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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ddlfl

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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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关于网友在巴中论坛上反映“巴中警察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一帖的回复


各位网友:

针对2011年6月16日麻辣社区巴中论坛上网友反映“巴中警察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的问题,我局抽调专门警力,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6月16日10时16分,宕梁派出所接110指令:“莲花街(汽配街)康达医院附近有人发生纠纷”,接警后派出所处警民警驾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位于莲花街康达医院对面苏刚汽车配件门市门口公路上。经查,系前往康达医院看病的余某与医院对面经营汽配件门市的苏某夫妇发生纠纷。2011年6月16日10时许,余某驾川Y18388小汽车前往康达医院看病,将车停放在苏某汽车配件门市门口的公用泊车位上,苏某夫妇认为该车停在门口影响生意,便不让其停车,余某则认为他停在划定的泊车位上,对苏某夫妇不予理睬,便前往康达医院看病。当余某看病结束从医院出来时,发现自己的车前后被人用一辆越野车和一辆小轿车堵住,余某认为是苏某夫妇堵住了自己的车,便与苏某夫妇发生了争执,双方争执无果,余某便拨打110报警,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都进行了反复劝说,但苏某夫妇坚持不让余某将车开走,余某只好利用堵拦车之间微小的距离反复前后移动才将车从泊车位移出车头,苏某夫妇见状便立即站在车头前不让其将车开走,民警和在场的群众再三劝说,苏某夫妇仍不肯放行。现场的围观人群越来越多,该路段的交通很快陷入瘫痪,鉴于这种情况,处警民警要求双方当事人乘坐出警车辆一同前往派出所处理相关事宜,但苏某仍站在车头前不离开。为了尽快疏通已陷入中断的现场交通秩序,民警便用手拉苏某上车,此时,苏某及其妻子便大吼:“警察打人了”,此言一出,导致围观人群越聚越多,一些不明真相的围观者并跟着吼:“警察打人了”。同时,苏某妻子抓住警车左侧前车门不放,苏某之弟及其徒弟和亲朋站在警车前诀骂处警民警,并用拳头击打警车引擎盖及前挡风玻璃,不让警车离开,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效制止苏某夫妇等人的过激行为,处警民警便对采取过激行为的苏某夫妇等人使用了警用催泪喷剂。

得知情况后,分局领导及时赶到了现场,通过进一步的劝解疏导,有效平息了现场事态。

对于网友反映处警民警“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的问题,我们将对此进一步客观公正的调查,如确系违规使用,分局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民警的责任。在此,感谢广大网友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发表于 2011-6-17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并公布真实情况!不管事情真假,都应该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11-6-17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若真,严处当事人!  若假,严处造谣人!

发表于 2011-6-1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警用催泪喷剂正当吗?合法吗?


发表于 2011-6-17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吗?!

发表于 2011-6-17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雨变幻 发表于 2011-6-16 14: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号为087152希望大家能评评,因为他做的事情是巴中98%的人民警察所做的,现在的政府还敢敢相信吗?新的 ...

就是 ,这样的人该考虑考虑了

发表于 2011-6-17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zydnslai 发表于 2011-6-16 1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谴责,这么多群众无辜受伤,大家该一起把警车给砸了,就有人解决了。

你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
事情要解决
发言要理性
不要煽风点火
发表于 2011-6-1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关于网友在巴中论坛上反映“巴中警察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一帖的回复


各位网友:

