7-1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帝在忙

发表于 2011-7-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那个垃圾

发表于 2011-7-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那个垃圾

发表于 2011-7-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gggggg

发表于 2011-7-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gggggg

发表于 2011-7-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vvvvvvvvvvvvvvv

发表于 2011-7-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vvvvvvvvvvvvvvv
发表于 2011-7-1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1-7-16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乱套了,大人惹不起哟

发表于 2011-8-25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元山中学有责任不?

发表于 2011-9-2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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