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制宪会议——美国的博弈
地理大发现以后,欧洲列强掀起殖民的高潮。纷纷在海外建立殖民地,掠夺财富。最早进行殖民活动的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后来,荷兰、英国等国随着势力的增强,也加入瓜分世界的行列。随着进行殖民扩张的国家的增多,矛盾、冲突就不可避免。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和新兴大国英国为争夺殖民地爆发了三次英荷战争。
英荷战争结束以后,英国取代荷兰,成为北美大陆殖民地的宗主国,英国国内的清教徒为了躲避斯图亚特王朝的迫害,纷纷迁居北美大陆。英国对于其殖民地均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印度被分为印度教的印度和伊斯兰教的巴基斯坦,马来亚被分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北美大陆也不例外,被分为13个殖民地。并且,这13个殖民地一向主要与英国直线联系。[5]但主要由清教徒组成的13个殖民地的居民没有因为宗主国的“分治”而“老死不相往来”。与此相反,北美13个殖民地经贸往来不断,在此基础上加强了政治\文化交往,一些清教徒甚至不顾英国政府的禁令,翻越阿巴拉亚契山,寻找新的天地。一个崭新的移民民族——美利坚民族诞生于北美大陆。
1756至1763年,英国卷入了旷日持久的七年战争,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军费开支繁重。为转嫁财政危机,英国议会通过立法,向北美殖民地增加税负,并允许英国商人向殖民地倾销商品,殖民地的对外贸易则受到限制。因此,英国和北美殖民地的矛盾日益尖锐,终于爆发了“波士顿倾茶事件”,北美与英国彻底决裂。
1776年,在费城召开的第一次大陆会议发布了被马克思称为“第一部《人权宣言》”的《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的启蒙思想变成了革命的思想武器,殖民地建立独立政府的合法基础得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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