针对2011年6月16日麻辣社区巴中论坛上网友反映“巴中警察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的问题,我局抽调专门警力,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6月16日10时16分,宕梁派出所接110指令:“莲花街(汽配街)康达医院附近有人发生纠纷”,接警后派出所处警民警驾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位于莲花街康达医院对面苏刚汽车配件门市门口公路上。经查,系前往康达医院看病的余某与医院对面经营汽配件门市的苏某夫妇发生纠纷。2011年6月16日10时许,余某驾川Y18388小汽车前往康达医院看病,将车停放在苏某汽车配件门市门口的公用泊车位上,苏某夫妇认为该车停在门口影响生意,便不让其停车,余某则认为他停在划定的泊车位上,对苏某夫妇不予理睬,便前往康达医院看病。当余某看病结束从医院出来时,发现自己的车前后被人用一辆越野车和一辆小轿车堵住,余某认为是苏某夫妇堵住了自己的车,便与苏某夫妇发生了争执,双方争执无果,余某便拨打110报警,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都进行了反复劝说,但苏某夫妇坚持不让余某将车开走,余某只好利用堵拦车之间微小的距离反复前后移动才将车从泊车位移出车头,苏某夫妇见状便立即站在车头前不让其将车开走,民警和在场的群众再三劝说,苏某夫妇仍不肯放行。现场的围观人群越来越多,该路段的交通很快陷入瘫痪,鉴于这种情况,处警民警要求双方当事人乘坐出警车辆一同前往派出所处理相关事宜,但苏某仍站在车头前不离开。为了尽快疏通已陷入中断的现场交通秩序,民警便用手拉苏某上车,此时,苏某及其妻子便大吼:“警察打人了”,此言一出,导致围观人群越聚越多,一些不明真相的围观者并跟着吼:“警察打人了”。同时,苏某妻子抓住警车左侧前车门不放,苏某之弟及其徒弟和亲朋站在警车前诀骂处警民警,并用拳头击打警车引擎盖及前挡风玻璃,不让警车离开,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效制止苏某夫妇等人的过激行为,处警民警便对采取过激行为的苏某夫妇等人使用了警用催泪喷剂。

得知情况后,分局领导及时赶到了现场,通过进一步的劝解疏导,有效平息了现场事态。

对于网友反映处警民警“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的问题,我们将对此进一步客观公正的调查,如确系违规使用,分局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民警的责任。在此,感谢广大网友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发表于 2011-6-17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关于网友在巴中论坛上反映“巴中警察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一帖的回复


各位网友:

针对2011年6月16日麻辣社区巴中论坛上网友反映“巴中警察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的问题,我局抽调专门警力,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6月16日10时16分,宕梁派出所接110指令:“莲花街(汽配街)康达医院附近有人发生纠纷”,接警后派出所处警民警驾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位于莲花街康达医院对面苏刚汽车配件门市门口公路上。经查,系前往康达医院看病的余某与医院对面经营汽配件门市的苏某夫妇发生纠纷。2011年6月16日10时许,余某驾川Y18388小汽车前往康达医院看病,将车停放在苏某汽车配件门市门口的公用泊车位上,苏某夫妇认为该车停在门口影响生意,便不让其停车,余某则认为他停在划定的泊车位上,对苏某夫妇不予理睬,便前往康达医院看病。当余某看病结束从医院出来时,发现自己的车前后被人用一辆越野车和一辆小轿车堵住,余某认为是苏某夫妇堵住了自己的车,便与苏某夫妇发生了争执,双方争执无果,余某便拨打110报警,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都进行了反复劝说,但苏某夫妇坚持不让余某将车开走,余某只好利用堵拦车之间微小的距离反复前后移动才将车从泊车位移出车头,苏某夫妇见状便立即站在车头前不让其将车开走,民警和在场的群众再三劝说,苏某夫妇仍不肯放行。现场的围观人群越来越多,该路段的交通很快陷入瘫痪,鉴于这种情况,处警民警要求双方当事人乘坐出警车辆一同前往派出所处理相关事宜,但苏某仍站在车头前不离开。为了尽快疏通已陷入中断的现场交通秩序,民警便用手拉苏某上车,此时,苏某及其妻子便大吼:“警察打人了”,此言一出,导致围观人群越聚越多,一些不明真相的围观者并跟着吼:“警察打人了”。同时,苏某妻子抓住警车左侧前车门不放,苏某之弟及其徒弟和亲朋站在警车前诀骂处警民警,并用拳头击打警车引擎盖及前挡风玻璃,不让警车离开,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效制止苏某夫妇等人的过激行为,处警民警便对采取过激行为的苏某夫妇等人使用了警用催泪喷剂。

