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广告封杀令
央视国际 (2004年04月01日 10:19)
播出日期:2004年4月1日
记者:孙慧 张阳
编辑:刘阳
主持人:张绍刚
嘉宾:国家行政学院 应松年教授
内容简介:四川省双流县综管办强行拆除了机场高速路两侧的广告牌,理由是这些广告牌没有通过政府的审批。但是十几家广告公司却满腹委屈,声称此事责任并不怪他们……
主持人:各位好,这里是《今日说法》,欢迎您进入我们今天的节目。最近我们的记者在成都的机场高速路上看到了这样的情景,机场路旁边高高耸立的广告牌上面居然爬上去了人,而且在广告牌下面也是围着一圈又一圈的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来看一下记者调查。
广告审批两年无结果
2004年3月的一天,为了改善整治乱设的广告牌,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执法局双流县综管办的执法人员来到了成都机场高速路两侧,对路边所有的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机场路十几家广告公司觉得很冤,他们认为属于他们的40多座广告牌当时都是经各部门层层审批,办理合法手续的,怎么突然变成违法广告了呢?就在强拆现场,广告尚们联合进行抵抗,一场冲突在所难免。
事后,广告公司的邓大姐向我们讲述了十几家广告公司的创业历程。当时,在机场路竖广告牌是非常不容易的,广告商们天天顶着炎炎烈日到工商、土地、交通等部门交费,跑断了腿费尽口舌办完各种手续后,还要再花20万元的建设成本才能在指定的地方竖立广告牌。
广告牌竖起以后,邓大姐他们才得知,工商部门每年还要到现场对广告牌竖立的位置和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只有两项内容都通过了才准许发布广告。对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邓大姐他们表示理解,但是对广告牌的位置也要一年一审,十几家广告公司就觉得有些不合情理。想想啊,一座广告牌造价几十万,商家3年才能收回成本,如果有关部门第一年批准但是第二年不批准了,那几十万元钱不就泡汤了吗?
广告公司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到2001年年审的时候,邓大姐他们突然被告知由于政府职能发生转换,工商局不再对广告牌竖立的位置这一项进行审批,而是转到了市容环境管理局。但是,当邓大姐他们跑到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打听情况时,却得知现在局里要搞清理,目前只能暂停审批,等待规划。
几个月过去了,市容环境管理局的态度仍不明朗,既没说批准也没说不批准,这种摸棱两可的做法急坏了机场路的十几家广告公司。毕竟,有的广告牌立起来不到一年,成本远远还没收回,况且很多广告公司和客户都签了几年的合同,一旦停止发布广告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其中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呢?
而这个时候,一些不法广告商也得知了市容环境管理局的这种态度,便趁虚而入,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在机场路又竖起了十几座广告牌,机场路两侧的广告一时间变得一片混乱。机场路十几家广告公司在已经投入很多资金的情况下,也只好胆战心惊继续做下去,虽然觉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但是他们相信政府肯定会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的。
强拆令究竟从何而来
终于,在市容环境管理局停止审批的两年后,2003年6月,成都市政府出台了96号令,对机场高速公路两侧设立广告牌进行规定,在间距不小于800米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规划,设立柱式广告塔,这让十几家等待规划和审批的广告公司又看到了希望,政府有一个好的措施出来,广告公司盼着96号令能够尽快细化实施,这样一来,不但迟迟没有答复的审批很快就能下来,而且那些非法广告也就能够被清除出去了。山重水复之后,终于要柳暗花明了,大家从心底感到高兴。
然而,6个月过去了,十几家广告公司盼来的却是一纸强拆令。2004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局、工商局、交通局5部门突然发出通告,机场路现有广告牌必须全部拆除,一个不留,而原因就是这2年广告牌没有通过市容环境管理局的审批。这个理由让十几家广告公司非常气愤,于是,他们决定向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讨个明白。
在市容环境管理局,广告商们情绪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这些广告并不是没有手续,而是手续到期了,但是转到市容环境管理局后,你们一直不给批,白白空置了两年。现在突然要拆除广告牌,我们岂不是太冤枉了?可是,市容环境管理局一直解释,由于市里的规划一直没有出来,他们没有办法进行审批,所以才耽搁了这么长时间。而十几家广告公司认为,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两年没有审批导致现在的混乱局面,责任在于市容环境管理局行政不作为,并不在于广告公司,而后果更不该由广告公司来承担。
那么从2001年至2003年这2年间,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为什么不对这些广告牌的设置做出明确答复呢?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说,主要是这段时间成都市在搞户外广告规划,在此期间对户外广告审批暂时停止,这是符合《广告法》的。但是,为什么成都市政府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迟迟没有对机场路两侧的广告牌做出规划?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人员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也拒绝让有关领导接受我们的采访。
广告牌被拆 广告商无奈
据我们了解,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和交通局两家单位都有权管广告牌的设置,要想在机场路设广告牌必须首先得到交通局的批准,并交纳一定的占地费。至于具体在哪个位置竖广告牌,就需要到市容管理局审批了,这个是不需要花钱的。而令十几家广告公司无法理解的是,虽然在两年来市容环境管理局一直没有进行审批,但是交通局方面每年都要收取每座广告牌6.5万元的占地费,并且年年下发“同意设置”的批文。
于是,广告公司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政府同意他们在这里设置广告牌,而且他们也按照要求交纳了费用,这就意味着政府默许和认可了广告设立的合法性。但是,成都市交通局发出了“同意设置”的批文后,为什么又发出联合通告要求强制拆除这些广告牌呢?一位交通局路政处处长助理说,收钱和发批文是一位叫黄敬的人的个人行为,与交通局无关。
据我们了解,黄敬是交通局下属的机场高速公路公司的路政大队队长,他所办的一切手续都盖有交通局的公章。难道是他私刻公章,把每年交上来的这几百万私吞了吗?对此,黄敬振振有辞地矢口否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啊!可现在的事实是,这些广告牌必须要拆除,那么5大局为什么一定要发通告拆除这些广告牌,今后对机场路两侧的广告牌又是怎么规划的呢?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和市政府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回答。一方说,这次规划调整后,机场高速路一律不设置广告。另一方却说广告牌还是会设置,但是它们的经营权就要拿来拍卖。
十几家广告公司认为,5大局这样做给他们带来的不仅是血本无归,濒临破产,而且如果他们发布的广告被强行中止,他们还要按合同进行赔偿,这对广告商们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他们天天愁眉苦脸,惶惶不可终日,还有什么比生存没有保障更可怕的事呢?
