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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的童年

[群众呼声] 新场乡两个支部书记非法采沙导致两姑娘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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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
昨天我乡二村任志安两名外孙女与三村一名女生一起到姚家坝洗澡,任志安的两名外孙女不慎掉入河中淹死。事发后,乡、村两级干部及涪阳派出所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派出所及乡村干部实地查看,并详细询问了打捞人和其他目击者,此事确属与沙场并无关系。目前此事已妥善处理,死者尸体已由家属运回青浴乡。若有任何疑问,可与新场乡党政办公室或涪阳派出所联系,谢谢!

新场乡党政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发表于 2011-6-16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
昨天我乡二村任志安两名外孙女与三村一名女生一起到姚家坝洗澡,任志安的两名外孙女不慎掉入河中淹死。事发后,乡、村两级干部及涪阳派出所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派出所及乡村干部实地查看,并详细询问了打捞人和其他目击者,此事确属与沙场并无关系。目前此事已妥善处理,死者尸体已由家属运回青浴乡。若有任何疑问,可与新场乡党政办公室或涪阳派出所联系,谢谢!

新场乡党政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发表于 2011-6-1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
昨天我乡二村任志安两名外孙女与三村一名女生一起到姚家坝洗澡,任志安的两名外孙女不慎掉入河中淹死。事发后,乡、村两级干部及涪阳派出所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派出所及乡村干部实地查看,并详细询问了打捞人和其他目击者,此事确属与沙场并无关系。目前此事已妥善处理,死者尸体已由家属运回青浴乡。若有任何疑问,可与新场乡党政办公室或涪阳派出所联系,谢谢!

新场乡党政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发表于 2011-6-1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不舒服 发表于 2011-6-14 07: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那专为此帖而注册马甲的人,你不觉得这样是多余的吗???

个人强烈鄙视看你不舒服!!

发表于 2011-6-16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发表于 2011-6-16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来看看 发表于 2011-6-16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强烈鄙视看你不舒服!!

我也绝对鄙视你!!!

发表于 2011-6-16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场乡政府发贴的人就是吃票子的人,大家千万警醒。我是一个围观者,看大家在网上吵了这么久,也证实一下现场。
新场二村任志安两个外孙女的确死于傍河边的一个大沙坑里,打捞人员是二村任华章和王成方。当时沙坑是混水,看不清楚,他们费了好大周折才把两个小学生尸体打捞上岸。
事后,乡政府和派出所怕这个地方不稳定,故意掩盖事实真象,说是死在大河里的,这是不是官官相卫呢?
在场人还有一个女子,是街道沙湾李军的女子在场,可调查。

发表于 2011-6-1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场乡政府发贴的人就是吃票子的人,大家千万警醒。我是一个围观者,看大家在网上吵了这么久,也证实一下现场。
新场二村任志安两个外孙女的确死于傍河边的一个大沙坑里,打捞人员是二村任华章和王成方。当时沙坑是混水,看不清楚,他们费了好大周折才把两个小学生尸体打捞上岸。
事后,乡政府和派出所怕这个地方不稳定,故意掩盖事实真象,说是死在大河里的,这是不是官官相卫呢?
在场人还有一个女子,是街道沙湾李军的女子在场,可调查。

发表于 2011-6-1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是两姊妹,家住青浴乡,至今尸体还没埋葬。

发表于 2011-6-1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救人者说,沙坑水齐颈项,可能1米6左右

发表于 2011-6-16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平的事,人人可恨。两村支书非法采沙,造成的恶劣后果,若得不到妥善处理,我们将上访到中纪委。

发表于 2011-6-16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告就是了

发表于 2011-6-16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辜的生命:@

发表于 2011-6-1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吃了票子的 出事后都是第一个出来“澄清”所谓的“事实”

现在都有人证了  为什么新场乡的不出来了?

难道心虚了。。。。

发表于 2011-6-16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居然没有被删除,我最近几年都发过类似客运车辆擅自提高票价的帖子都被版主给删除和屏蔽,楼主你的帖子是幸运的
     客运车辆票价普遍私自涨价,而且涨价达到物价局核定票价的100%----200%,特别是在春运期间涨价高达500%,我因工作原因了解各个乡镇的客运车票价情况,只有瓦室和民胜公交车的价格是是按照核定收取,没有擅自涨价;其余所有乡镇的客运车辆都暴涨票价,
     物价局和运管所以及交通局都未真正对营运车辆擅自暴涨票价进行过管理和处罚,他们之间的关系达到无比的默契,营运车主每年还在运管所领取一万到两万的燃油补贴,一边暴涨票价,可是多年也未见得到纠正,是否应该问责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是否应该问责有关执法人员呢???
   另外票价是否应该在电视台公开举行听证,公布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车辆票价核定的法规依据和标准呢?是否应该在县城和乡镇车站公示所有客运路线的核定票价呢??是否有关执法部门也真正履职尽责加强检查和处罚,并公布处罚结果呢?对严重者是否取消其营运资格,限定5年都不能从事此行业呢???
    真太令人费解,其中猫腻不说大家也知了哈????  

发表于 2011-6-1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1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17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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