得知情况后,分局领导及时赶到了现场,通过进一步的劝解疏导,有效平息了现场事态。

对于网友反映处警民警“大甩催泪剂,误伤围观人群”和“警察胡乱执法,无辜群众受伤”的问题,我们将对此进一步客观公正的调查,如确系违规使用,分局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民警的责任。在此,感谢广大网友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发表于 2011-6-1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ペ哝镓О钕? 的帖子

妖言惑众

发表于 2011-6-17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倾听╮雨落 的帖子

发言要理性

发表于 2011-6-17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楼上这位就是警察哈,把当时的视频收集起来发上来让大家评说嘛!还有,我觉得你这名字可以改一下,有点官本位的意思样!

发表于 2011-6-17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喜剧

发表于 2011-6-17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的人,你知道那里具体发生的什么事情吗,事情的经过你清楚不,警察为什么用催泪瓦斯喷那人你知道吗,就在这乱说一通。不要听见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要把事情从头到尾都了解清楚了再来发言。

发表于 2011-6-17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骚眼镜 发表于 2011-6-17 1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看楼上这位就是警察哈,把当时的视频收集起来发上来让大家评说嘛!还有,我觉得你这名字可以改一下,有点 ...



     赞同朋友观点!我看那人也绝不是什么......!

发表于 2011-6-17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严查,还事实于真相

发表于 2011-6-17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你拍的照片呢?

发表于 2011-6-17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正在实行大开放,大合作,搞招商引资。如果这样的败类不开出党籍,谁还敢来巴中投资,望市委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1-6-17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把视频上传到大的网站,让全国人民都来论断

发表于 2011-6-17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家两老实巴交农民邻居,最近给我寄了一封信,信中是他们作为原告于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起诉巴中电力公司拉高压线过他们家屋顶造成侵权要求赔偿的一些资料。资料中所反映的是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巴州区法院不但未例举电力公司有实质法律意义的证据,而且居然不采信原告证据和高压线过房顶的事实,甚至对法院自己委托的司法签定进行断章取义、任意嫁接,结果法院在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判原告一审败诉。
    这件事情本身并不复杂,而且目前高压线依然穿过邻居家屋顶,两个老农也是规规矩矩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申诉、调解直至最后无奈起诉。因为他们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相信法律一定都是正义的、公平的。可谁曾想他们的天真却换回的是一些部门的恣意妄为。让两老人欲哭无泪。
    我将这些资料给我的律师看了,他说:瞎闹。就这事我咨询当事法官,法官讲:这是合议的结果,不服可以上诉…这事我们也为难…。在公平的法律面前,法官为难了?她为谁难?谁让她为难了??
    目前,我建议老邻居上诉。可是现在谁能给让我信心,让我对他们说:上诉一定能得到公平、公正的结果?最后,我只答应他们:如果这个案子得不到公正的判决,我会将案情详细传达给各商会、媒体,让他们看看我们巴中的执法水平,让全国人民来帮这两个老农审一审这个案子。实不得已只能让家丑外扬了。但愿我说的都是气话。只希望领导们抽空能监督一下地方法院、法官们真正举起法律的天平,能够切实维护我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喊口号,也不要再感到“为难”。他们一审判决书编号为“(2010)巴州民一初字第1466号”。
    本来我们的硬件就不具优势,再加如此软环境的瞎折腾,如何能够让外面的人相信巴中是个好地方呢?看来书记、市长你们这面招商引资的大旗要想举起来并插上山头,不易了。
    百忙中来信打扰,实属无奈之举。

代邻居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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