十几家广告公司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至少要倾听一下他们的意见,于是便提出了要求听政的申请,但最终没有获准。通告发布2个月后,成都市高新区执法局双流县综管办对机场路两侧的广告进行了强制拆除。令十几家广告公司无法理解的是,这些执法人员竟然拿不出他们强制拆除的依据,只是一味地躲躲闪闪,不敢面对广告商的质问。可是尽管如此,广告公司依然无能为力,也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国家行政学院的应松年教授。应教授,我们看到,目前这个情况对于广告商来讲真是灭顶之灾,5个部门下的封杀令,说拆就拆。但是对于他们来讲,他们已经有了很多的前期投入,还在给政府各个主管部门交各种各样的费用,还有可能面对他们代理的广告客户提出的经济方面的诉讼,所以我很想听一听您对这个5个部门提出的强拆令的观点。
应松年:现在政府是我想怎么着就可以怎么着,可是这个法治社会当中不应该这样,政府所做的一切行为都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是不能做的。我在你这儿设置广告,你也同意了,我相信你已经许可了,所以广告公司敢于跟客户签3年合同。因为他们相信政府是讲信用的。假如这个地方再不许设广告牌也可以,按照行政法律的规定,确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你可以改变,但是你要补偿,我花了多少钱你得赔给我,不能说我有权力就可以不守信用。要树立一个诚信政府,我们的市场经济才有希望。
主持人:您看一下在拆的过程当中,这些广告商们基本上问“您为什么拆”,“拆的根据是什么”,基本上都无言以对,所以广告商处于一个任人宰割的状态。
应松年:你认为这个建筑是违法的,我先要下一个决定给你,告诉你这个广告牌是违法的,几月几日要拆掉,如果你不拆我就要强制执行。总之必须要有一个程序,要告诉他如果是做了这个事情,你要申请人民法院拆,你不能自己动手。
主持人:但是政府有自己的理由,它的理由是我要重新规划,这句话能够理解,城市在进步,但是它的另外理由说我们之所以没有补偿,是因为当时两年的时间你没有经过审批,但是广告商说不是我不审批,是你不给我审批,这个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
应松年:这个责任显然是在新成立的市容部门。照理说我前面一直都在很顺当地在干,你把这个事情接过去了,我到了时间我再来申请你审批,你应该很顺利地批完,如果我有违法的地方你就指出来,但是你也没说,只说我要规划,需要耐心等着。现在这些广告牌树立,要各个部门的审批,但我看它们当年的审批其实也有意思,市容规划是否可以设立交通规划占地的面积以及占地的费用,每个部门各自为政,有的一年一收,一年一审,还有的是一次性审了,一收收几年的。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那政府统一的形象应该怎么树立。
主持人:在审批上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整齐划一的这种方式方法呢?
应松年:我想这正是现在《行政许可法》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要按照我自己的职责来行使和收费。像这一类事情,应该不再是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再去办理,应该是统一地来办理。
主持人:其实您已经反复提到了《行政许可法》,也说到《行政许可法》会在今年的7月1日正式实施,那《行政许可法》对于这个案子来说,你觉得有具体的指导意义吗?
应松年:应该是这个5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各自行使自己的职权,将来把它合在一起,减少程序,不需要像他那样说“要4个多月”。除此之外,时间上现在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对方提出申请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必须给出答复,绝对不是4个月,涉及到政府各个部门,最长时间是45天。
主持人:我们现在看到成都的广告牌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不夸张地说,可能那5个行政部门在这些广告商心中的形象和地位也在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是法治时代,法治时代是以诚信为本,而政府就必然应该做一个诚实守信守法的楷模。成都的广告牌事件我们会和大家一起继续关注。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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