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仪陇县人民政府为了纪念朱德诞辰120周年,在我村大量征用土地20亩,大兴土木,我家435.4平方米的土木结构,砖混结构及猪牛圈地砖木结构宅基地全部拆除,只贱赔了7万多元。
由于无房居住,2006年3月22日和5月13日,我先后写了两份建房申请,相关负责人(黎万发队长;程邦科村长;东北村委会;新政镇拆迁片区负责人李兴亮;先后签字签章;安置办主任何先东;规划股长周正强;规划局长陈跃;国土副局长兼拆迁办领导王挺进;新政镇党委原书记杜勇;县政府副县长兼指挥长郑元勤等领导也作了批示(请见建房申请)同意我占用新政镇东北村八组土地修建猪牛栏房2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为2年。2007年政府滥用职权强行拆除了我才修建一年多的猪牛栏房,也不给任何补偿款,我养的13头牛也被冻死;饿死,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余元。
同时,“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规划局”作为拆迁人诱骗我签订了《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全部拆除我所有房屋,政府是低价征用我们老百姓土地,由开发商廉价购地高价售房,官商勾结共同谋取暴利。
我住房被拆迁后,政府及相关人员诱骗我们说,实行现金补偿,拒不给我安置还房。我万般无奈,多方申请和上访,终于得到了前县委书记任晓春及现任县委书记杨建华;副县长兼指挥长郑元勤;规划局长陈耀等领导的批示:同意我到东北村安置区建房,安置房只能进入安置区统一规划建设。但东北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却相互推诿。我多次上访后,2008年6月5日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办;东北社区才与我商定对新建牛棚进行处理,而对住房安置还房只字不提。
2006年至今,整整6个年头了,我与妻子黎万琼的安置还房问题仍未解决落实,我从2006年至2009年一直找县政府;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宅基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的安置补偿问题,但县政府;镇政府故意行政不力,有法不依;故意违背政府制定的“(2003)仪政88号”文件精神,故意截留克扣补偿款,不按拆迁协议安置。同时强加施压,非法阻止我合法诉求,并于2007年4月17日,仪陇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厅长谢世勇滥用职权,把我强行拘禁15天,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们老夫妻二人体弱多病,现仍居住在政府所搭建的过渡房内,冬冷夏热,度日如年。由于土地被征用,我们只能靠打工维持生活。人民政府为人民,而仪陇县人民政府不顾百姓死活,行政乱作为,严重践踏了国家的法律尊严;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试问:构建和谐社会,和在哪里?敬请上级有关领导及相关媒体为我们支持公道,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陈明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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