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在正阳路某小区北门一大早闹得不得了,原因是这个小区的一个叫李某的业主因为保安不放车子出小区而大吵大闹。本来以为是小区保安的不对,了解以后才知道是因为这个业主在小区里住了四年,一分钱物管费都没有交过,保安让他去物管中心把物管费交了并办理停车手续后再放行,嘿嘿,他可来劲了,大骂保安是看门狗,下贱。(正常情况下如果是我,肯定要骂回去)保安没有对他恶劣的态度进行纠缠,还是继续劝他去交费,并且把路让出来,后面还有很多车要出小区。这个人呢~~冷不丁的就从车上下来,使劲的扳车辆道闸,保安上去阻拦,他车里又下来一个人把保安拦住,车辆道闸就这样强行被这个叫李某的人给掰断了,更夸张的是他就把车子横摆在小区车辆出口处。
这下事情闹大了吧,把东西弄坏了,还把路给堵了。就在大家都议论纷纷的时候他们一大堆人就到物管公司去说是解决问题,我喜欢看热闹就跟了过去。
在物管中心听说这个叫李某的人是荆溪镇的副镇长,怪不得说话这么狂妄。说实话,我个人对现在的官真的没有什么好感,像我们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老百姓,他们这些当官的怎么会看得起,看到李某恶毒辱骂保安的时候我的那个心呐,只是个镇长,就这样侮辱别人,还赖物管费,赖就算了,还一赖就赖四年。那如果他当了市长、省长,那还不知道能干出什么事情来,太令人寒心啦。
这个时候物管公司的领导来了,准备协调这个事情。那个李某很傲慢的坐在大厅里,几分钟后警察也来了,李某摆着那个是副镇长就不得了的架势跟警察反映情况,当时我就在想啊,警察也是公务员,你拽什么拽,当真一个副镇长就天下无敌哦,有本事到纪委面前拽拽看,到时候可别怎么下台的都不知道。
突然李某提高声音,吓了我一大跳呢,他说不要警察来处理,两人差点吵起来,不过马上就被周围的人给劝下来了,警察同志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希望物管公司和李某双方能够和解,李某不同意,对损坏公物的行为也不屑一顾,还怒气冲冲的对这位警察出言不逊,最后警察同志在与物管公司沟通之后就走了。
李某依旧不依不饶的摆着他的那个官威,说着他掰断车辆道闸是如何如何的有理,就我这个旁观者看来:
1、作为政府官员不论在何时何地都应该记住自己是代表政府的,是为老百姓做事的,不是用国家赋予你的权利来伤害侮辱老百姓的。
2、作为政府官员你就应该做起带头作用,而且是正面的作用,不是用国家赋予你的权利来赖物管费的,我一个下岗工人都按时交了物业费,难道你李某就因为自己当官,就可以找各种理由不交物管费。
3、作为政府官员应该以身作则带头做好事,而你李某却是带头毁坏物管公司的公物并且用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小区保安,措辞狂妄,严重的伤害了小区保安的自尊,都说劳动人民是值得大家尊敬的,况且他们都是下岗工人,没想到你这个政府官员竟然带头辱骂、伤害劳动人民。难道你忘了就是这些劳动者养的你们,你们是人民公仆。
一个人,不管身处在什么岗位,职位有多高,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尊严都是平等的,绝不能随意践踏,谁都不能!