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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致交警大队:强烈要求南江县城全面禁止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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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16:25 | |阅读模式

南江县城由于历史原因,致使道路规划建设受到制约。加之近年来经济水平的大步提高,车辆急剧增加。导致南江县城的交通压力很大。

南江县城是一个综合型的县级城市,所以市民的组成结构相对复杂,行人的素质和交通意识参差不齐。尤其是上下班、放下学的交通高峰期,交通流量相对集中,致使部分道路交通出现不同程度的饱和。个别驾驶员图一时便利,乱鸣喇叭,严重破坏了县城良好的交通环境,干扰了市民的学习、工作。个别的司机的素质和道德修养也有待提高,小车、出租车基本都是争先恐后,摩托车见缝插针。接下来,就是交响曲了…………不停地按喇叭,相当的高分贝!

在深夜,经常在睡梦中被刺耳的喇叭声惊醒,尤其是小孩和老人,一旦吵醒了,后半夜基本上就睡不着了。小孩第二天学习没精神,不能专心听讲和学习;上班族,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经常出现差错;老人更是悲惨!失眠、多梦、

……………………

县城内的汽车噪声给市民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危害,不胜枚举!

因此,强烈建议交警大队,将南江县城设置为24小时禁鸣区。凡违反规定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根据《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喇叭的处机动车驾驶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如何取证

针对鸣笛行为难以收集固定证据的特点,特别是当前移动拍摄取证没有录音,交管部门可增加录音录像取证的技术手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以有效执法查处乱鸣喇叭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形分为以下几种:(一)交通民警当场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开具简易程序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二)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的,交通民警可记下车牌号,经核实后予以处罚。(三)交通民警在非执勤执法期间发现乱鸣笛的,可记下车牌号,违法行为地属于本大队辖区的,回队后通知该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来队接受调查;不属于本大队辖区的,报支队秩序处,经核实后予以处罚。(四)群众电话举报、口头举报或书面举报乱鸣笛的,应派民警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属实的,应当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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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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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16:39 |
:victory:

发表于 2011-6-12 16:56 |
就这么大一个地方还禁止?
路上行人多~~路又不宽,
人在公路上走,又不让车。
车从那边走?等人慢慢让出去在走?
那不是南江的交通都瘫痪了。。。。
LZ 不应该发禁止鸣笛,应该叫政府把路修宽,规划好,整个几车道,在安几个红绿灯

发表于 2011-6-12 17:00 |
还应该禁止大车进城,营运面包车禁止站外装人,就对了,交通也畅通,按喇叭的也少了

发表于 2011-6-12 17:10 |
严重支持 严重支持 严重支持 严重支持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6-12 17:17 |
楼主说得好,蚂蚁支持!!

发表于 2011-6-12 17:30 |
ding 支持
说到全县人的心坎上了,不知道主管部门就不知道是什么的?是否也属于环境整治呢,环境整治会议多,检测,实际效果怎样呢

发表于 2011-6-12 17:31 |
大人娃儿都莫法睡觉了,就莫哪个管,遭业哦

发表于 2011-6-12 17:34 |
禁止了~天天该车祸了~
本来就够挤了~

发表于 2011-6-12 18:20 |
:@:@

发表于 2011-6-12 18:56 |
不鸣笛那咋整?人车混杂更恼火。

发表于 2011-6-12 19:10 |
支持。

发表于 2011-6-12 19:24 |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6-12 19:33 |
回复 白蚁巢穴 的帖子

蚂蚁都支持了,我看这事能成!

禁止鸣笛.jpg


南江县城禁鸣示意图.JPG

发表于 2011-6-12 21:24 |
现在早了点,如果不明笛现在南江人的交通习惯会出很多车祸

发表于 2011-6-12 21:25 |
这个要看城市发展的文明程度才行

发表于 2011-6-12 22:16 |
一刀切的禁止鸣笛不现实吧

发表于 2011-6-12 22:24 |
如果不怕出事故就禁止吧!

发表于 2011-6-12 22:31 |
同意关闭汽笛,转总理处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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