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123456LWM

[草根·播报] 为何营山县房管局开个第一套房购房证名收费100元还不开票【营山县房管局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房价好贵哟,差点点和绵阳一个价了,营山可以和绵阳比?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6-1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被收了一大百元哟,真乱!!:@

发表于 2011-6-1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angli605 的帖子

早已遗忘,无从谈起,遭啦.....

发表于 2011-6-1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那样的,老林有个村建所也是这样,你的手续在齐,没有给他们的好处费,他们就说你这样不齐那样不齐,现在是这样的,没有办法,他们有权利就是不给你盖章,你去找他们的时候,上班的人一个都没有,我都跑了10多次了,希望上级管管他们哦
发表于 2011-6-17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营山县房管局关于“为何营山县房管局开个第一套房购房证名收费100元还不开票”的回复
营山县房管局
关于网民房产证明收费和办证问题的答复
四川新闻网:
我局在收到网民提出的关于房产证明收费和磨子巷房屋办证问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第17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目前查询收费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130号文,该文规定出具房、地产等证明按10至400元收取。
2、我局收费的依据是《营山县物价局关于营山县房管局有偿利用档案收费标准的批复》(营物价(2008)21号),该批复规定出具房产证明按房屋面积不同收取10至400元。
3、经调查核实,我局向群众出具的是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没有出现不出具票据的行为。
4、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查询,我局已经主动降低收费标准。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房屋产权查询工作进行监督,对不出具票据进行收费的,坚决予以拒绝。
5、据调查了解,营山县安居工程公司修建的磨子巷房屋的产权证正在办理当中,公司负责人承诺本月底办结。
营山县房管局
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1-6-17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税收发票,,,为什么是非税收发票呢

发表于 2011-6-1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收的钱,为什么要打着什么“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文件的旗号?既然规定的可以收取10-400元的费用,为什么你们不择最低限的10元收取?出具个证明就要收取100元的材料费吗?如此富裕的一个部门了,还要变着法子收取老百姓的辛苦钱。看看你们职工住的什么样的房屋,看看老百姓们为买你们职工房屋一半的面积都要省吃俭用,辛苦攒钱,你们这些国家干部良心何安?

发表于 2011-6-17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壇友,天下有沒白色的烏鴉?

发表于 2011-6-17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网络舆情中心 的帖子

撒谎,搪塞·我就是遭收了200人民币,什么条子都没有,跟我一起去的那天很多人都没有开手续。

发表于 2011-6-17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网络舆情中心 的帖子

开首套证明还以面积收费,恐怕就只有营山房管局做得出来。

发表于 2011-6-1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3、经调查核实,我局向群众出具的是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没有出现不出具票据的行为。
明明没有开票还说没有出现不出具票据的行为,你们调查核实,你们是问的收钱这个同志吗?还是有打电话问购房子的人呢?大家不可能无中生有嘛。难道开了票还说没开吗?

发表于 2011-6-17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有这个同志当天忙搞忘记了开票,这个也有可能?:lo

发表于 2011-6-17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私囊

发表于 2011-6-17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以前都是200呀,是不是要退哟。

发表于 2011-6-17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伊萧 的帖子

说得实在。顶起。

发表于 2011-6-18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在钻国家法律的空子,往自己单位设立小金库噻,可以理解:D:D

发表于 2011-6-1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2、我局收费的依据是《营山县物价局关于营山县房管局有偿利用档案收费标准的批复》(营物价(2008)21号),该批复规定出具房产证明按房屋面积不同收取10至400元。
4、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查询,我局已经主动降低收费标准。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房屋产权查询工作进行监督,对不出具票据进行收费的,坚决予以拒绝。


只说按面积不同收费10-400元,标准呢?到底收多少?
我局已经主动降低收费标准,只说降低收费标准,具体措施呢?
这些都说得含糊不清啊?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1-6-18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北方刮得正紧,走得还急,发票一不小心落在村头茅厕里,请原谅!

发表于 2011-6-1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请房管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不要把老百姓的事不当回事。

发表于 2011-6-2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变象的单位小金库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